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从军之乐的短歌。起首二句先写边塞的环境,边塞之上,秋风萧瑟,送来鼓角的悲鸣,城头旌旗飘扬,落日沉沉,开篇先展示了一幅苍凉悲壮的边塞图景,交代时间、地点并点明了军旅生活,两句呈现六种意象,组合成一个典型的塞上风光和军营景象,作为人物的背景。“少年”三句,推出主人公,一位潇洒威武的少年,身跨战马,驰骋边关,在词人眼中,这热血少年的飒爽英姿和这粗犷壮美的边塞相辉相映,少年点缀了边塞的雄阔,边塞衬托了少年的英武。他们充满了报国热情,洋溢着青春的浪漫气息,只要能够从军驰骋就十分快乐,并不想知道由谁来带兵。三句表现了少年战士的爱国激情。
下片极写从军之乐。“侯骑”二句,清快跳脱,意谓侦察的骑兵才通过蓟北,而部队的威名已震动辽西。“才”和“已”二字互相呼应,表现了边塞部队威名远扬,使敌人望风而逃的气势。紧接着他乐观自信地说“归期犹得柳依依”,打败了敌人胜利凯旋,还赶得上杨柳依依的春天,还可欣赏春天的美景。从时间上照应上片“秋风”,秋天出征,春天凯旋,部队的战斗力之强显而易见。最后以“春闺月,红袖不须啼”作结。在春暖花开之时,那守在闺中的红袖佳人盼回了丈夫,也就不必为思夫念远而悲啼了。结尾一反从前闺妇思亲的哀怨之情,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期盼。
全词襟怀开阔,意气风发,自始至终洋溢着报国从军,积极乐观的豪迈之情,给人以鼓舞和向上的力量。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