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学”的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第22回,宝钗《更香谜》,其末一句的说法是“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无独有偶,第70回,宝钗在《临江仙·柳絮辞》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是为思念宝玉而到了为之“痴”、为之“病”的地步,又如何是“风雨阴晴任变迁”?如何是“任他随聚随分”?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完全讲不通的!这里的菊花,还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方是。同回,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即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姜,老辣之物也。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菊,高洁之物也,与姜对举,即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第42回,宝钗私下里对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可见,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清正廉洁,商人、农民努力为社会创造并积累财富,这就是宝钗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这样的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正如宝钗所看到的那样:“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了书倒更坏了”。故,宝钗不惜颠倒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严厉批评那些士人“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这样也自然引出一个话题,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已经失落,宝钗当然要为之“忆”。而这才构成了《忆菊》的主题。——菊者,理想中高洁的社会。所谓“忆菊”,就是追忆失去的理想社会!
从整体来看,宝钗的《忆菊》诗即表现了宝钗对在现实中已经失落了的那个理想社会的苦苦追忆之情。而把这首诗与宝钗的另一首《画菊》诗对看,一忧虑、愤懑,一潇洒、解脱,这同时也暗示了宝钗的人生观必将由忧世、愤世,而走向出世、遁世的趋势。“慰语重阳会有期”是不可得的,只能“粘屏聊以慰重阳”。那么,再往后呢?只能到佛、道的出世哲学中去寻找精神归宿。故,宝钗最后必然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必然是“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而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心态,以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了!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
此诗前二句先写越窑开窑的时间在秋天,再以夸张的手法极言秘色瓷的颜色青翠,像是夺走了千山的苍翠似的;后二句写若在秘色瓷中盛上半夜的露水,就可以陪着嵇康将杯中的残酒喝完。全诗用准确而形象的语言,抓住了秘色瓷颜色青绿以及光泽盈润的特征来描绘,并突出其风神。
前两句“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是陆龟蒙远看越窑开窑时的壮观景象而发的感概。其中的一“夺”字可谓神来之笔。在陆龟蒙的心里这秘色瓷的釉色已无法用一般言语去描述,只能用巧妙夺取大自然的“千峰翠色”来雕饰。但在实际的烧窑过程中窑内的烧制温度和火焰气氛很难控制。烧成黄釉、青釉乃至生烧、过烧的都有。所以“夺得千峰翠色来”不但体现了诗人文辞意境的险绝,而且还包含着“千峰翠色”的来之不易。
后两句“好向中宵盛沆瀣,共嵇中散斗遗杯”是越窑开窑后陆龟蒙近看堆积如山的越窑器(可能碗类较多)时的记实描述和感怀:堆积的碗类越窑,如果放好方向,即口朝上,到夜半时就能盛载露水;如果碗类越窑器口朝下堆放就不是“好向”,因为没法盛载露水。从后二句中读者不仅能够读到陆龟蒙对嵇康的崇敬,并将嵇康当作知音,还能推断出秘色瓷釉面盈润这一隐藏信息。
诗中提及嵇中散,是因为嵇中散是一位嗜酒爱琴,才气横溢并铁骨铮铮的令后人敬仰的一代罕见名士。陆龟蒙明吟越窑之物,暗示敬慕嵇中散之志向。这也说明陆龟蒙的这首诗并非着眼于秘色越窑,而是借物抒情,暗表心机。明白了诗人的本意后,再回味“九秋风露越窑开,夺得千峰翠色来”,就能体会出这里不仅是吟咏“秘色越器”,而且和于谦《石灰吟》以“秘色”语言明志有异曲同工之效。诗人的感怀是:越窑经历火的洗礼,在九秋风露中,终于“夺得千峰翠色”,此时此景,不禁使人想到嵇中散那样的人杰与鬼雄。此时此刻的陆龟蒙,已被嵇中散孤傲不群、蔑视权贵的性格,直言不讳的气度,超凡绝世的理想所深深吸引,已完全和嵇中散在精神的世界里找到了共鸣,加之嵇中散有很高的才气和节气,于是陆龟蒙才把他作为心灵上的寄托和尊崇甚至效法的楷模。这才有了用秘色瓷在“中宵”的阴阳相交之时“盛取沆瀣”之液共邀和自己有着同样处境、心境的另一时空的知己——嵇中散共饮沆瀣,以销万古之愁,于是便有了”好向中宵盛沆瀣,共嵇中散斗遗杯“的传世佳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