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梅花是一种品格高尚,极有个性的奇花,与松、竹并称“岁寒三友”,所以骚人墨客竞相题诗赞颂,自六朝以至赵宋,咏梅篇什不可胜数,而脍炙人口者则不多见。萧氏这篇《梅》词,能脱去“匠气”,写出自己的个性,实属难能可贵。
上片从两个侧面写梅:一、不怕霜雪。二、不怕角声之哀怨。首句即入韵。“千霜万雪”四字就烘衬出梅花生活的典型环境。“千”“万”二字极写霜雪降次之多,范围之广,分量之重,来势之猛,既有时间感、空间感,又有形象感、数量感。“受尽寒磨折”一句以“寒”字承上,点出所咏对象:梅。说梅受尽了“千霜万雪”的“磨折”,可见词人所咏,绝非普通的梅花,而是人格化了的梅花,咏物即是写人,梅与人相契相生。
“赖是”三句,另赋新笔,极写梅花不为恶势力所屈的高尚品格。得亏是这副天生的铮铮铁骨,经得住霜欺雪压的百般“磨折”,即便是那“大角曲”中的《梅花落》曲子吹到最后一遍(彻),它也全无惧色,坚挺如故,因为它“欲传春信息,不怕雪埋藏”(陈亮《梅花》诗)。
“浑不怕”即“全不怕”,写得铿然价响,力透纸背,以锋棱语传出梅花之自恃、自信、自矜的神态,而“瘦硬”之词,则是从梅花的形象着笔。因为寒梅吐艳时,绿叶未萌,疏枝斜放,故用“瘦”字摄其形;严霜铺地,大雪漫天,而梅独傲然挺立,生气蓬勃,故以“硬”字表其质,二字可与林和靖咏梅诗中的“疏影横斜”相伯仲。“疏影”乃虚写,美其风致;“瘦硬”则实绘,赞其品格,二者各有千秋,而传神妙趣实同。
下片写梅花的高洁,也有侧面描写:一、与月相知;二、不与海棠相争。过片以“清绝”二字独立成韵,从总体上把握梅花的特性,意蕴无穷,耐人咀嚼。“清绝”之“清”有清白、清丽、清俏、清奇、清狂、清高种种含义,但都不外是与“浊”相背之意。“清”而至于“绝”,可见其超脱凡俗的个性。“影也别”,翻进一层,说梅花不仅具有“瘦硬”、“清绝”与“众芳摇落独鲜妍”的品质,就连影儿也与众不同,意味着不同流俗,超逸出尘,知音难得,自然勾出“知心惟有月”一句。得一知己足矣,有月相伴即可。黄昏月下,万籁俱寂,唯一轮朦胧素月与冲寒独放的梅花相互依傍,素月赠梅以疏影,寒梅报月以暗香,词人虽以淡语出之,但其含蕴之深,画面之美,境界之高,煞是耐人寻味。
最后二句写梅花孤芳自赏、不同流俗的个性。花之荣枯,各依其时,人之穷达,各适其性。本来不是春荣的梅花,一腔幽素是不可能向海棠诉说的,自然不必让好事者拿去和以姿色取宠的海棠攀亲结缘了。这里借前人“欲令梅聘海棠”(见《云仙杂记》引《金城记》)的传说反其意而用之,不仅表现了梅花不屑与凡卉争胜的傲气,词人借梅自喻的心事也就不语自明了。
《庶斋老学丛谈》认为这首词与王澡同名之作意境相似,其《霜天晓角·梅》云:
疏明瘦直,不受东皇识。留与伴春应肯,千红底、怎著得?
夜色。何处笛?晓寒无耐力。飞入寿阳宫里,一点点、有人惜。
此词上片写梅花“疏明瘦直”,不受“东皇”赏识,不与百花争胜的好形象,品格确与萧词“略相似”,惟下片则转写落梅之何处笛,“晓寒无耐力 ”,虽不讨东皇欢喜,然自有同病相怜之人惜其飞坠。这与萧词的“浑不怕角吹彻”及羞与海棠为伍的命意又自有别,两者相较,王词不免要逊一筹了。
总之,这首咏梅词是词人有感而发借物寄兴之作。上下片分写梅的傲骨与傲气。傲骨能顶住霜雪侵陵,傲气羞与凡卉争胜。
古人总结写诗方法有赋比兴三种,但有时因题材和命意的需要可以在写法上结合使用,如这首咏梅词就是赋而兼比的。因为在写法上它是以梅喻人。梅的瘦硬清高,实象征人的骨气贞刚,品质高洁,梅格与人格溶成一片,二者契合若神,由此显出无穷意蕴,耐人玩味。观其出语之侃切健劲(如“受尽”、“浑不怕”,“唯有”、“原没”、“如何共”等),既不同于动荡流畅之语,也与温婉轻柔之词迥异,故其情致既非飘逸,也非婉转,而是深沉凝重,于是便形成这首词沉着明快的显著特点。而霜雪堆积,月华流照,疏影横斜的词境,又显出超凡脱俗、清丽优美的气韵和格调。因而此词在沉著明快中,又略带几分清新俊逸,但这只如多历忧患的硬汉子眉宇间偶尔透露的天然秀气,它与风流儒雅的贵公子浑身的潇洒英俊之气是绝不相类的。
《采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历代注者关于它的写作年代说法不一。但据它的内容和其它历史记载的考订大约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的可能性大些。周代北方的猃狁(即后来的匈奴)已十分强悍,经常入侵中原,给当时北方人民生活带来不少灾难。历史上有不少周天子派兵戍守边外和命将士出兵打败猃狁的记载。从《采薇》的内容看,当是将士戍役劳还时之作。诗中唱出从军将士的艰辛生活和思归的情怀。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让那一股缠绵的、深邃的、飘忽的情思,从风景画面中自然流出,含蓄深永,味之无尽。
这四句诗被后人誉为《诗经》中最好的句子。这是写景记时,更是抒情伤怀。这几句诗句里有着悲欣交集的故事,也仿佛是个人生命的寓言。是谁曾经在那个春光烂漫的春天里,在杨柳依依中送别我?而当我在大雪飘飞的时候经历九死一生返回的时候,还有谁在等我?是《木兰辞》里亲人欢迎的盛况,还是《十五从军征》里荒草萋萋的情景?别离时的春光,回归时的大雪,季节在变换,时光在流逝,我们离去,我们归来,而在来来去去里,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呢?没有答案,只有漫天的飞雪中一个被沉重的相思和焦虑烧灼的又饥又渴的征人孤独的身影,步履蹒跚地,战战兢兢地走向他不知道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