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这首组诗见于小说第三十四回。
这三首绝句是林黛玉用泪写就的,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宝玉的感情和对未来的忧心,也是他们两人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题写这三首诗之后,他们几乎没再有像之前那样的争吵过。
第一首主要是林黛玉回顾与贾宝玉两情未通前的痛苦和两情相通后的喜悦;第二首进一步抒发黛玉对宝玉挨打的深切同情和悲哀,表现他对宝玉之爱的一片赤诚;第三首诗借湘妃的故事以古喻今,抒写黛玉对宝玉情义之深笃,也预示了他们爱情的悲剧结局。这三首诗是小说女主人公林黛玉对男主人公贾宝玉爱情的心血之流注。组诗通篇都闪烁着泪珠,黛玉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全在于联系宝玉挨打这件事,表明贾宝玉、林黛玉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对比薛宝钗、袭人的不同态度,才能看出贾宝玉、林黛玉的互相同情、支持。贾宝玉被打得半死,薛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但心里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这样吃亏”,还“笑着”说“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的。”处处卫道,处处维护贾政,实际上是用所谓“堂皇正大”的话把贾宝玉教训了一顿。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贾宝玉“男女不分”,“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从中挑拨贾宝玉、林黛玉关系,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她的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据《红楼梦》戚序本),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宠信,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相互体贴、了解和林黛玉的一往情深、万分悲痛,顺便也写了贾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晴雯,这都是大有深意的。
其次,“还泪债”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要了解“还泪债”的全部含义,最好的办法是读曹雪芹原稿中后面所写的林黛玉之死的情节,但这一部分,后世读者已看不到了。不过,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多少可以帮助读者弥补这个遗憾,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盘安排的。在有关林黛玉的情节中,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
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泪”字,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贾宝玉受苦而流的,它与林黛玉第一次因贾宝玉摔玉而流泪,具体原因尽管不同,性质上却有相似之处——都为脂砚斋评语所说的知己“不自惜”。这样的流泪,脂砚斋评语指出过是“还泪债”。但好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以为林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其实,贾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为了贾宝玉,她毫不顾惜自己。贾宝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泪,“任他点点与斑斑”。“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诗中将这个疑问提出,为“还泪债”埋下了伏笔。与此同时,黛玉在此落泪,又似乎是在暗示她跟宝玉最终悲痛分离的结局。
诗人擅长描摹景物,此诗摄取镜头二三,潇湘水边风味尽出,而诗人逸兴遄飞之态也令人感到可掬。
第一、二两句就题起句,并揭出选择潇湘来游珩的目的是因其“最多吟兴”。“残腊”即为诗题中的“冬末”。古代于冬至后第三个戌日祭百神,谓之“腊”,故又称是日为腊日,十二月为腊月。“残腊”亦即十二月之末。
第三、四两句承接第一句咏冬末乘舟游览之愉快。因为诗人身在船上,所以能就渔舟买来剐捕得的鲜鱼,因是冬末严寒,踏雪沽来的酒也就分外香甜和甘美。这两句写尽“残腊泛舟”所特有的风味,同时也表露了诗人“酒瓮琴书伴病身,熟谙时事乐于贫”的胸襟怀抱。
第五、六两句诗人咏潇湘发人吟兴的景物。潇湘地近衡山,衡山回雁峰是大雁南下后至此返回北方之处。衡山复多猿猴。夜深猿啼,春近雁飞,那些正是潇湘典型的景象。刘禹锡《再授连州至衡阳酮柳柳州赠别》诗的颈联“归目并随回雁尽,愁肠正遇断猿时”,亦以雁、猿对举。此外,猿之哀鸣、雁之返飞,也都是启人愁思、惹人诗肠的景象。恬淡愉快的表象下透露出诗人壮志难酬而不得不“熟谙时事乐于贫”的悲凉心情。
第七、八两句诗人说明这次与友人同泛潇湘的目的,正是为了采其江山之美以“裁取新诗”。“剩”字在此用得十分警策,它既作“没有他事,只为了……”解,又将诗人那种无可奈何的心情表露无遗。“帝乡”指京都,句意谓所作当传诵到长安。盖长安为唐政治文化中心,诗传长安,方称作者,故云。
此诗通篇写泛舟潇湘时的赏心乐事和景色风物,以此表现诗人的淡泊襟怀,同时却又透露出几分无可奈何的悲哀。全诗无一字表述内心,却又将诗人的内心活动表现得真切、丰满,具有较强的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