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出自《三国演义》,无任何正史记载。与其说是诸葛亮诗,不如说是罗贯中诗。《三国演义》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不愧为中华文学史上的瑰宝,罗贯中亦不愧为小说大家,从这首小诗就能看出端倪来。首先,从写作角度来说,此诗为诸葛亮的出场,做了大气盘旋的铺垫。那么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刻画和场景氛围渲来说,起到了先声夺人的作用。
其次,此诗是为诸葛亮量身订做的,不仅十分符合诸葛亮的身份,而且一开始就为诸葛亮戴上了一顶智慧的帽子。说到这里了,就必须要解释一下这首诗的意思了。大梦,是道家对人生的一种诠释,在道思想中,梦既指混沌迷蒙的景象,又指人的感知与思想。“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结合《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来理解,意思就是在这乱世之中,人人迷茫,惊慌失措,但人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其中的缘由一直只有我才知道啊。
这里为什么是道教思想,而不是其他诸如佛教等教派的思想呢?明代小说家有一个通用的人物形象塑造定型,凡是智慧型的人物,都赋予道士身份,或者与道士形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比如大家熟知的瓦岗寨军师徐茂功、朱元璋的军师刘伯温、梁山的军师吴用及智慧人物公孙胜,等等。罗贯中塑造诸葛亮也是一样,仙风道骨,呼风唤雨。因此,诗的第一句,基本上就给诸葛亮在小说中的形象定了型。还有一点,诸葛亮常自比管仲乐毅,诗句的意思正好与此呼应。
后两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字面上的意思是,我在草堂春睡已足,我都已经从美梦中醒来了,可窗外的太阳还在慢慢吞吞的移动。这句更深层的意思是表达诸葛亮虽然超然物外,遗世隐居,却从未放弃心怀天下、等待伯乐到来的雄心。用“日”来隐喻赏识自己的伯乐、未来的明主,用“日迟迟”形容明主的到来太慢了。实际上这是说给刘备听的,他在埋怨刘备来得太迟了。因为战乱年代,机会稍纵即逝,明主和贤臣相遇、相识、相知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也相当的宝贵。
由此可见,罗贯中把这首诗放在此处、此时,何其高妙,简直是神来之笔。
这首诗,仅从字面上看,前两句与后两句似乎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但仔细玩味,一位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大智大贤者的形象便活现出来了。体现出了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
此词以真挚的情感,倾诉了作者对侍妾的一往情深。词之上片实写作者怀人,下片设想侍妾怀己,这一结构,不仅使思念者与被思念者更加接近,相互映衬下情感的力度、深度愈大,而且虚实相间,增加了可读性。表情达意方面,此词采用层层翻入法,将缠绵而复杂的情感抒写得委婉细腻,入木三分,荡气回肠。 起首三句,强烈地突出了作者深挚的怀人之情。勾勒出侍妾去后词人愈思念愈绝望的痛苦心境。“漫试”三句,恰当地表现了作者同侍妾日常相处时的绵绵情意,反映了作者由于失掉她而动辄生愁、如之奈何的苦楚。“新来手病”,一方面承以上各句,说无休无止的苦苦思念使词人积忧成疾,另一方面又启以下三句,说昔日的消瘦(沈腰)依然,如今的发白(潘鬓)新添,以至于“怎堪临镜”——因怀念别人而生病,致使形态容颜都变了样子,自然都是感情真挚的表现。
词的下片,转从侍妾怀己方面抒情。过片三句是当时诀别,她的痛泪洒罗衫,想是至今还没有干。
以下三句,又再悬想而今,她为了恋念词人的缘故,成天无精打采,昏昏欲睡。这几句用细节和情态的描写,勾画了一个相思女子的形象。其中“长托春酲未醒”一句最妙“:分明是”为我厌厌“,可是不能吐露,只能”长托春酲未醒“用春来病酒的理由来掩饰。这种欲说还休爱情,同样是最炽烈最痛苦的。再说,既然托辞”春酲“,则侍妾借酒消愁的情状亦可知。”雁足“以下三句写女主人公对会面的希望而又失望的心情:”雁足不来“说信也没有,”马蹄难驻“说人也不来。门庭寂寂,芳景如斯,空生怅望而已。
综上,词之上片写作者怀人,情绪是绝望的,所以他连报喜的灵鹊也弹驱;下片写侍妾怀己,却仍有无穷的痴想,因而尽管“雁足不来,马蹄难驻”,女主人公却依旧“空伫立,尽日阑干倚遍”上片的绝望之情与下片的痴想,从不同侧面抒写了主人公对伊人的一往情深,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词虚实结合,想象丰富,结构严整,文笔生动,情感深挚,表现技巧高超,把怀人的情绪表达得感人至深,爱情词、怀人词中堪称佳作。
上片忆旧。“忆昔西都欢纵。自别后、有谁能共”这一深沉的慨叹蕴含着词人对青春生活的追忆,同时,更饱含着词人对洛中故友的深切缅怀。而事实上,在洛中与欧阳修相交甚欢的友人多半已经辞世,宋宝元二年(1039),谢绛卒,宋庆历七年(1047),尹洙又卒。到如今,昔日同在西京诗酒欢会、纵情游赏的友人,只有梅尧臣尚在,因而令词人十分感伤。所以一句“有谁能共”又包含着世事无常、人生沧桑之感。正因为如此,当词人回忆当年遍赏伊川山水洛川花的情形之时,不禁产生如梦如幻的感觉。“细寻思、旧游如梦”,细细寻思旧时同游之事,恍如一梦。
下片感今,述洛中故友多凋零,如今自首重聚痛饮,感慨良多,无限伤感。“今日相逢情愈重”三句叙写词人与友人久别重逢后的感受,沧桑的经历使二人更觉相互间情谊的厚重。一个“愁”字隐蕴对即将到来的离别的无限惆怅伤感。人生如此无常,故今挚友梅尧臣能折道来探望自己,让词人备觉这份情谊的珍贵。但白发相逢,词人终是难禁伤感之情。“愁闻唱、画楼钟动”,此一可理解为与老友畅谈之时,画楼钟声响起,警醒词人相聚之时在不断的流逝,故尔令闻者愁。二或可理解为筵席间歌女唱起了昔日洛中好友如今已然辞世的谢绛所填之词中的词句,“月西斜,画楼钟动”。词在人亡,引发筵席间词人的深重悲伤。末二句写词人面对又将到来的离别而劝饮的情景。老友见面,总是意味着许多的沧桑回忆,许多的酸甜苦辣,这些又岂是三言两语所能道尽的,眼下又要分别了,此地一别,此生还能否相见尚不得而知,因此还是撇开往事开怀畅饮,往事已够让人遗憾的了,千万不要再给此次相逢留下什么遗憾。句中的“此景”,是别离之景,更是人生迟暮之景。
全词语言质朴,感情挚烈,体现了词人与友人之问真挚淳朴的友情,是一首非常优秀的怀旧之作。
该词上片极写高瞻远瞩,境界调大,却容不下满怀愁绪;下片转出所怀之人近在溪桥,却可望而不可即。全词将词人内心对友人的怀念之情表达地淋漓尽致。从结构上说,这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迷离扑朔的构思,不但确切地体现了恍惚的相思心理,实在又是艺术上的别出心裁。
此词通过描写登高望远的境界,抒写了词人执著追求的情怀和绵绵无尽的愁思。全词韵致高远,别具一格。
起笔写登高望远。“城上层楼”。极写登临之高;“天边路”。极写眺望之远。将纵目所及的高天阔地全部纳入词境。“残照”二句,承“天边”而来。地平线上,夕阳西下。芳草绿树的平原业已沉入落照的余晖里。残照将词境染上了一层哀感的色调。
“春暮”,更是宝贵时光逝去而一切美好愿望落空的象征。所以这平芜残照的境象,已强烈地暗示了词人的哀伤。写景蓄势既足,抒情便深厚有力。“伤远更惜春暮”,点出作意。“远”,既可指空间距离之遥,也可指时间隔别之久。久别不得团聚,而大好春光更已迟暮。伤心人悲苦萦怀,不可解脱,直至斜日西沉,还伫立在高高的城楼之上。“暝色人高楼,有人楼上愁”。此情将随夜色渐浓而愈深重,自在不言之中。
过片紧紧衔接,进一层点明所伤之事。梦与云,常用以象征男女爱情,这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传统。往日的欢爱,如幻、如电,如前尘、昨梦,早已日复一日地远逝了;旧日的情人,如天空的彩云,随风飘荡,不知东西。这一句,透露出有个爱情断绝的不幸故事,也暗示了它当初的美好。回顾上片所言“伤远”,就可以知道所悲伤的并非寻常的离别,而是爱情的断绝。
“无计”一句,写自己尽管一往情深,无法忘怀,却不可能向旧日情人传诉相思了。词境至此,似乎山穷水尽,然而结笔二句却平地卷起一场波澜。
“相望恨不相遇”,原来归云未去天边,情人就在不远。再反观上片所言“伤远”,也就可以明白:远,并不是指分手后空间距离上的遥远,而是指时间距离上的久远。而且“咫尺天涯”之感也可加深“一日三秋”之恨。
结句“倚桥临水谁家住。”原来她家就近在那溪桥边的岸上。可以相望,却不可以相会。无法重寻旧好的隐痛深哀与始终不能忘情的悠悠希冀,皆见于言外。词题“溪桥寄意”,意即在此。
这首词的结构艺术可以说是别开生面。全词的意脉相通,一般多着意安排歇拍和过变;此词却施于两片的结句,让“有人”和“谁家”遥遥联系起来。意境创造也不同凡响。开头写登高望远,给读者造成一一种人已远离的错觉,结尾才点出其人尚近在眼前。这样写并不只是由于艺术上的追求,更重要的还是为了表现的需要。登高望远的境界,最能表现人物执著追求的心灵和绵绵无尽的愁恨。意境的高远,又往往产生韵致高远的效果。
《华山》是寇准七岁时的咏诗。寇准,是北宋时期的一个稀世神童,他聪慧过人,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据史书记载,寇准小时候,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请小寇准以附近华山为题,作《咏华山》诗,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一步、二步,到第三步便随口吟出了这首传为千古佳话的五言绝句。这是一首即景即情之作,每一句都突出了华山的高峻陡峭,气势不凡,显得贴合山势,准确传神,可谓是难能可贵的佳作。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这两句诗意思是说,比华山高的只有蓝天,也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齐,极写华山巍峨高耸之非常。其中“只有”一词说明了华山极高,再比华山高的就只有那蓝天了;“更无”说明华山是唯一最高的山峰,再没有任何一座山峰能与之平起平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这两句意思是说,当你站在高高的山顶的时候,抬起头来仰望苍穹,红日仿佛就在你的头顶上;低头俯瞰脚下,蒸腾的云雾正在半山腰缭绕弥漫。“红日”后之“近”字,“白云”后之“低”字,都极有力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与陡峭。
这首诗在写法上有两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对仗工整、严谨,没有一丝一毫的刀斧痕迹。二是炼字精准,不着任何痕迹地衬托了华山的高耸、巍峨与陡峭,如前两句中的“只有”、“更无”和后两句中的“近”、“低”,都用得十分精准,十分巧妙。无论是对仗修辞手法的运用,还是遣词炼字的功力,都说明了绝非等闲之辈所能为之,教人不敢相信它竟然出自于一个七岁孩童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