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尼再思,鲁子三省。
予何人哉,敢忘修整。
仲尼再思,鲁子三省。
予何人哉,敢忘修整。
邵雍

邵雍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今河南辉县市百泉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 1299篇诗文

猜您喜欢
泰山不要欺毫末,颜子无心羡老彭。
泰山不要欺毫末,颜子无心羡老彭。
译文:泰山不能损坏毫发,颜渊无意羡慕老聃和彭祖。
松树千年终是朽,槿花一日自为荣。
松树千年终是朽,槿(jǐn)¹花一日自为荣。
译文:松树活了一千年终究要死,槿木仅开羡一天也自觉荣耀。
注释:¹槿:即木槿花。开花时间较短,一般朝开暮落。
何须恋世常忧死,亦莫嫌身漫厌生。
何须恋世常忧死,亦莫嫌(xián)¹²厌生³
译文:何必眷恋尘世常怕死,也不要嫌弃而厌恶生活。
注释:¹嫌身:嫌弃自己。²漫:随便。³厌生:厌弃人生。
生去死来都是幻,幻人哀乐系何情。
生去死来都是幻,幻人哀乐系何情。
译文:生与死都是一种幻觉,虚幻之人所产生悲哀欢乐又是什么感情呢?
新陈代谢是宇宙的根本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松树千年终是朽,槿花一日自为荣”,艺术地说明了这一道理。自然界是如此,人生亦概莫例外,有生必有死,所以人们应该“何须恋世常忧死,亦莫嫌身漫厌生”。因为有生有死,才符合世界发展的规律。正确的人生态度应该是:应当多考虑如何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国家民族做出应有的贡献;果如是,则虽死犹生,死而无憾。

fàngyánshǒu··--bái

tàishānyàoháoyánzixīnxiànlǎopéng

sōngshùqiānniánzhōngshìxiǔ槿jǐnhuāwèiróng

liànshìchángyōuxiánshēnmànyànshēng

shēngláidōushìhuànhuànrénāiqíng

好勇知名早,争雄上将间。
好勇知名早,争雄¹上将²间。
译文:勇猛的将军,你很早的时候就已名扬四海,在主将之间争雄斗胜。
注释:韩都护:不详其人。都护:官名。唐时,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统辖边远诸国,都护府置都护一人,副都护二人。此诗《宣统固原州志》作《送都尉归边》。¹争雄:争胜,争强。²上将:主将,统帅。
战多春入塞,猎惯夜登山。
战多春入塞¹,猎惯夜登山²
译文:寒来暑往,征战疆场,春风几度入塞;寒夜之中,登山围猎是惯常之事。
注释:¹塞:指边塞。²猎惯夜登山:《宣统固原州志》作“猎惯夜烧山”。猎:围猎,军事行动的代称。
阵合龙蛇动,军移草木闲。
阵合¹龙蛇²动,军移草木闲³
译文:打仗布阵,三军像龙蛇一样首尾相应;军纪严明,军队行军途中秋毫无犯。
注释:¹阵合:《宣统固原州志》作“合阵”。阵:阵法,作战时部队的战斗队列;合:古代称交战曰合。²龙蛇:喻矛戟等武器,此借指军队阵势。³军移草木闲:《宣统固原州志》作“移军草木闲”。闲:平静之意。这句说,都护军纪严明,军队行军途中秋毫无犯。
今来部曲尽,白首过萧关。
今来部曲¹尽,白首²过萧关³
译文:今日将军回归边地,军队散尽,过萧关时只见人老发白,情景落寞寂然。
注释:¹部曲:原指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大将军营五部,校尉一人;部有曲,曲有军侯一人。此指军队。²白首:人老发白。³萧关:古关名。唐时萧关故址在今宁夏固原东南。

sònghándōuháibiān--lún

hǎoyǒngzhīmíngzǎozhēngxióngshàngjiāngjiānzhànduōchūnsāilièguàndēngshān

zhènlóngshédòngjūncǎoxiánjīnláijǐnbáishǒuguòxiāoguān

秋夜访秋士,先闻水上音。
秋夜访秋士¹,先闻水上音。
译文:在凄清冷寂的秋夜拜访借园主人,还未见其人已经听到笛声。
注释:¹秋士:指借园主人。
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
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
译文:悠悠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抒发着主人的心情。
响遏碧云近,香传红藕深。
¹(è)²碧云凉,香传红藕深。
译文:笛声嘹亮,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深处的红藕的飘来阵阵幽香,好像笛声也有了香气。
注释:¹响:指声响。²遏:指阻止,使停止。
相逢清露下,流影湿衣襟。
相逢清露下,流影湿衣襟。
译文:与主人在清冷的月光下相逢,久久伫立相对无语,连那衣襟都被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

  全诗四联均写景,无一句议论,无一句抒怀,但却弥漫着凄清的氛围,渗透着悲凉的情思。细细品味,如饮醇酒,回味无穷。

  首联“秋夜访秋士,先闻水上音”奠定了全诗的感情基调。 “秋夜”本已凄清冷寂,而所访者又是“秋士”,更暗寓幽怨之意。古人云:“春女怨,秋士悲”。所谓“秋士”即谓暮年不遇者,借园主人当属此类。袁枚自己虽曾步入仕途,任过县令,但因升迁无望等原因,早于七年前辞官,隐居于南京小仓山随园。两人在感情上是相通的,诗人此行“访秋士”即是以此为前提的。当诗人步入借园,首先听到的“水上音”就是笛声。这笛声作为一种听觉意象是全诗的中心意象。它是借园主人心声的流露,感情的寄托。诗在首联引出“水上音”之后,中间两联即集中笔墨对其进行描写。但诗人并没有单纯地去描写笛声,而是以视觉意象“月色”及嗅觉意象“藕香”作为陪衬烘托,使笛声意味更加丰富感人。

  颔联“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乃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一笛”指笛声,“酒人”指微醺的借园主人,他在借酒消愁之后,还嫌不足,又以笛声抒其情怀。在中国古诗中,笛声基本上都是幽怨悲哀的意象,这首诗中的“笛声”也不例外。“一笛酒人心”抒发的乃是“秋士”不遇的哀愁之心,而描写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仿佛笛声也浸透了清冷的月色,更增添了笛声凄怨的情韵。

  笛声感情虽然哀怨,但借园主人吹奏技巧却十分高超,故颈联一转云:“响遏碧云凉,香传红藕深。”笛声嘹亮,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同时水中飘来了红藕的幽香,与笛声交织往还,好像笛声也具有了香气。作者先闻“水上声”,既产生了感情的共鸣,又陶醉在音乐的享受之中,所以久久伫立,直到笛声结束,才想起要与友人相会。

  尾联云:“相逢清露下,流影湿衣襟。”此联乃回应首句,当作者在秋夜听完友人的一曲笛声之后,终于迎来了与“秋士”的相逢之时,但他们却久久的相对无语,身影沉浸在流泻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宁静;他们的衣襟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犹如他们的心灵也被凄清的笛声净化了一般。友人的心声已在笛声中倾诉殆尽,作为知心朋友,作者对此已经领会和理解,无须多问,亦不必多言,两人心灵达到了高度的默契。诗的收束像不尽的笛声的余音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这首诗歌的主旨在于表现作者与李晴江作为知音的深厚友谊,诗中却无一语表达此意,只是写自己夜访友人听其“月下吹笛”时的景象与两人相逢时无言的情状,但自有一股感情之泉流注全篇,这也正体现了袁枚“凡作人贵直,而作诗文贵曲”(《随园夜话》)的诗论理念。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瓜¹,报之以琼(qióng)(jū)²。匪³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¹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²琼琚:美玉,下“琼玖”“琼瑶”同。³匪:非。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¹,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¹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¹,报之以琼玖(jiǔ)。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译文: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注释:¹木李:果名,即榠樝,又名木梨。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

参考资料:
1、 庞坚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29-131

guā

shījīng·guófēng·wèifēng xiānqín 

tóuguā bàozhīqióng fěibào yǒngwéihǎo 
tóutáo bàozhīqióngyáo fěibào yǒngwéihǎo 
tóu bàozhīqióngjiǔ fěibào yǒngwéihǎo 
元和十年,例移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元和十年,例移¹为柳州刺史。时郎州司马刘禹锡得播州²刺史,制书下,宗元谓所亲曰:“禹锡有母年高,今为郡蛮方,西南绝域,往复万里,如何与母偕行。如母子异方,便为永诀。吾与禹锡执友,何忍见其若是?”即草奏章,请以柳州授禹锡,自往播。裴度亦奏其事,禹锡终易连州。
译文:元和十年(815),(柳宗元)按旧例被移作柳州(今属广西)刺史。那时朗州司马刘禹锡被移作播州刺史,诏书下达时,柳宗元同自己亲近的人说:“刘禹锡有老母,年龄已大,如今他要到蛮方远郡去做刺史,在西南绝域的地方,来回有上万里的路程,哪能让他和老母一起去。如果(母亲不去,)母子各在一方,这便成永别。我和禹锡是好朋友,我哪能忍心看他母子这样呢?”于是立刻起草奏章,请求把柳州授给刘禹锡,自己却到播州上任。恰巧裴度也奏请照顾刘禹锡母子,所以刘禹锡最终改授连州(今广东连县)刺史。
注释:¹例移:古代官员按惯例调任。²播州:今责州遵义,当时为偏远荒凉的地方。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钱,过期则没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柳州土俗,以男女质¹钱,过期则没²入钱主,宗元革其乡法。其以没者,乃出私钱赎(shú)之,归其父母。江岭间为进士者,不远千里随宗元师法;凡经其门,必为名士。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时年四十七。观察使裴行立为营护³其丧及妻子还于京师,时人义之。
译文:柳州风俗,用男或女作为抵押去借钱;如果过期没还钱,人质便被钱主所没收。柳宗元到了柳州,便改革掉这种风俗。对那些已经被钱主没收的男女,柳宗元自己出私钱将他们赎回,归还给他们的父母。长江至岭南之间,凡是想考进士的人,不远千里都来跟随柳宗元,拜他为师;凡是经柳宗元指点过的人,一定会成为名士。元和十四年(819)十月五日去世,终年四十七岁。观察使裴行立帮柳宗元办理丧事,并护送他的妻子和儿女返回京师,当时的人都赞扬他很有义气。
注释:¹质:抵押。²没:没收。³营护:料理,护送。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请使用Ctrl+D进行收藏。
确认
是否确认删除?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