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古代诗人常以人与自然的默契,来表达一种超旷的情致。李白有“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辛弃疾有“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既是一种谐趣,又是作者自我意识对象化的巧妙修辞。“西山不似庞公傲,城府有楼山便倒”同样表现出这样一种超迈和诙谐的情绪。作者将西山拟人化,又将拟人化的山拿来与历史上有名的怪诞人物进行比较,思致独擅,奇趣横生。
这里作者并未说西山如何高峻,如何巍峨或如何秀丽,仅通过它的“不傲”来写其与人亲近。这种写山手法,有创造,有风趣,较之王安石“两山排闼送青来”又高出一筹。首句在“西山”之外,叠加出“庞公”的形象,“西山”为显形,“庞公”为隐形,造成一种独到的意象叠加效果。而联系这一对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意象之媒介(中介),就是对待城府的态度。庞公,即庞德公,据《尚友录》:庞德公居岘山,未尝入城府。荆州刺史刘表几次请他出来做官,他都拒绝,并让刘表站在一边不理,对他自己妻子却“相敬如宾”。诸葛亮去拜访他,庞德公开始几次也只是让亮一人拜在堂下,不教他起来,因此以其踞傲而闻名于世。后携妻子隐鹿门山。“西山”却与庞公不同,“城府”只要有楼,它便可入城府来,按照常理,是人伫立楼头,目光投向西山,才发现它的存在。词人将这种视觉感受逆转,说是西山来到了城府之中,让读者在一句之中得到一种视点迁移引起的情感之波的回返往复,增强了诗句审美感应的层次和深度,且把山与人的亲近程度表述得准确和完满。词人写山与自然的热爱与亲近,与上面提到的太白、稼轩、半山类似诗句命意相同,与深隐山森的“庞公”实则同趣。
第三、四句,由西山的“青”,想到自己的白发,由头上白发想到去染翠蓝的晴岚。辛疾疾有“青山不染白髭须”之句,作者实际与辛词句意相同,不过是反说罢了。这里,作者放开浪漫的意马之缰,夸张地表达恨“早生华发”的强烈情绪,思致独到,言辞直率却具艺术内蕴。言外透露出爱山的缘由:投身大自然的怀抱,山林青青千里,可使人感受到一种浓郁的青春气息,遂觉得头上的白色可以移到它上面,它的青色可以移到自己头上。
下片承“华发”申说,旁人谓词人早生华发是因发愁,遂劝他喝醉解之。借酒浇愁,古人说得很多。曹操说“何以解忧,惟有杜康”,杜康,即酒。李白有“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其《将进酒》又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下阙首起两句便是沿前人思维定势,将诗意提起。第三句作一顿挫,一晚上便喝了千杯酒,当然这是夸张之辞,极言豪饮之多,最后作一反跌:酒喝得再多,也不能销愁,醒来白发未减,人依旧在愁中衰老。
这是一首谐谑风格的词作。无缠绵悱恻绮罗香泽之态,亦无豪纵奔放金戈铁马之势,它只是以疏淡的笔致,表现一种旷放的情感。虽有叹老之意,却全无伤感之怀。写法上,舍去一切背景,仿佛白纸上作画,仅用线条表现情绪。上片以青山与自己白发作对比写自己的“老”;下片用酒与愁的关系强调愁的执著,亦未离开一个“老”字。全词观之,愁与老的根源,华发乃老的标志,青山乃华民的隐衬,意脉连贯,疏中见密,自然浑成,淡而有味。为何而愁,全未说破,只让读者朦胧见到一种排遣不了,纠缠如蛇的愁雾愁雰愁云而已,遂给人一种超脱之感,放达之感。这是典型的元人风致,元人格调和元人散曲笔法。
荷花是一种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又名莲、芙蕖,古时也称为芙蓉。它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性,素来为诗人墨客们所赞颂,用以自喻和他喻。此诗即是其中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以议论入题,针对人们因荷花是草卉而轻贱它的心理而发。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此诗是“应诏”之作,故这里“天池”应指皇宫内的荷池。两句意谓荷花虽为草卉之物,但其有幸植根天子之池,自与其他山泽中的草卉身份不同,也更易受人们的注目。
三、四句转入咏物本题,细致而微地描绘荷花的初生水面,应题“新荷,二字。荷的根茎最初细瘦如鞭,俗称莲鞭。莲鞭上有节,能向上抽出叶子和花梗。“微根才出浪”,就是说花梗刚刚伸到水面。这里连用“微”字“才”字,已极言其细小,下面“短干未摇风”,则更形象地体现其细小;梗干之短,甚至风亦不能使它摇动,可见它只是刚刚在水面露头而已。这两句直逼出“新荷”的“新”来,观察之细致,用笔之精到,真堪令人叫绝。在这细微之处,诗人的功力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上二句写初出荷茎之至微至小,文势犹如尺蠖之屈,已蓄足了力。于是乎五、六二句,乃一变而由屈转伸,忽出石破天惊之语。“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那荷茎长不满寸,看上去若有若无。然而谁能知道,那短茎里寓含着的花蕾胚芽,却蕴育着万紫千红的将来。只等夏天一到,它就要把那绚丽的色彩,洒满整个池塘。“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杨万里《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这满眼红绿的壮观景象,正是“新荷”的未来世界。
这首诗,单就咏物而言,也是清新可喜的。再看诗中的“勿言”、“宁知”这些强烈语气,读者就不免会推测:诗人如此用力为新荷抱不平,恐怕不会是无所寄托的吧。据《粱书·沈约传》记载,沈约幼年因父亲被诛,被迫潜窜他地,以后虽然“会赦免”,却“流寓孤贫”。但他“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最终“遂博通群籍”,累官至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宫,校四部图书”,堂堂皇皇地进入“天池”,成为当世首届一指的大学者、大手笔。诗人看到新荷初出时的微陋,遥想自己幼小时的辛酸,他不禁深感慨。他不禁充满自信地说:新荷的今天虽然为人们所轻贱,但它在明天,定将是姹紫嫣红的创造者。诗人幸而言中,后来他历仕宋、齐、梁三朝,封侯拜相。他在文学上的“紫”“红”之才,也充分发挥出来了,不仅衣被当世,而且也惠泽后人。
所以,沈约的这首诗,既是咏物,亦是抒怀。诗人咏的是荷花,但读者所感觉到的,同时又是诗人的自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