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为五言诗,每句的第三个字皆为动词,并且上下词句之间对仗工整。
首联诗人交代自己居住在远离官场而且比幽林还远的地方,独自一人作卧龙,空虚时光,这样的日子似乎在嘲笑他的孤高,清净。句中“归”“洗”二字似种惩罚,但是作者仍“归”山居,不怕寂寞的“洗”回到家中当卧龙先生。
颔联作者用了借代的方式,把高鸟代作说谗言的人,远情代指诗人的坚定立场。这里的“谢”“传”具有讽刺的意味,不然诗人何苦感谢说自己坏话的人。在前句中设伏笔,说要感谢,转笔又说谢他们传达自己的深刻态度。此处表现了作者从内心对那些高鸟的厌恶,但又同时在表面说感谢那些人,这里似有言不由衷之感,但是,以作者当时的处境,也只能这样了。
颈联和尾联,诗人连续反问,表达“谁知道我的一片忠心啊”,颇有“余虽好修姱以鞿羁,謇朝谇而夕替,而虽九死其犹未悔”之意。句中的“感”,“慰颇有感触,充分体现作者那种有苦说不出,酒入断肠之感。“日夕”“飞沉”指的是自然规律一直不断进行的状态,指代精炼,即使是在这种无味的生活中,诗人还是此着清虚的心境,遮隔自己的态度,做卧龙先生,只希望有朝一日仍有机会遇到“刘备”重返官场,重振官场。既而发出感慨“谁感至精,谁慰吾诚。”可见诗人还是希望得到玄宗重用。
全诗一面说自己孤高,一面求取知心人,表达诗人虽老骥伏枥却志在千里之情。
由于作者的气质与秉性使然,所以即使内容为艳情,词作也往往会呈现出迥异的风格。早期花间词不仅内容空虚、意境贫乏,而且多追求辞藻的雕琢与色彩的艳丽,虽然词人多为男子,但他们写出来的文字却带着极浓重的脂粉气;纳兰的这一首《虞美人》虽然也写男女幽会,却在暖昧、风流之外多了几分清朗与凉薄。
发端二句“曲阑深处重相见,匀泪偎人颤”很明显出自于李煜在《菩萨蛮》中的“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一句。小周后背着姐姐与后主在画堂南畔幽会,见面便相依相偎在一起,紧张、激动、兴奋之余难免娇躯微颤;纳兰词中的女子与情郎私会于“曲阑深处”,见面也拭泪啼哭。但是细细品味,后主所用的“颤”字更多展现的是小周后的娇态万种、俏皮可人,而纳兰这一“颤”字,写出的更多是女子的朋情之深、悲戚之深,同用一字而欲表之情相异,不可谓不妙。
曲阑深处终于见到恋人,二人相偎而颤,四目相对竟不得“执手相看泪眼”,但接下来纳兰笔锋一转,这一幕原来只是回忆中的景象,现实中两个人早已“凄凉”作别,只能在月夜中彼此思念,忍受难耐的凄清与幽怨。夜里孤枕难眠,只能暗自垂泪,忆往昔最令人销魂心荡的,莫属相伴之时,以折枝之法,依娇花之姿容,画罗裙之情事。
这首词以白描的手法再现夫妻重聚时的情景,字句间一片春光凄凉。从词意上看,这首词是词人回忆与妻子相恋的情景,通篇皆作追忆的口吻。
上片布景,展现相见之时及别离之后的情景。“曲阑深处重相见,匀泪偎人颤。”别后的凄凉,最难以忍受的是月明之夜的清冷相思。读来令人摇心动魄。虽并非初次,却仍然有点紧张。暗地里,偷偷匀拭着眼泪,心潮激荡。回想起别后,两处相思,一样凄切悲凉。
“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词意陡转,道破这原是记忆中的美妙而已,现在已是别后凄凉。凄清幽怨到让人不堪承受。
下片说情,剖示当下的心境。“半生已分孤眠过”,紧承词意,将失意一倾到底,用词精美婉约,凄怆词意并未因而消减,依然辛酸入骨。结句处的“折枝花样画罗裙”,借物映人,含蓄委婉。
布景与说情,尽管皆记忆中事,但其注重于捕捉当时的感觉和印象,却令得已经过去的景和情,鲜明生动地浮现目前。
与很多花间词相比,李煜的艳词大多做到了艳而不俗,能将男女偷情幽会之词写得生动而不放荡。纳兰的这一首《虞美人》又在李煜之上。
这首词首尾两句都是追忆,首句写相会之景,尾句借物映人,中间皆作情语,如此有情有景有物,又有尽而不尽之意,于凄凉清怨的氛围中叹流水落花易逝,孤清岁月无情,真是含婉动人,情真意切。
这首诗是重阳登高即景抒怀之作,作者从戏马台的荒废,夕阳晚照联想到老境将至,好景不常,自警应该抓紧时间玩赏风光,多作好诗,不须汲汲于世俗之事。
诗的开头两句写景:“平林广野骑台荒,山寺钟鸣报夕阳。”诗句中点明了季节、地点和时间,语意闲雅。戏马台有典故。东晋末年刘裕北伐归来为宋公,驻守彭城,曾因饯送孔令辞官还乡,大会宾僚于戏马台,一时文士如谢灵运、谢宣远都有诗咏。回首过往,往日的热闹更显现今的荒凉,首句的重点就在“荒”字上,有咏怀古迹之意,见出人事代谢之感。这一联,写景叙事不仅工在形象,而且注重象外之意,“平林”句见人事代谢之感,“山寺’’句则寓时节相催之意,这种象外之意,直透三、四两句,加强了诗句之间意趣的融合。
第三四两句抒情:“人事自生今日意,寒报只作去年香。”时节易得,又是一年的重阳。每逢佳节,人们便有思亲之感;而菊报却依旧开放,还是和去年一样,送来阵阵的寒香。诗句中含有“年年岁岁报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唐代刘希夷《代悲白头翁》)的感慨。自然的规律,总是如此。
五六两句,记节日清游的情况:头巾被风吹得歪斜了,诗人更觉得清霜已侵上了鬓发。“巾欹更觉霜侵鬓”这一句暗用了“孟嘉落帽”的故事。所谓暗用,就是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清空无碍的叙事句,写的都像是当下即刻的事,但实际上已经暗用了某个典故。这方面杜甫做得很成功,陈师道学杜,也成功地吸取了他的这个方法。这里不但是暗用,而且是活用,也就是能从原典中翻出一种新意,别具一种风流。孟嘉落帽而不自觉,是其通脱忘怀之处,陈师道这里却“巾欹更觉霜侵鬓”,头巾从头上滑下一半,更觉霜发之多,老去的感受更强了,也更深切地感觉到时节相催。从孟嘉的帽落不觉到陈师道的“巾欹更觉”,原典的意思完全被翻转过来。下句又用了“石作肠”的典故,诗歌的语言佳妙,也有“清便富丽”的高致,就像宋广平写《梅报赋》,措词婉媚,并不碍其铁石心肠一样。另外,此联用两个典故来暗写登高赋诗,妙在隐而不露。
结尾两句:“落木无边江不尽,此身此日更须忙。”抒发游赏以后的感想。“落木”句用杜甫《登高》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句意,写傍晚登览所见的远近景象。“此身”句感叹节物如此可念,登临清赏的机会正不应放弃,而此日此身,还须忙于世务,很难得有时间,这又是十分可惜的。
陈师道作诗多学杜甫,这首也是学杜甫有得之作,瘦劲浑厚、清淡高致、内涵深蕴。
应酬节物之意,从宋人的创作观念来看,是一种比较成熟和时俗的题材,所以欧、梅、苏、黄等大诗人多不经意于此,这大概也是宋诗人去熟忌俗之旨。但陈师道的重阳诗,扫除陈言熟语,着力翻新。于前贤未到之处立意取象,却能轧轧独出,于平淡中见奇峻,可以与王维、杜甫等大家的重阳节诗咏争一日之长,此亦江西诗派“以故为新”的一种表现。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首诗本为送李判官入京,却先从自己从长安入安西着笔。“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说自己在天宝八年(749年)受高仙芝之聘,不远万里,从长安来到安西。安西,在唐代是一个十分遥远、荒凉的所在,不少人视为畏途,而诗人为实现一身报国志心甘情愿地前往这个遥远荒凉的地方。 在“一身”与“万里”的悬殊中,表现出作者惊人而又超人的胆魄和勇气;同时,“一身”也包含离别家乡亲人之意,为下文写乡愁埋下伏笔。“从”、“向”二字的连用,又表现出作者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气概。两句起得十分有力,着墨不多,但却内涵丰富而又形象鲜明,为下面具体描写安西情形作了自然的导引。中间两联,是全诗的重点,作者着重写了来安西途中的所见所感。颔联“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写星夜兼程赶路的情形。在长安与家人见惯了的一轮明月,此时却独挂在沙漠上,显得有几分愁惨,仿佛在对人垂泪一样。这里不说自己因对月思乡而垂泪,却反说明月对己垂泪。而自己的思乡之念,已形象地见于言外。这也是将明月拟人化,赋予无生命的月亮以活泼的人格,给在沙漠上行进的孤身一人作陪衬,使得天上地下的景物融成一片,遥相对应,别有情致。在夜中行进,松软的沙子使坐骑格外吃力,“费马蹄”三字,既指对马蹄的磨损,更有沙软难行之意,足见行进的艰难,但作者仍然奋进不息。接着,颔联一方面承接颈联,继续写行进,同时又一转,从夜间过渡到白天:“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这一联景象十分逼真、壮阔。上句用张骞出使西域寻找黄河源头的典故,意喻简直要走到天地的尽头;通过沙漠时,觉得天也格外低矮了。这里面,既有对旅途艰辛的描写,但更多的却是从一个刚从内地来到西北边陲的人的眼中,以惊愕的神情,来描写那未曾见过的新奇而壮阔无比的景象,其中饱和着作者对新鲜生活的追求和对边疆的热爱,充满着由衷的激情。
通过这样的层层转接,对万里西行的铺叙、描写,最后终于写到了给李判官送行,“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这最后的送行绝没有悲切之语,而是在军帐中与李判官痛饮,使临行前的聚会,充满着振奋人心的豪壮气概。诗人也没有写旅途珍重之语,因为此诗前三联已经叙述了自己西行时的种种情形,而李判官的东归,也是顺着这一条路线,在上面的描写中已经暗含旅途艰难、须多保重之意,这里无须再作赘语了。诗人此时更多的想到了自己远在长安的家人。他万里西行之后,那久已蕴蓄于心的深切乡思,此时一经李判官返京的触发,如火山喷发一样不可遏止,于是就趁痛饮酒酣之时,在军帐中作书,将心中的万语千言写出,托李判官带回长安家中。“家书醉里题”,一方面表现出诗人在醉中仍然没有忘记家乡和亲人,足见乡思之切、之深;另一方面也极为形象地表现了作者在醺然中挥毫疾书、下笔不能自休的情景。一股豪气充满军帐,融注在全诗的字句中,给读者以深刻的感受。
全诗气魄沉雄,在远行的豪情中有思乡的清泪,在艰辛的磨难中又表现出勇猛奋进的精神。且都是通过对安西的新奇而特有景物的描写,曲折表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