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
此诗三章,全以采摘某种植物起兴。这是上古时期吟咏爱情、婚嫁、求子等内容时常用的手法之一,也就是说,在上古时期,采摘植物与性有着某种神秘的或是象征性的联系,至于两者之间在文化上为何能牵系在一起或如何发生瓜葛,这与原始交感巫术有关,在此不作详论。但若从现代美学角度来看,以采摘植物起兴爱情等题材,在审美上和爱情上倒也有一定的同构同形关系,因为炽热的情欲与绿意葱茏的草木都可给人带来勃然的欣悦。所以,以“采唐”“采麦”“采葑”起兴,在含蓄中有深情,形象中有蕴意。
“兴”以下的正文中,主人公完全沉浸在了狂欢后的甜蜜回忆里。除每章改换所欢爱者外,三章竟然完全相同,反覆咏唱在“桑中”、“上宫”里的销魂时刻以及相送淇水的缠绵,写来又直露无碍,如数家珍。似乎以与多位情人幽会为荣乐,表现了一位多情浪子渔色后的放荡、得意心态,其句式由四言而五言而七言,正是这种心态的表露,尤其每章句末的四个“矣”字,俨然是品咂、回忆狂欢之情时的感叹口吻。近人或认为孟姜、孟弋、孟庸当是一人,若如此,似不合《诗经》中运用复沓的家法。《诗经》中用复沓虽只更换个别词汇,但无论更换的是动词、名词,诗意上多有所递进或拓展,比较典型的如《周南·芣苢》中的“采之”“有之”“掇之”“捋之”“袺之”“襭之”,一字之差,却记叙了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若此诗中三姓实指一人,一者整首诗三章全为重复,不免过于臃肿拖沓,毫无意味;二者也与“群婚性的男女欢会”的诗意不合。
此诗若依自古以来的“用诗”体例,抛开其隐含的本意,作为一首热烈活泼的情歌来看,也无不可。它的一个最大特色,是自言自语,反复咏唱,每章的前半段只换了两三个字,采集对象换了,地点变换了,美女的姓氏换了,而后半段一字不易。无论是等待、幽会还是送别分手的地方,都没有变换。主人公完全沉浸于自己和美女约会的美好回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