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这首词是写暮春时节,晴天白昼,游故地怀故人。
上片开头三句是写景,晴天飞云、水边轻阴,给读者描绘出了一个美好的境界。“做弄得”是渐渐使得的意思。接着“驻马”、“旧时”点明故地重游,也是写人:词人在这美好境界的桥西停下了马,并且把马系在他过去也曾经还是那样翠绿,但是,昔日“翠陌寻春”的人不见了,而且眼前周围也没有人,只好漫问晴梢小桃故人消息,而小桃却是无语的。风景依旧,人事全非,令作者感到伤情。而可恨的燕莺,不了解词人的痛苦,更不抚慰词人的痛苦,却隔如雨乱红飞去。
下片开头四句写感慨,好像是另笔,实际仍然是上片的“闲情”的发挥,并没有断了词意。接着两句,进一步写怨恨、写愁。前面系过马的晴上。“旧时”两字告诉读者,这是故地重游了。在故地见到昔日的芳晴还活着,只是说“怨恨”难于诉说,只是说“愁如许”,而此处则是到了“断肠”的地步了,到了要写“此意”“都无新句”的地步了,可见其怨恨之深,愁之深。最后两句以何时再见故人——仙侣作结,点明了题意。
此词通篇白描手法,借景抒情,将词人重游故地却物是人非的感慨和怀念故人却无处寻觅的愁怨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小令以乐观豁达的态度表现了年老心不老、珍惜春日、及时行乐的豪情。但是在佯狂的腔调中,似也有愤懑不平的声音,寄寓着无尽的壮志难酬之情。
上片写暮年惜春的情怀,寓有垂老之叹。起笔写“不信芳春厌老人”言辞耿直率真:“我不相信春天真的会讨厌老人,其实年华已逝的老人,还能拥有几个春天呢?”率性的表白韵味十足。 “厌”字将春天拟人化,形象生动。“老人几度送余春”写老人每年都是依依不合地送走了春天,深入地表达了老人对春天的热爱与惋惜。“惜春行乐莫辞频”写老人要用实际的行动来珍惜春光,在春天里要及时行乐。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快乐。在倡导及时行乐的同时,也表现出作者在现实生活中无所作为的愤慨和无奈。
下片写惜春行乐之态。 “巧笑艳歌皆我意,恼花颠酒拼君嗔”,写作者回忆起了自己年轻时的风流快活,听歌观舞,赏花饮酒,不亦乐乎。 “恼”、 “颠”, “拼”三个字则表现出了作者在行乐中癫狂的状态,以至于忘乎所以,直到赏花赏得花恼,饮酒饮得酒颠。这种忘我的状态暗喻着作者对现实的失意,借行乐饮酒麻醉自己,更添了几许无奈与悲凉。末句“物情唯有醉中真”一句点明自己醉酒癫狂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获得超脱于尘俗的乐趣。这是呼吁人们去从酒杯中寻找感情释放的乐趣。但透过词人表面上沉溺于醉乡的佯狂姿态,不难体会其内心升腾起的一股愤懑不平之气,不难看出他对人生不得志的无奈和挣扎。
这首词没有委婉曲折的隐晦之语,句句都是直抒胸臆,豪放而洒脱,给人一种疏旷之感。
全篇情致优美,语简意丰,意境深远、富有哲理,是作者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的佳作。
该诗以北国皎洁的冬雪自喻。全诗八句,四句为一节,而一节中的每两句各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从结构看,简括而谨严,没有枝蔓,没有铺排,十分凝炼。诗意也极醒豁,一望可知,毫无隐曲;然而层次井然,转折分明。虽属摹仿前人,在鲍照诗集中却是精心刻意之作。
开头两句写远在北方的雪被胡地寒风吹越龙山(即逴龙山,古代传说中北方的一座冰山),落到帝都所在。三四两句写雪的形象美观动人,“集君瑶台上”写静止的雪,“飞舞两楹前”写动荡的雪,笔意虽平淡朴实,却把雪的丰姿写得十分具体。“君”即国君,“瑶台”字面用屈原《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指巍峨而洁白的宫殿。试想,皑皑的白雪静静地落积在高台之上,自然很壮观。《文选》李善注引郑玄《礼记》注云:“两楹之间,人君听治正坐之处。”可见“两楹前”即皇帝的正殿之前。雪花在殿前空中飘动飞舞,景象也很美。这两句虽说是景语,实涵“比”的成分。说详下。
夫用雪自喻,较易理解。其洁白晶莹,正象征人品的高尚纯洁。北国多雪,本属自然现象;但作者为什么要写它从阴寒幽僻的朔漠吹到帝王的殿堂之上呢?这就隐寓着作者本人的身世之感。鲍照出身于微贱的寒门,想在朝廷上占一席之地是很不容易的;正如雪虽皎洁却来自遥远的荒漠,不可能轻易进入帝王所居之地。所以作者于此诗的第三、四句,特意把下雪的场面安排在以帝王宫殿为背景的地方,这实际上寄托了鲍照希望跻身朝廷、与豪门权贵分享政权的理想,当然其中也不无追名逐势往上爬的庸俗成分。但读者从诗人以雪自喻这一点来体会,至少会感到鲍照虽“心存魏阙”,却还没有低声下气到对权贵豪门摧眉折腰的地步。
然而这第一节只是表达了作者的主观愿望。下面四句突然一个转折,跌入了另一境界。即春日一旦来临,在艳阳天气里,只允许桃李争妍斗胜;而这时的雪,纵使高洁得一无尘滓,也没有容身之地了。此诗好就好在:“艳阳天”和“桃李妍”,原是春意盎然的景象,在一般人心目中,它应该属于值得肯定的良辰美景的范畴;然而作者却把它当作高洁无滓的白雪的对立面。于是这明媚春光。桃李缤纷的场景一下子便成为名利场中趋炎附势的象征,使读者在强烈的对比下竟对绚丽妍美的“艳阳天”产生了庸俗尘下之感。这就是诗人不同凡响的大手笔了。正由于这样的写法,才更加显出豪门权贵的炙手可热,也自然体会到寒士阶层命运的可悲和身世的凄凉。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鲍照之学刘桢,乃是形神兼备地学,学得有血肉、有筋骨。诗中所体现的抒情主人公形象仍是刘宋时代的鲍照而非建安时代的刘桢。这种摹仿与学习,实际上是由继承而求得发展,而不是照葫芦画瓢的每况愈下。悟彻此理,始可与言诗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