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仍然是写陆机赴洛阳途中所见的景物和自己的心情。但是写法略有不同。
全诗借景抒情,曲折委婉,语句精炼而流畅,格调清丽凄清,形象鲜明,意蕴深远,悲楚动人,富有韵味。
“远游越山川,山川修且广。振策陟崇丘,案辔遵平莽。”首句仍然紧扣诗题来写的。陆机从家乡吴郡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赴洛阳,当然是“远游”。一路上越过万水千山,而山山水水是那样的修长和宽广。诗人有时挥鞭驱马登上高山,有时手握缰绳,在有草的平地上缓慢地向前走。从这一重重山,一条条水,忽而高山,忽而平地,可以想象到诗人长途跋涉的艰辛。因此,这里不只是描写沿途的山水景色,也透露了诗人风尘仆仆的苦情。但是,这首诗中的写景与前首不同,前首“永叹”十句写沿途山水景色讲究辞藻,大肆铺陈;这首诗只是寥寥数句,轻轻带过。这种有详有略的写法,使人感到各有特点。
“夕息策影寐,朝徂衔思往。”晚上休息是孤零零地策影而寐,早晨起来怀着悲伤又上路了。写出诗人的孤独、寂寞和忧伤。这些复杂感情的产生,固然是由诗人思念亲人,留恋故乡,大概也参杂了对前途的忧虑。前首诗说:“总辔登长路,呜咽辞密亲。借问子何之,世网婴我身。”呜咽辞亲,“世网”缠身,应该就是这种复杂感情的具体内容。清代刘熙载《艺概·文概》说:“六代之文丽才多而炼才少。有炼才焉,如陆士衡是也。”陆机文如此,其诗亦复如此,“夕息”二句可见其语言提炼功夫。这两句诗不仅对仗工整,而且动词“策”“衔”的使用皆备极精巧,是陆诗中的佳句。
“顿辔倚嵩岩,侧听悲风响。”走了一段路程,停下马来,倚着高峻的山崖休息一会儿,侧耳倾听悲风的声响。这里,进一步写诗人旅途的孤独和艰辛。倚岩休息,竟无人与语,只能侧身倾听悲风,可见其孤独。称秋风为“悲风”,使秋风涂上诗人感情之色彩,又可见其心情之忧郁。诗人旅途生活中的这一细节,又使读者联想到前首诗所描写的沿途景色:“行行遂已远,野途旷无人。山泽纷纡馀,林薄杳阡眠。虎啸深谷底,鸡鸣高树巅。哀风中夜流,孤兽更我前。”这里对途中空旷无人和恐怖气氛的描写,有助于读者了解诗人的孤独和艰辛。
“清露坠素辉,明月一何朗。抚枕不能寐,振衣独长想。”意思是:夜露下滴,闪烁着洁白的光辉,啊,月光是多么的明朗!对月抚枕,不能入睡,穿上衣服独自遐想。这是写途中夜宿的情景。“清露”二句,写得幽雅净爽,清丽简远,受到前人的赞赏。结尾“抚枕”二句,表现诗人不平静的心情,饶有余味。陆机是吴国将相名门之后,素有雄心壮志。他的《百年歌》中说:“三十时,行成名立有令闻,力可扛鼎志干云。”《晋书·陆机传》说他“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可是在他二十岁时,吴国灭亡。太康十年(289年),他和弟弟陆云被迫入洛。其前途是吉是凶,难以逆料,所以他的内心忐忑不安,很不平静。
陆机说:“诗缘情而绮靡。”(《文赋》)这是认为诗歌具有注重抒情的性质和文词精妙的特点。这种诗缘情说和儒家的诗言志说不同,清代沈德潜认为“殊非诗人之旨”(《古诗源》卷七),其实这正是魏晋以来诗歌的新变化。作为“太康之英”(钟嵘《诗品序》)的陆机,他的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如此诗中“振策陟崇丘,案辔遵平莽”,“夕息策影寐,朝徂衔思往”,文词华美,对偶工稳,“清露坠素辉,明月一何朗”,用词造句,刻练求工,都是例子。陆机诗精于语言的提炼,善于写景,即景抒情,具有情景交融的艺术效果。
这是一首语言简单韵味亦不悠远的小诗,我们来看一下:
“东风吹雨晚潮生,叠鼓催船镜里行。” 飒飒的东风,吹来晚雨,江面上,晚潮新涨,而我们的作者,不知什么缘故,却要在天将暮的时刻,坐船出行。古代船起航的时候,船工也就是水手都要擂鼓助威,以壮声色,这不就在一连串重沓、急促的鼓声中,作者乘坐的航船分波开浪,行驶在明镜一般的江面上。
“底事今年春涨小?去年曾与画桥平。” 令人奇怪的是,站在船头看风景的作者,多少风光过眼,忽略不计,却偏偏注意上了今年的“春涨”,所谓“春涨”,就是春天的涨水,比如积雪融化,比如绵绵春雨——而且他不是一般性的注意到,而是精准的看到,今年的“春涨”却要比去年小,因为去年它们曾与画桥持平的,今年自然远低于画桥,而作者闹不清个中缘由,是故以“底事”这一设问性的词汇领起了后两句诗。 解读到这里,这首诗也就结束了,有什么很特殊的内涵吗?没有;有什么很悠远的余韵吗?也没有。那么它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呢?我个人以为,也许正体现在它的“无为而为”,作者不知何缘故有此一行,也许仅仅是坐船松散松散心情,因此行船当中,随便很普通的事情都可能引发他的极大兴趣,而他看到了,写下了,记入诗中,正可以体现天下万物莫不为诗材,有准备者随意点化,皆能使其散发韵味一二,纵不能成为经典,但忠实生活、写抒内心的目的却达到了,谁又能说这不是一首值得一读的小诗呢? 是为诗解。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