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二句写又是残春天气,青梅煮酒,好趁时新,以闲笔入题。古人春末夏初时,好用青梅、青杏煮酒,取其新酸醒胃。“斗时新”,犹言“趁时新”。接下来,“东城”二句写抒情主人公春游时,与意中人不期而遇,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耿湋《寄司空曙李端联句》:“南陌东城路,春风几度过。”其后陆游亦有“看花南陌复东迁”之句(《花时遍游诸家园》)。
过片三句,描述两人相遇后的情景,“展香茵,叙情亲”写词人铺开了芳美的茵席,一起坐下畅叙情怀。其亲密无间,殷勤款洽,说明词人跟他的意中人缠绵深长的情爱。正由于词人能够跟这位意中人“叙情亲”,所以才动了他的非份之想:“此时拚作,千尺游丝,惹住朝云。“游丝”悠扬不定,若有还无,仿佛自己心中缥缈的春思,欲来还去。
“朝云”,喻意中人,亦用典暗示她那“旦为朝云,暮为行雨”的“巫山神女”的身伤。这三句是说词人这时甘愿化身为千尺游丝,好把那朝云牵住。可是,这柔弱袅娜的游丝,未必真能把那易散的朝云留住,这十二字中,有着“象外之象”,蕴含了丰富的潜信息:偶然的相会,短暂的欢娱,最终还是不可避免的离散;多少怅惘,多少怀思,尽不言之中了。
这首词感情深挚,虽写丽情,但不纤佻,而文笔纯净,有一种幽细、含蓄之美,是一首颇有品格的小令。
诗的开头八句是先写公孙大娘的舞蹈:很久以前有一个公孙大娘,她善舞剑器的名声传遍了四面八方。人山人海似的观众看她的舞蹈都惊讶失色,整个天地好像也在随着她的剑器舞而起伏低昂,无法恢复平静。“霍如羿射九日落”四句,或称为“四如句”,前人解释不一,这大体是描绘公孙舞蹈给杜甫留下的美好印象。羿射九日,可能是形容公孙手持红旗、火炬或剑器作旋转或滚翻式舞蹈动作,好象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高而下,满堂旋转;骖龙翔舞,是写公孙翩翩轻举,腾空飞翔;雷霆收怒,是形容舞蹈将近尾声,声势收敛;江海凝光,则写舞蹈完全停止,舞场内外肃静空阔,好象江海风平浪静,水光清澈的情景。
“绛唇珠袖两寂寞”以下六句,突然转到公孙死后剑器舞的沉寂无闻,幸好晚年还有弟子继承了她的才艺。跟着写她的弟子临颍李十二娘在白帝城重舞剑器,还有公孙氏当年神采飞扬的气概。同李十二娘一席谈话,不仅知道她舞技的师传渊源,而且引起了自己抚今思昔的无限感慨。
“先帝侍女八千人”以下六句,笔势又一转折,思想又回到五十年前。回忆开元初年,当时政治清明,国 势强盛,唐玄宗在日理万机之暇,亲自建立了教坊和梨园,亲选乐工,亲教法曲,促成了唐代歌舞艺术的空前繁荣,当时宫廷内和内外教坊的歌舞女乐就有八千人,而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又在八千人中“独出冠时”,号称第一。可是五十年历史变化多大啊!一场安史之乱把大唐帝国的整个天下闹得风尘四起、天昏地黑。唐玄宗当年亲自挑选、亲自培养的成千上万的梨园弟子、歌舞人材,也在这一场浩劫中烟消云散了,如今只有这个残存的教坊艺人李十二娘的舞姿,还在冬天残阳的余光里映出美丽而凄凉的影子。对曾经亲见开元盛世的文艺繁荣,曾经亲见公孙大娘《剑器舞》的老诗人杜甫说来,这是他晚年多么难得的精神安慰,可是又多么地令他黯然神伤啊!这一段是全诗的高潮。善于用最简短的几句话集中概括巨大的历史变化和广阔的社会内容,正是杜诗“沉郁顿挫”的表现。
“金粟堆南木已拱”以下六句,是全诗的尾声。诗人接着上段深沉的感慨,说玄宗已死了六年,在他那金粟山上的陵墓上,树已够双手拱抱了。而自己这个玄宗时代的小臣,却流落在这个草木萧条的白帝城里。末了写别驾府宅里的盛筵,在又一曲急管繁弦的歌舞之后告终了,这时下弦月已经东出了,一种乐极哀来的情绪支配着诗人,他不禁四顾茫茫,百端交集,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长满老茧的双足,拖着一个衰老久病的身躯,寒月荒山,踽踽独行。身世的悲凉,就不言而可知了。“转愁疾”三字,是说自己以茧足走山道本来很慢,但在心情沉重之时,却反而怪自己走得太快了。
这首七言歌行自始至终并没有离开公孙大娘师徒和剑器舞,但是从全诗那雄浑的气势,从“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这样力透纸背的诗史之笔,又感到诗人的确是在通过歌舞的事,反映五十年来兴衰治乱的历史。王嗣总评这首诗说:“此诗见剑器而伤往事,所谓抚事慷慨也。故咏李氏,却思公孙;咏公孙,却思先帝;全是为开元天宝五十年治乱兴衰而发。不然,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杜诗祥注》引《杜臆》)这一段评语,分析全诗的层次、中心,说得相当中肯。但是,他说“一舞女耳,何足摇其笔端哉!”并不符合杜甫本来的思想,杜甫是十分重视和热爱艺术的。
这首诗的艺术风格,既有“浏漓顿挫”的气势节奏,又有“豪荡感激”的感人力量,是七言歌行中沉郁悲壮的杰作。开头八句,富丽而不浮艳,铺排而不呆板。“绛唇珠袖”以下,则随意境之开合,思潮之起伏,语言音节也随之顿挫变化。全诗既不失雄浑完整的美,用字造句又有浑括锤炼的功力。篇幅虽然不太长,包容却相当广大。从乐舞之今昔对比中见五十年的兴衰治乱,没有沉郁顿挫的笔力是写不出来的。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道家和佛家,都将人生看作是一场梦,认为人生不过是一场虚幻,唯有育化万物又为万物归宿的“道”及普渡众生的“佛法”,才是真实的,永恒的。故李白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他要在醉中来忘却这如梦的人生。诗人通过醉酒表达了对丑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批判,同时在醉意朦胧中,以新的眼光发现新的天地,充分享受人生乐趣。当诗人从醉梦中一觉醒来的时候,觉得烦嚣的尘世已变得分外安宁:“觉来眄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庭前花丛中,有一只小鸟在鸣叫,原来春天已经到了。原来世界中还有这样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幽美境地。这种幽美之境与其说是大自然的赐与,不如说是诗人心境的表现。他醉前竟百视而不一见,而如今在醉后醒来才突然发现,正是因为李白的心境在沉醉后平静了下来,他才会在安谧宁静的春光里发现了以前不曾发现的幽美之境。这种发现,犹如哲学上的顿悟,使人突然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哲理境界,那是超凡脱俗的另一个世界,一切人间的忧虑和烦恼,都不复存在了。在这里宠辱皆忘,只有审美的观照、心灵的宁静。
对于这种醉后悟道境界的突然到来,诗人非常高兴,他感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种心境了,因此感慨再三。他很想让这种心境多持续些时候,怕自己过早地酒醒,又回到残酷的现实社会中来,被种种忧心的事所折磨,因此,他还得再喝上几杯。“对酒还自倾”,直喝到月上中天。他对酒狂歌,逍遥自得,久久地陶醉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
这首诗深受陶渊明《饮酒》诗的影响,是“拟陶之作”,但又保持着李白自己的风格,写得“流丽酣畅”。不象陶渊明那样沉静、淡泊,只在沉醉的时刻,有些陶渊明的影子,等他一旦完全醒来,就又回复到豪放旷达的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