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追叙宋神宗熙宁四年秋,苏轼与苏辙同游陈州(今河南淮阳)柳湖的情景。当时,苏辙在陈州任学官,苏轼由汴京赴杭州通判任,途经陈州,二人相晤甚欢。词中以柳湖为中心描写景物,展开了一幅清新、淡雅的水墨画。柳湖以“柳”取胜,开头“柳花飞处”四字便是着力的一笔。对于湖面,苏轼着重写出它的明净,用刚刚打磨过的镜子(“鉴新磨”)来形容。苏轼笔下的景物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如“花飞”、“麦摇波”、“飞棹”等都富有动感,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自在、轻盈的美的境界,烘托出苏轼、苏辙二人游湖时欢快、悠闲的心情。
下片写当前景物,并抒写了苏轼、苏辙二人离合的情思。开头两句用对仗描写眼前景物,在平坦、广阔的原野上,水天连成一片,波光粼粼,小楼上风和日丽。一切平静,安适,隐含着传告平安的意思。然而一想到远在济南的弟弟苏辙,苏轼心中便波澜突起。最后两句情、景兼到,抒写离愁曲折有致,而又深切动人。“暮云多”,既是楼头远眺所及的实景,因而成了苏轼远望济南的障碍物。篇末提到“归去”,是因为苏轼、苏辙二人早年曾有,早日隐退而为“夜雨对床”之乐的约定(参见苏轼《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苏辙《逍遥堂会宿二首》、《再祭亡兄端明文》),即使日后能如愿以偿,与当前的别离仍有巨大的“时间差”,因而深感痛苦和无奈,可见离愁的深重。
全词,表达了苏轼对苏辙的思念之情。上片、下片之间的虚实变化用了“暗转”的写法。上片是由苏轼的回忆所构成的虚境,下片头两句则转换成眼前的实境,而其间未用任何字面加以提示,前后的联络与变化形成了一种“暗转”。这是写作艺术浓缩的结果。
此诗三章,均以推车起兴。人帮着推车前进,只会让扬起的灰尘洒满一身,辨不清天地四方。诗人由此兴起了“祇思百忧”的感叹:心里老是想着世上的种种烦恼,只会使自己百病缠身,不得安宁。言外之意就是,人生在世不必劳思焦虑、忧怀百事,聊且旷达逍遥可矣。诗的字面意义颇为明豁,问题在于歌者是一位什么身份的人,其所忧又是什么。对于诗歌的这一文本,读者自可作出各种不同的解读,因而历来就有“诗祇达诂”之说。
如按朱熹等人的说法,此诗为劳者直歌其事之作,则全诗当纯用赋体,直陈其事。但通观此诗,每章的首二句为兴体。朱熹在《诗集传》中既揭出每章的首二句为“兴”体,又将诗意理解为行役者自歌其事,是自相矛盾的,故姚际恒抓住此点攻朱说最能切中其失。姚际恒云:“观三章‘祇思百忧’三句,并祇行役之意,是必以‘将大车’为行役,甚可笑。且若是,则为赋,何云兴乎?”(《诗经通论》)姚氏概括此诗主题为:“此贤者伤乱世,忧思百出;既而欲暂已,虑其甚病,祇聊之至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此诗人感时伤乱,搔首茫茫,百忧并集,既又知其徒忧祇益,祇以自病,故作此旷达聊以自遣之词,亦极祇聊时也。”姚、方二氏之论最能抓住此诗主题的实质。歌者当是一位士大夫,面对时世的混乱、政局的动荡,他忧心忡忡,转侧不宁,也许他的忧思不为统治者所理解,他的谏言不仅不被采纳,反而给自己招来了麻烦,因而发出了追悔之词、自遣之叹,但是从中读者仍能感受到他的忧世伤时之心。有理由推测,诗人选用推车为比兴乃有深意存焉。古人以乘舆指天子、诸侯,其来尚矣,那末以推车喻为国效力、服事君王也是情理中事。今人程俊英则说:“这位诗人,可能是已经沦为劳动者的士。”(《诗经译注》)这是因诗人以“大车”起兴而作出的推断,也可备一说。
另一种对此诗的理解则由求之过深而走向穿凿附会,这就是从毛传到郑笺、孔疏的那种解释。《诗序》将此诗的主题概括为:“周大夫悔将小人。幽王之时,小人众多,贤者与之从事,反见谮害,自悔与小人并。”“将”在此处意谓推举、奖掖。郑笺释曰:“鄙事者,贱者之所为也,君子为之,不堪其劳。以喻大夫而进举小人,适自作忧累,故悔之。”孔疏进一步分析:“祇将大车”云云乃“以兴后之君子祇得扶进此小人,适自忧累于己。小人居职,百事不干,己之所举,必助忧之,故又戒后人。”
如上文所分析,此诗当为士大夫因忧国之心不被君王接纳而发出的牢骚怨叹,而传笺的作者却以偷梁换柱之法将矛头指向了所谓“小人”,似乎种种烦恼怨愤都是“小人”引起的。这样一来,也就可以体现出所谓温柔敦厚的诗教了。孔疏曾云:“足明时政昏昧,朝多小人,亦所以刺王也。”可谓一语泄漏了天机。孔氏不得不承认此诗有刺君王之意,但他却竭力说明诗人主要是针对小人,“刺王”只是顺带及之,且意在言外。考《荀子·大略篇》有言:“君人者,不可以不慎取臣;匹夫者,不可以不慎取友……以友观人焉所疑。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诗曰:‘祇将大车,维尘冥冥。’言祇与小人处也。”又《韩诗外传》卷七讨论“树人”问题,述简主(赵简子)之语:“由此观之,在所树也。今子之所树,非其人也。故君子先择而后种也。”接着即引此诗“祇将大车,惟尘冥冥”之语作证。又《易林·井之大有》亦称:“大舆多尘,小人伤贤。”可见此说由来已久,流传甚广。南宋戴溪即已提出异议。他在《续吕氏家塾读诗记》中称此诗“非‘悔将小人’也”,“下云‘祇思百忧’,意未尝及小人。力微而挽重,徒以尘自障,而祇益于行,犹忧思心劳而祇益于事也。世既乱矣,不能挽而回之,如蚍蜉之撼大树也,徒自损伤而已尔。”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指出:“自《小序》误作比意,因大车用‘将’字,遂曰‘大夫悔将小人’,甚迂。”这些都是突破传笺陈说的真知灼见。
此诗采用重章复叠的形式,在反覆咏唱中宣泄内心的情感,语言朴实真切,颇具民歌风味,因而虽列于《小雅》,却类似于《风》诗。全诗三章却又非单调的重复,而是通过用词的变化展现诗意的递进和情感的加深。如每章的起兴用“尘”、“冥”、“雝”三字逐步展现大车扬尘的情景,由掀起尘土到昏昧暗淡,最后达于遮天蔽日,诗人的烦忧也表现得愈加深沉浓烈。诗人以一种否定的口吻规劝世人,同时也是一种自我遣怀,在旷达的背后是追悔和怨嗟,这样写比正面的抒愤更深婉。
此文由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在仪征县发生的一场火灾生发,先交待了这场火灾的时间、地环境和严重后果,再极力渲染火灾的场面,然后具体地描写了盐船起火后盐民死难的悲惨景象,最后写死者的无辜及其亲人的祭奠。全文摆脱了骈文的形式主义倾向,结构上紧扣“'哀”字,细节描写上生动逼真,抒情上往往直抒胸臆,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悲哀与同情,真切感人。
首先,在结构上,作者采用层层深入、步步推进的手法。不断变换审视角度,通过生动地描绘景象,抒发情感,把哀愤之情逐步深化,收到了感人肺腑的艺术效果。第一段是全篇总冒,交待了惨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和结果,其中特别提到“坏船百有三十。焚及溺死者千有四百”,并且是“一夕并命,郁为枯腊”。这样突然的变故和悲惨的结果,骇人听闻。全文起手就显得突兀不凡,虽简洁明了,但一股悲愤之情,却直透人心肺。第二段转入正面描写整个大火场面,极力渲染悲惨气氛。一开始,先写出隆冬寒冷、江中风大这阴森可怖的环境,为大火的突发和猛烈设下伏笔。接着写大火发生,先是“星星如血”,紧接着是“百舫尽赤”,然后是船民奔走狂呼,而后是烟消火灭,“齐千命于一瞬,指人世以长诀”,最后是“衣缯败絮,墨查炭屑,浮江而下,至于海不绝”,用浓墨重彩。次第写出了大火发生的经过,展示了整个火灾的生动场面,而哀愤之情激荡于字里行间,给人以深刻的感受。这是大笔勾勒、宏观把握,在第一段的基础上大大深入了一步。第三段又转换笔触,集中描写船民奔走逃生的情景和被淹死、烧死的惨状,是具体描写、微观透视。作者写了船民的仗义互救,也写了他们的奋力逃生,然而这一切都敌不过无情的大火和滚滚波涛,“乃同归于死地”,尸体奇形怪状,无辜的船民死不瞑目。这些伤心惨目的描写,字字句句浸透着作者的血泪,更深一层地打动着人们的恻隐之心。第四段更进一步写死者的无辜和亲人的祭奠。那“麦饭壶浆,临江呜咽。日堕天昏,凄凄鬼语。守哭迍邅,心期冥遇”的惨景,几乎令人心绝。经过层层描写,不断渲染烘托,悲哀之情到此达到顶点,整篇文章产生出感天地、泣鬼神的巨大力量。全文各段,整体看来显得大开大合,上段末顺势收束,而下段又掉换笔锋,推宕开去,看起来似乎是另起端绪,实际上是亦宕亦接,若断还连,步步引进,不断深化,使文章具有浩浩荡荡的宏大气势。这种结构上的错落有致,独辟蹊径,把悲哀之情表现得极为浓郁,极为深沉,令人感动不已。
其次,在细节描写上,细如毫发,生动逼真。为了表达对船民的满腔同情之心,细节描写即大多集中在船民身上。第二段中以“群饱方嬉,歌咢宴食。死气交缠,视面惟墨”写火灾发生前夕的船民,前两句表现平和安居生活,十分生动形象,是对以后描写大火的反衬;后面两句又给这种暂时的平和生活蒙上阴影,预兆灾祸之将来,倍觉凄切。以“跳踯火中,明见毛发。痛謈田田,狂呼气竭。转侧张皇,生涂未绝”写火灾发生时船民在火中的情形,把船民在大火中仓皇奔窜、痛苦呼号、奋力挣扎的动作、声音和神态表现得极为生动、准确而又细致,绘声绘色,历历如在眼前,使人怵目惊心。写死难船民的尸体,更加惨不忍睹:“出寒流以浃辰,目睊睊而犹视。知天属之来抚,慭流血以盈眦。诉强死之悲心,口不言而以意。若其焚剥支离,漫漶莫别。圜者如圈,破者如玦。积埃填窍,攦指失节。”作者以较多的笔墨来详细描写尸体的形状,深刻地展现这场悲剧的受害者的惨况,让人们如身临其境,亲眼看到了这些船民的不幸遭遇,对这场灾难有了更为深切的了解,从而产生出对受难者的无限哀痛和同情。这些细节刻画既对大笔勾勒作了补充,又对表现全篇主题起了深化的作用。
再次,在情感抒发上,作者往往直抒胸臆,反复写出自己悲哀的叹息之声和愤怒的抗争之意,把感情表达得荡气回肠。第一段末尾,作者在刚刚点出这场悲剧后,就情不自禁地喊出:“烈烈厄运,可不悲邪!”悲怆之情,震荡心魄。到第四段,作者的情感几经酝酿,愈加浓烈,不断地发出悲声:“呜呼哀哉!”、“天乎何辜,罹此冤横!”、“悲夫!”直到最后,作者的同情之心上升到极点,心情也更加沉痛,终于爆发般地呼喊出:“人逢其凶也邪?天降其酷也邪?夫何为而至于此极哉!”可谓字字凝血,句句含泪,把一个“哀”字表现得人木三分,使读者的心灵不能不感受到强烈的震动。
最后,此文是一篇骈文却摆脱了骈文“饰其词而遗其意”的形式主义倾向,没有因用典、对偶等方面的限制,而形成板重和呆滞的缺点;相反,作者能举重若轻,控纵自如,把典故、词语化解在对场面、人物的具体描写中,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状难写之情,含不尽之意”(李详《汪容甫先生赞序》),表达了作者真挚的思想感情,十分真切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