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诗是一首抒情诗,前四句说夫妻恩爱,五句至八句写深夜话别,九句至十二句写黎明分手,最后四句写互勉立誓。全诗以时间为序,围绕夫妻恩爱,突出话别、分手和互勉。语言质朴明白,生动流畅。
开头四句从夫妻平时恩爱叙起,说明自结为夫妻之后,两相恩爱,从无猜疑,这样就为离别与相思,做了铺垫。三四两句,虽未明言离别,但从欢娱燕婉,仅有今夕的描写中,已透出夫妻即将分别的信息。既然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良辰在于今夕,这短暂的时光就特别可贵,从惜时写惜别,虽未明言离别而离思已满。开头四句,委婉含蓄地写出了夫妻离别的凄苦。
“征夫怀远路”以下四句,叙述将要分别的景物。“征夫”乃作者自指,“远路”即去匈奴之路。此时作者王命在身,奉命使北,不得不割舍夫妻之情。也可能是王命急宣的缘故,诗人需要夙夜起身,故起观夜色,惟恐误了行程。仰观天际,看到参星与辰星皆已陨落,天色将曙,此时应踏上征途,别妻远行了。
“行役在战场”以下四句,正面摧写夫妻离别。首句点明去路,“战场”指匈奴统治之地,自秦至汉,匈奴成了北地主要的边患,可以说是个古战场,所以李白《战城南》云:“秦家筑城备胡处,汉家还有烽火燃。”不过这次苏武使匈奴,并不是到这个古战场上去与匈奴打仗,而是因“送匈奴使留在汉者”,此处露出了伪托的马脚。既然去路是如此遥远,不管行役作战也好,出使也好,夫妻再相见是无有定期的,想到这里,夫妻之间惟有握手长叹,泪满衣襟,有不胜临歧之痛。
末四句写新婚夫妇临别时的相互郑重叮咛。其中“努力”二句是妻子对丈夫的嘱托,她要丈夫在行役中爱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注意保重身体,同时牢记夫妻间的恩爱与欢乐,体现了一个妻子的关心和担心;“生当”二句是丈夫对妻子的回答:“若能生还,一定与你白头偕老,若死在战场,也将一直把你怀念。”表现了丈夫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段对话,不仅展示了人物朴实、美好的内心,而且更充实了诗首二句中“两不疑”的内容,使全诗增添了一种悲剧气氛。前贤曾谓悲剧就是将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此诗正符合这样一种说法。男女相爱结为夫妻,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可是在残酷的兵役制逼迫下,它只能像一朵刚绽放即被摧残的花,转瞬即逝,无法追回。
历史上有许多写离状别的佳作,此诗当能在其中占一席之地。它的选材、表达、风格等,都对后代有广泛的影响。唐代大诗人杜甫的名作《新婚别》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或756年(天宝十五年),封常清兵败削官之后,诗人感到更加孤单,无所依靠,因而诗中多漂泊之意。
当时,安史之乱初起,天下为之骚动,边塞也不得安宁。在此人心惶惶之际,久居塞外的诗人自然黯然神伤,更兼送友东归,孑然自处,因此说“相送泪沾衣,天涯独未归”。诗人供职封常清幕府颇见任用,可是如今封常清兵败洛阳,被削去官职,诗人不由有物伤其类、痛失知己之感,故曰“将军初得罪,门客复何依”,觉得无所依傍,孤单伶仃。“梦去湖山阔,书停陇雁稀。”意即路途遥远,信息难通,愁郁之情无可排遣。“园林幸接近,一为到柴扉”两句是诗人强自安慰之语,实则是心伤故人远去后,自己将更加孤独,思乡之情将更加浓烈。全诗言辞凝滞,愁肠百结。读来感人肺腑,令人满目凄然。
此诗写对菊饮酒的悠然自得,实际蕴藏着深沉的感伤。
秋天是菊花的季节。在百花早已凋谢的秋日,惟独菊花不畏严霜,粲然独放,表现出坚贞高洁的品格。惟其如此,作者非常爱菊,诗中屡次写到,而且常常把它同松联系在一起,如《和郭主簿》:“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归去来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此诗首句“秋菊有佳色”,亦是对菊的倾心赞美。“有佳色”三字极朴素,“佳”字还暗点出众芳凋零,惟菊有傲霜之色,如果换成其他秾丽字眼,比如“丽”、“粲”、“绚”之类,反倒恶俗不堪。前人称此句“洗尽古今尘俗气”(宋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引艮斋语),并非虚誉“裛露掇其英”,带露摘花,色香俱佳。采菊是为了服食,菊可延年益寿。作者《九日闲居》就有“酒能祛百虑,菊解制颓龄”之旬。曹丕《与钟繇九日送菊书》云:“辅体延年,莫斯(指菊)之贵。谨奉一束,以助彭祖之术。”可见服食菊花,是六朝的风气。屈原《离骚》说:“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故服食菊花不仅在强身,还有志趣高洁的喻意,而通篇之高远寓意,亦皆由菊引发。
秋菊佳色,助人酒兴,作者不觉一杯接着一杯,独自饮起酒来。《诗经·邶风·柏舟》“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毛《传》:“非我无酒可以遨游忘忧也。”又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相传杜康是开始造酒的人,这里用作酒的代称。)如果心中无忧,就不会想到“忘忧”,这里透出了作者胸中的郁愤之情。“遗世”,遗弃、超脱俗世,主要是指不去做官。明黄文焕《陶诗析义》说:“遗世之情,我原自远,对酒对菊,又加远一倍矣。”分析甚确。不过,结合“忘忧”看,这里的“遗世”,也含有愤激的成分。因为渊明本来很想做一番“大济于苍生”(《感士不遇赋》)的事业,只是后来在官场中亲眼看到当时政治黑暗,这才决计归隐的。
后面六句具体叙写饮酒的乐趣和感想,描绘出一个宁静美好的境界,是对“遗世情”的形象写照。这里写的是独醉。他既没有孔融“坐上客常满,尊中酒不空”(《后汉书·郑孔荀列传》载孔融语)那样的豪华气派,也不像竹林名士那样“纵酒昏酣”,而是一个人对菊自酌。独饮本来容易使人感到寂寞,但五、六两句各着一“虽”字、“自”字,就洗去孤寂冷落之感,“自”字显得那壶儿似也颇解人意,为诗人手中的酒杯殷勤地添注不已。“倾”字不仅指向杯中斟酒,还有酒壶倾尽之意,见出他自酌的时间之长,兴致之高,饮酒之多。所以从这两句到“日入”两句,不仅描写的方面不同,还包含着时间的推移。随着饮酒增多,作者的感触也多了起来。
再下二句,“日入群动息”是总论,“归鸟趋林鸣”是于群动中特取一物以证之;也可以说,因见归鸟趋林,所以悟出日入之时正是群动止息之际。“趋”是动态,“鸣”是声音,但惟有在特别空旷静寂的环境中,才能更加显出飞鸟趋林,更加清晰地听到鸟儿的声音,这是以动写静、以声写寂的表现手法。而环境的宁静优美,又衬托出作者的闲适心情。这二句是写景,同时也是渊明此时志趣的寄托。渊明诗中写到鸟的很多,尤其归隐以后,常常借归鸟寓意。除此诗外,他如“翼翼归鸟,相林徘徊。岂思天路,欣及归栖”(《归鸟》),“翼翼归鸟,戢羽寒条。……矰缴奚施,已卷(倦)安劳”(《归鸟》),“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归园田居》),还有“云无心而出蚰,鸟倦飞而知还”(《归去来辞》),“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饮酒·结庐在人境》),“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读山海经》),等等。这些诗中的归鸟,都是作者的艺术化身。趋林之鸟本来是无意中所见,但它却唤起了作者的感慨深思:“群动”皆有止息之时,飞鸟日落犹知还巢,人生何独不然?鸟儿始飞终归的过程,正好像是作者由出仕到归隐的生活历程。这里既是兴,也是比,又是即目写景,三者浑然一体,使人不觉,表现手法非常高妙。
末尾写所以归隐之故,表达了隐居终身的决心。“啸”是撮口发出长而清越的声音,是古人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啸傲”谓歌咏自得,无拘无束。《饮酒》第五首《饮酒·结庐在人境》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知东轩即在此东篱内,东篱之下种有菊花。对菊饮酒,啸歌采菊,自是人生之至乐。“得此生”是说不为外物所役使,按着自己的心意自由地生活,也就是苏东坡所说的“靖节以无事自适为得此生,则凡役于物者,非失此生耶?”(《东坡题跋·题渊明诗》)“得此生”和“失此生”实指归隐和做官。啸傲东轩,是隐居悠闲之乐的形象描绘,它是赞美,是庆幸,也是意愿。然而,“聊复”(姑且算是)一词,又给这一切罩上了一层无可奈何的色彩,它上承“忘忧”、“遗世”,仍然表现出壮志难酬的憾恨,并非一味悠然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