文章起笔写京师人与南方人对待竹子的不同态度,一贵一贱,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理叙写“绝徼海外人”可能有的态度,从而发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慨叹;接下来既写人又写竹,借竹的形象对任光禄的人品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点明他知竹爱竹的根源在于他不流于俗的美好品德。
入题之前,作者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论述世人对竹的态度,其所论的内容虽说与记述的中心有关,但由于所涉的对象广泛,其中不仅有“斩竹而薪之”的江南人,还有“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的京师人,甚至还有绝徼海外之人,一旦见竹,必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这就产生一种感觉,似乎这段文字并不是专为任君而书。在这里,形成对比的首先不是任君和贱竹者,而是江南人和京师人、绝徼海外之人。以三者不同的好恶之情,充分显示了世人“物去乡则益贵”的心理状态,从而得出“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的结论。
这一段内容有叙,有议,有结论,其本身就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作者似乎只是有感而发,泛泛议论,显得随意而亲切。这一番议论的真实意义,是在文章提出任君植竹一事后才得到显露的。正因为对世人贵竹贱竹的心理有了充分的论述,所以任君植竹之事一经写出,其不同寻常处即豁然可见:他身居江南,却不同于江南人的贱竹;他贵竹,却又并非如京师人一样因竹难致之故。
前文所写及的众人对竹的态度本已各各有异,互成对照,而任君之所为又与他们完全不同,这恰如峰回路转,忽见其异。倘若没有前面足够的铺垫,或者仅以贱竹者与任君形成简单的对比,任君之举绝不会产生如此醒豁的感觉。前面一段似乎不甚经意写就的文字,实际上每一层都包含着作者的深意。
作者对中心事件本身只用寥寥数语一表而过,而对任君之言却记叙颇详。任君把植竹一事说得极为轻淡,简单地把如此做的原因归之于“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正是这一笔推动了文意的发展,并最终导出了题旨。因为任君的举动已在世人映衬之下显得极不寻常,而他那轻描淡写的表白却与他的举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这不能不使人对他的话语产生疑问和揣测。
作者把“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这样的推测之语作为引言以带出他对任君植竹意义的阐述,正表现了由上文所叙而引起的心理活动,文中接着对任君的赞美之辞,是上文所显现出来的内在走向之继续,是思维逻辑发展的必然,而不是勉强地加诸其身。经过层层推演,作品终于揭示出任君对竹的态度与世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任君之贵竹在于知竹,知竹又在于他的人格与竹自有某种相通之处;而“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作者最后断语,即使居地不产竹,任君必力致之;即使有足够的力量致奇花石,他也无意于此。有以上的反复衬托、对比和论析,这一推断的产生合情合理;同时,它与任君“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的表白逆相绾合,也使这一段前面的揣测语有了结论。
全文以竹与花石这一对处于矛盾状态的物体为中心,以各种人对待它们的不同态度为线索,不断构成新的矛盾与统一。江南人与京师人对竹的态度截然不同,却在奇花石上存在着一致,由此就引出了新的比较对象——绝徼海外之人;而这三者皆非知竹者,又共同成为任君的对照,充分映衬出任君高尚的品格情操。全文前后环环相扣,舒卷自如,浑然—体。
诗的开头,不写自己对友人的依依不舍,却从赞美对方的风度和才华起笔。曹丕《与吴质书》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又,陆厥《奉答内兄希叔诗》也有:“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诗的第一句即化用这些意思来形容苏绾其人——潇洒自得,文采出众。文士相交,惺惺相惜,相互间自必有许多值得倾慕和书写之处,但诗中只突出“书记翩翩”这一点,这是由诗的主题决定的。因为苏绾此时正要去北疆担任节度使府的掌书记。友人是入军府任职,因此也可称为从戎。诗的第二句并不承上而作平叙,而是出人意料地设问。这一问乍看很突然,而且没有回答,似乎不着边际。其实这里诗人故意使用了先答后问的曲笔,答案其实就是头一句。正因为苏绾书记翩翩,才被元帅聘为书记。这样的写法更突出了友人的风度与才干,而诗人对友人的的倾慕与留恋就蕴含其间,不言而喻了。诗的第三、四句婉转抒情,道出惜别之意,希望友人在边庭不要逗留太久,而要早作归计。但诗人不从行者方面着笔,而反从居者方面着笔;并非从正面写离情,而是从对面来映衬,同时在从居者着笔时又不直接从诗人自己着笔,而是从友人最亲近的人——他的妻子那一方着笔。这是一联自然流动的对仗,它以燕支山泛指友人将要赴任之地,以红粉楼代指友人妻子,从设想红粉佳人计日而待丈夫的归期,委婉而又风趣地劝说友人切勿留恋边庭,应尽早归家团聚,表面上说妻子不忍分离,实则含蓄地表达诗人自己盼友人早归。这就是不落俗套,不露痕迹,将前人反复吟咏过的离情别绪刻画得十分生动而细腻,表现出诗人高妙的抒情技巧。
清人袁枚《续诗品·取经》要求作诗“揉直使曲,叠单使复”,以避免使读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此诗之贵即在于“曲”,不过短短四句,却意婉而情深,富有含蓄之美。诗的主旨是送别,在古典诗歌中是一种平常的的题材,若泛泛设辞,平平而起,直率地抒写送行时的留恋和盼望之情,会显得毫无韵致,令人倦厌。诗人不愧写情高手,他刻意求新,以复笔与巧笔绘出优美深远的抒情境界。
若要把白居易《琵琶行》裁剪为四句一首的绝句,实在叫人无从下手。但是,《琵琶行》作者的这一首《夜筝》诗,无疑提供了一个很精妙的缩本。
“紫袖”、“红弦”,分别是弹筝人与筝的代称。以“紫袖”代弹者,与以“皓齿”代歌者、“细腰”代舞者(李贺《将进酒》:“皓齿歌,细腰舞。”)一样,选词造语十分工整。“紫袖红弦”不但暗示出弹筝者的乐妓身份,也描写出其修饰的美好,女子弹筝的形象宛如画出。“明月”点“夜”。“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倘如“举酒欲饮无管弦”,那是不免“醉不成饮”的。读者可以由此联想到浔阳江头那个明月之夜的情景。
次句写到弹筝。连用了两个“自”字,这并不等于说独处(诗题一作“听夜筝”),而是旁若无人的意思。它写出弹筝者已全神倾注于筝乐的情态。“自弹”,是信手弹来,“低眉信手续续弹”,得心应手;“自感”,弹奏者完全沉浸在乐曲之中。唯有“自感”,才能感人。“自弹自感”把演奏者灵感到来的一种精神状态写得惟妙惟肖。旧时乐妓大多都有一本心酸史,诗中的筝人虽未能像琵琶女那样敛容自陈一番,仅“闇低容”(闇:àn,黯淡)三字,已能使读者想象无穷。
音乐之美本在于声,可诗中对筝乐除一个笼统的“弹”字几乎没有正面描写,接下去却集中笔力,写出一个无声的顷刻。这无声是“弦凝”,是乐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无声是“指咽”,是如泣如诉的情绪上升到顶点所起的突变;这无声是“声停”,而不是一味的沉寂。正因为与声情攸关,它才不同于真的无声,因而听者从这里获得的感受是“别有深情一万重”。
诗人就是这样,不仅引导读者发现了奇妙的无声之美(“此时无声胜有声”),更通过这一无声的顷刻让读者去领悟想象那筝曲的全部的美妙。《夜筝》全力贯注的这一笔,正是《琵琶行》中“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一节诗句的化用。
但值得读者注意的是,《琵琶行》得意的笔墨,是对琶乐本身绘声绘色的铺陈描写,而《夜筝》所取的倒是《琵琶行》中用作陪衬的描写。这又不是偶然的了。清人刘熙载说:“绝句取径深曲”,“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背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竿乃妙。”(《艺概》)尤其涉及叙事时,绝句不可能像叙事诗那样把一个事件展开,来一个铺陈始末。因此对素材的剪裁提炼特别重要。诗人在这里对音乐的描写只能取一顷刻,使人从一斑见全貌。而“弦凝指咽声停处”的顷刻,就有丰富的暗示性,它类乎乐谱中一个大有深意的休止符,可以引起读者对“自弹自感”内容的丰富联想。诗从侧面落笔,收到了“睹影知竿”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