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篇思妇之词。先说花开有信而人归无期,相比之下,产生了怨恨之情。继而说“又成春瘦”,因伤春而瘦,非只今年、去年、前年,乃至更早,就已是逢春必瘦了,可见伤春之长久而且深沉。其实,致瘦之因,伤春是表面的话,伤离才是真情。每年春天,柳梢青青,而“留”人不住,“柳”徒增恨,顺手折之,以表盼望游子归来之心意,不料三折两折,竟把门前的柳枝都折尽了。
过片,从尤人进而怨天,“天与又情,不与长相守”,这是怨恨老天爷自相矛盾,既使人又情,又不使人相守,又情与相守不能兼得,因而引出离别相思之苦。这里所表达的怨情是更深一层的了。
最后说到排遣愁苦的做法。借酒浇愁的话并未明说,只说“泪痕和酒,沾了双罗袖”,这里面已经包含着“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意思,泪和酒已然混为一体,以罗袖扭之,故而沾湿。当然,这样写来,既是强调,也是夸张,而所表述的情意却是真挚的。
此诗首字“至”字在诗中反复出现八次,故题名“八至”。从内容上说,全诗四句,说的都是浅显而至真的道理,具有深刻的辩证法,富有哲理意味。从结构上说,作者设置了层云叠嶂,前三句只是个过场,主要是为了引出最后一句“至亲至疏夫妻”,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首句“至近至远东西”,写的是一个浅显而至真的道理。东、西是两个相对的方位,地球上除南北极,任何地点都具有这两个方向。两个物体如果不是南北走向就必然有东西区别。所以“东西”说近就近,可以间隔为零,“至近”之谓也。如果东西向的两个物体方向相反,甚至无穷远,仍不外乎一东一西,可见“东西”说远也远,乃至“至远”。这“至近至远”统一于“东西”,是常识,却具有深刻的辩证法。
“至深至浅清溪”,清溪不比江河湖海,一目了然能看到水底,“浅”是实情,是其所以为溪的特征之一。然而,它又有“深”的假象,特别是水流缓慢近于清池的溪流,可以倒映云鸟、涵泳星月,形成上下天光,令人莫测浅深,因此也可以说是深的。如果说前一句讲的是事物的远近相对性道理,这一句所说的就是现象与本质的矛盾统一,属于辩证法的不同范畴。同时这一句在道理上更容易使人联想到世态人情。总此两句对全诗结穴的末句都具有兴的意味。
“至高至明日月”,因为旁观者清,站得高望得自然就远看得自然明朗。日月高不可测;遥不可及,这个道理很浅显。这第三句,也许是最肤浅的。“高”是取决于天体与地球的相对距离,而太阳与月亮本不一样。“明”指天体发光的强度,月亮借太阳的光,二者更不一样。但是日月同光是人们的感觉,日月并举是向有的惯例,以此入诗,也无可挑剔。这个随口吟出的句子,在全诗的结构上还有其妙处。警句太多容易使读者因理解而费劲,不见得就好。而警句之间穿插一个平凡的句子,恰有松弛心力,以便再度使之集中的调节功能,能为全诗生色。诗人作此句,应当是意在引出下句。
前三句虽属三个范畴,而它们偏于物理的辩证法,唯有末句专指人情言之,是全诗结穴所在——“至亲至疏夫妻”。因为夫妻是没有血缘的亲人,在一起就是一个人,分开则形同陌路,甚至老死不相往来有之。当代某些学者试图以人的空间需求来划分亲疏关系。而“夫妻关系”是属于“密切空间”的,特别是谈情说爱之际。从肉体和利益关系看,夫妻是世界上相互距离最近的,因此的确是“至亲”莫若夫妻。然而世间的事情往往是复杂的,伉俪情深固然有之,貌合神离而同床异梦者也大有人在。夫妻间也有隐私,也有冲突,也有反目成仇的案例,正所谓“爱有多深,恨有多深”,不相爱的夫妻的心理距离又是最难以弥合的,因此为“至疏”。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夫为妻纲,男女不平等的地位造成了夫妻不和谐的关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了没有爱情的婚姻,而女子的命运往往悲苦。这些都是所谓“至疏”的社会根源。如果说诗的前两句妙在饶有哲理和兴义,则末句之妙,专在针砭世情,极为冷峻。
这首诗和一般讲究起承转合的诗不同,这诗语言淡致,和唐代诗僧王梵志的诗一样平白如话,但平中见奇绝。
诗的前三句是个过场,其存在是为了衬托最后一句。层云叠嶂,前三句过后,才显出最后一句峰峦。“至亲至疏夫妻”这话满是饱经人事的感觉,比一般的情诗情词要深刻得多,可算是情爱中的至理名言。夫妻间可以誓同生死,也可以不共戴天。这当中爱恨微妙,感慨良多,寻常年轻小姑娘想说也说不出来,必得要曾经沧海,才能指点归帆。 或许正是看透了这些,李冶才宁愿放纵情怀。因此,即使隔了千年,也依然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思齐》全诗二十四句,毛传将其分为五章,前两章每章六句,后三章每章四句。郑玄作笺,将其改为四章,每章均为六句。相比较而言,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故后代大多从之。
首章六句,赞美了三位女性,即“周室三母”:文王祖母周姜(太姜)、文王生母大任(太任)和文王妻子大姒(太姒)。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而是先母亲,再祖母,后妻子。孙鑛对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却从太任发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后以‘嗣徽音’实之,极有波折。若顺下,便味短。”(陈子展《诗经直解》引)说此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极有波折”尚可一听。马瑞辰对此亦曰:“按‘思齐’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任,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错综,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毛诗传笺通释》)
《毛诗序》谓此诗主旨是“文王所以圣也”,孔颖达疏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欧阳修亦曰:“文王所以圣者,世有贤妃之助。”(《诗本义》)按此之意,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所以此诗赞美“文王所以圣”即是赞美周室三母。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其余四章片言未提,正如严粲所云:“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诗缉》)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赞美的是“文王之圣”,而非“文王之所以圣”。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全诗的发端,重心还在以下四章。
二章六句,包含两层意思。前三句承上而来,言文王孝敬祖先,故祖神无怨无痛,保佑文王。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使兄弟也为德所化;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这三句颇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味。毛传将此章第四句“刑于寡妻”的“刑”训作“法”,郑玄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除此诗外,“刑”在《诗经》中还出现五次,共有两种解释:一为名词的“法”,一为动词的“效法”。此诗的“刑”是动词,所以还是解释“效法”为好,况且郑玄所说的“礼法”是后起的概念,恐非文王时就有。“刑于寡妻”即“效法于寡妻”,也就是“被寡妻所效法”,所以“刑”逐渐又引申为“型”,即典型、模范,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第三章开始,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言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后两句“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进一步深化主题。“不显”一词在《诗经》中还有十一见,其中十处作“丕显”(即很显明)解,唯有《大雅·抑》“无日不显,莫予云觏”作“昏暗、不明亮”解,意即: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朱熹《诗集传》释曰:“无日此非显明之处,而莫予见也。当知鬼神之妙,无物不体,其至于是,有不可得而测者。”此诗的“不显”亦是这个意思。《诗集传》释此句曰:“不显,幽隐之处也……(文王)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也就是说此句意谓: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亦是小心翼翼,而不为所欲为,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此处甚有后代“慎独”的意味。第四句的“无射”在《诗经》中凡三见,其他二处均作“无斁”解,此处恐亦不例外。“无斁”是无厌不倦之意。“无射亦保”的“保”即《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的“保”,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
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修身”的话,那么最后两章就是“治国”了,所以方玉润说:“末二章承上‘家邦’推广言之。”(《诗经原始》)第四章的前两句“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谓文王好善修德,所以天下太平,外无西戎之患,内无病灾之忧。诸家有关“瑕”、“殄”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繁不胜繁。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尚书·康诰》有“不汝瑕殄”,“瑕”“殄”并称,孔安国传曰:“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灭绝之义。第四章后两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越说越糊涂,还是《诗集传》说得最简单明了:“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
最后一章不难理解,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只是最后一句“誉髦斯士”,稍有争议。高亨《诗经今注》说:“‘誉髦斯士’,当作‘誉斯髦士’,‘斯髦’二字传写误倒。《小雅·甫田》:‘燕我髦士。’《大雅·棫朴》:‘髦士攸宜。’都是髦士连文,可证。”其实不必这样推断。“誉”是好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在此均用作动词,“誉髦斯士”就是“以斯士为誉髦”。
薛瑄说:“《思齐》一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备焉。”(见《传说汇纂》)确实,它反映出传统道德在文王身上的完满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