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客心”,指离乡在外的心情,通常说来,免不了一个“愁”字。然而作者并不直接将“客心”等同于“愁”,而是在“客心”与“愁”之间,阑入“水”的意象,连用两“如”字绾结三者,使“客心”与“愁”产生距离,仿佛两事原本了不相干,只是因为都与水有相类之处,所以经由水偶然牵合在一起似的。起手故为曲折,用笔摇曳而蕴藉。
但阑入“水”的意象,主要意图还不在此,而在于带出次句。看到次句,读者方才恍悟,“水”字实有所指,不是虚设的譬喻。它指运送作者舟行还乡的河流。河水流速迅疾,使归舟走得很快。急流是因,在前,归舟容易是果,在后,且“容易”按正常语序,又该放在“归帆”之后,修饰后者。可是这里却句法倒装,把“容易”置于最前面,突出了作者最强烈的感受。
而这句反过来,对上句也起到了定向的作用。以水喻愁,古人诗中其例甚多,喻义不止一端:或以水喻愁绪的深,如唐彦谦《留别》:“龙潭千尺水,不似别情深”;或以水喻愁绪的长,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或以水喻愁绪的百转千回,如温庭筠《锦城曲》:“巴水漾情情不尽,文君织得春机红”,等等。叶燮的喻义又是什么?通过次句可以确认,他是用水流之急比拟愁绪之浩荡,并且这愁绪同水一样,均是指向他的家乡。
后两句顺着“容易”而来。何以见得舟行容易?即从不知不觉间已近故乡见出。叶燮乃江苏吴江人,乍闻吴语,自然倍感亲切。第三句的“忽讶”,点出舟行速度快得出乎意料。这一句原作“忽讶推篷吴语是”,今本为叶氏门生沈德潜所改。细细吟味,改句确是胜过原句。原句推篷而闻吴语,是作者主动行为在先;改句语声送入窗内,作者完全是被动的,意外的味道更其浓厚。复以声律而论,原句是“平仄平平平仄仄”,正对下句的“仄平仄仄仄平平”;改句变作“平仄平平仄平仄”,第五、六字平仄易位,自拗自救,令人一上口便稍觉惊异,同要表达的意外之感恰相匹配,声、情相得益彰。这句改动,艺术上是绝对站得住的(“船”字重出,强调所写均系船中所感,不是疏忽)。叶燮的推篷闻声当为写实,沈德潜的隔窗闻声则为诗人的加工,这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分野所在了。写诗有时候是不可拘泥实情的。贾岛《题李凝幽居》“僧敲月下门”句,“推”、“敲”两字怎生取舍,迟迟未能定夺。倘使一切照实交代,何来犹疑?犹疑是因为这里的一切考量,目的都在构造意境而不在还原事实。这件事本身大概也属子虚乌有,但久成美谈,则是因为它确乎道出了一些诗艺的真谛。当然,虚构得有个分寸,它是为表达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服务的,应该锦上添花,不宜喧宾夺主。若像张枢那样,赋[惜花春]词,“琐窗深”句末字为求声韵优美,改“深”为“幽”,继又改“幽”为“明”(事见张炎《词源》卷下《音谱》),不悟“明”字与他要表达的深幽之境,意义背道而驰,就不免虚构得失去分寸感,未足效法了。
回到叶燮这首诗上来。末句由听觉拓展至视觉。此时故山尚未在望,然而作者藉由明月,先点出故乡近了。月光原是遐迩普照的,照着故山的月光也照着我的船头,这是正常现象,殊不足以证明我离故乡之近。然而这句诗明明传达出一个讯息:故乡已经不远。这不是一个理性的证明,而是一个艺术的证明。叶燮论诗,尝指出诗与寻常文字不同,可用以表现“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若以俗儒之眼观之,以言乎理,理于何通?以言乎事,事于何有?所谓言语道断,思维路绝。然其中之理,至虚而实,至渺而近,灼然心目之间,殆如鸢飞鱼跃之昭著也”(《原诗》内篇下)。这句诗无理而有理,正践行了他自己的观点。
统观全诗,逆推其构思过程,实际上后半所写才是触发灵感的契机。作者由闻乡音,而觉出舟行之速,于是有了第二句。为什么舟行如此之速呢?水流之急是个“真”的解释,由此推进到一个“美”的解释,那就是客心似水,沛然莫之能御,加快了作者的返程速度,于是有了第一句。诗尽管自客心之愁起笔,但在构思之初,此愁已然因故乡在即而消散,所以作者写愁方能写得如此轻盈,也方有余裕在诗艺上从容打磨。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在白居易的诗作中,这是很特别的一首。
白居易诗的特点是浅显易懂,而此诗却十分朦胧。诗人用20个字写下了一幅村夜雪景:在风雪凄迷的深夜,诗人独坐窗前,屋内灯影昏昏,窗外暗雪纷纷,风雪中传来了残雁的叫声……无情之景,当是死景,而此诗即使用现代白话翻译,也仍然诗味盎然,它让人觉得一股凄冷之情寒彻周身。诗人写景,意在写情,此诗可谓情景交融。据考证,此诗是诗人41岁时所作,与讽谕诗中的《村居苦寒》作于同一时期,其时诗人正在老家为母亲居丧,因而可想而知诗人当时的心 情是何其落寞凄凉!
《村雪夜坐》一诗是白居易的一首五言绝句,现在人们都把它作为一首“咏雪”的诗。 从这首诗里可以想象到:作者面向南窗,背对孤灯而坐,望着窗外的一片昏暗夜色,听着寒风呼啸、看到冰粒与雪花夹杂着纷纷飘落在地上。这时候他感到村庄的夜是那样的静,让人感到寂寞。却又听到失群的大雁,在风雪之夜的凄凉的叫声。 为什么白居易此时心境如此的寂寞凄凉?作者却含糊者没有说出。
据考据资料,这首诗是白居易进入不惑之年时而作,当时白居易正在家乡为母亲去世戴孝居丧。由此可以想象到诗人的心情是寂寞凄凉、糟糕透了。所以,这首诗情景交融的感染力是很强的。 我以为这首诗的背景有雪,作者却没有用心去描写“雪”。所以,严格说它不能算是一首“咏雪”的诗,而只是借雪夜,抒发寂寞清冷的心情而已。
本首诗作者主要表达自己的复国之志,要遗民们坚持抗清,而不能隐居遁世,待到复国后,功成身退,才算得上有高尚的节操。此两首诗用典精当,对仗工稳,虽是次韵,却能不受束缚而挥洒自如。
此首在友情基础上,将个人交往拓展为历史责任。开头展现现实图景,侧耳听关塞,满耳是清人的胡笳,再也不见汉军所驾的战车在中原纵横驰奔,不免愁上心头,深为复国前途担心。但作者的信心是不死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夏朝少康仅有一成即方圆十里的土地,仍使夏朝再度中兴。作者自己虽如苍龙已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仍要行风播雨;虽如老树已年深月久,一到春天,仍要怒放鲜花;他曾说“远路不须愁日暮,老年终自望河清”,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复国大计就一定要坚持!这不仅是顾炎武的志愿,也是傅山的追求。有了这些顽强卓绝之士,何愁事业不成?
他在结尾满怀希望地想象“待得汉廷明诏近”,朝廷论功行赏,要封他们做大官,而他和傅山已功成身退,一起到五湖去寻舟垂钓、归隐林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