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清明时节为背景,用白描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知识分子的困顿生活,表达了诗人生活的艰难和以读书为乐的情怀。
前二句开门见山,清明是春回大地、草木萌发的时节,到这一天,人们不论贫富,都要穿着春装,到郊外去赏花踏青。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观赏大好春光,舒散自己抑郁心情的日子里,我们的诗人却兀坐家中,既没有花酒助兴,也没有高朋作陪。在这样的情况下“过”清明,诗人往日的孤寂心情不就更为典型地表现出来了吗?因此,诗的第一句看似平常,实则含义颇深。接下去,诗人进一步扩大,加深这种沉重感。“兴味萧然”本已经勾画出作者百无聊赖、孤独寂寞的心情了,更何况他又用“野僧”作比。我们知道,佛家主张“物我两忘,四大皆空”,作者身居人境自比“野僧”,一种几乎被世人遗忘、自生自灭的感觉不禁油然而生,作者凄苦冷寂的心情也被表现得更为强烈了。。
后二句是现身说法,自诉人穷志不穷,表明寒士的清明佳节,第一件事就是刻苦用功,努力读书,主题思想是励志劝学,发愤读书。昨日诗人向邻家“乞新火”本是为了生活所需(包括烧水煮饭等),而诗人在这里只说“分与读书灯”,这就使兴味得以转化,是一种寄托和享受,和先前感到的“萧然”迥然有别:他将痛苦与郁闷化为前进的动力。这盏伴随他苦读诗书的灯,仿佛点燃了生命的火炬,驱走了眼前的黑暗,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于是心胸豁然亮堂,情感得以净化,另有一番“兴味"在心头。这种“兴味”的内在涵义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只有立志成才的人,才有这样的毅力,这样的兴味。正因为如此,诗人的形象才显得生动形象,才能在无花无酒的清晨,专心致志地在读书中度过清明佳节。
全篇语言朴实,议论明快,叙述简洁。全诗运用衬托、对比的手法,再现了古代清贫寒士的困顿生活,给人凄凉、清苦之感,寥寥数语,质朴平实,于小处见大,自然揭露出社会生活真实的一面。
《赠白马王彪》一诗共分七章,表现了曹植恐怖、悲伤、痛恨和愤怒相互交织的复杂感情,深刻地揭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尖锐矛盾。
第一章共十句,写这次“会节气”结束之后启程返回封地的经过和心情。诗人在“承明庐”朝见了魏文帝曹丕之后,将要返回自己的封地鄄城。按曹植于黄初二年(221年)改封鄄城侯,次年立为鄄城王。清晨从京都洛阳出发,傍晚经过了首阳山。这前四句都是过程的介绍。接着“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则寓有深意。说伊水、洛水既宽广又幽深,已经感到路途艰难。“欲济川无梁”竟然说过河无桥,更表明是难以克服的因难。作者瞻望前途,寸步难行。只好从水路“泛舟”,却又遇见“洪涛”,因而“怨彼东路长”:东归鄄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这个“怨”字,不止怨路,实际还包括怨人,怨曹丕和他的爪牙。“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是在旅途的困苦之中回头再朝京城看了一眼,内心不是怀念曹丕,更不是留恋“会节气”的活动,而是想到了曹彰在洛阳暴死得不明不白,引起作者的极大悲愤,甚至恐怖,所以在伸着脖子遥望城阙时心情也是悲伤的。
第二章共八句,写归途中的困苦。诗人经过寥廓的太谷关,山上的树木郁郁苍苍。接上章可知诗人弃舟登岸,走入山谷。不巧“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连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积水纵横流淌,行路和“泛舟”同样困难。这里路途难行,也隐喻处境危险。下文“中途绝无轨”和上文“欲济川无梁”一样,还是无路可走,这里可以体会出曹植身受的痛苦和威胁多么深重。水上有洪涛,山谷遇大雨,只好改道登上山坡,然而长长的斜坡直入云天,前面的路程辽远而又高峻。恰在此时马又得了玄黄的病。困难加剧,矛盾激化,东行归藩的路途竟然如此充满险阻,有如唐诗人李白《行路难三首》说的那样:“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隐约说明了曹植人生的道路多么坎坷不平。
第三章共十二句,开始直接抒发内心的悲愤,进入诗的核心部分。在这进退两难之际,作者还得骑着病马前进,说明当时诗人已失去自由,只能返回封地,没有其他选择。因此“我思郁以纡”,心中愁闷郁结。接着提出自己和亲密的弟弟曹彪不得团聚的问题:“亲爱在离居。”这点明了写这首诗的直接原因。途中派有监国使者灌均,灌均使他们弟兄“离居”。灌均其人,过去就曾经“奏植酒醉悖慢,劫胁使者”(《三国志》曹植本传)。如今曹植想在途中同曹彪互叙兄弟情谊,灌均竟然不准,因此曹植对他恨之人骨。把他比做鸱枭、豺狼、苍蝇。他们窃据要津,混淆黑白,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进谗言,说坏话,使得亲人之间都疏远了。这里当然有难言之隐和违心之论。由于当时的恶劣的政治环境和君臣名份的限制,诗人不能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对曹丕的不满,而只能把满腔怒火烧向使他们“亲爱在离居”的监国使者灌均之流。诗人表面还要回护一下曹丕,好像曹丕对他们本来很好,是“谗巧令亲疏”的。“中更不克俱”是说中途才改变主意不让他们弟兄同行的,似乎说曹丕本来是没有明确让他们分路而行的。曹植的这种用心是清清楚楚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诗人受到这帮势利小人的胁迫,心情沮丧愤慨,一时想要重回京城,但“欲还绝无蹊”,没有退路,只能拉起绳在那里徘徊犹豫。
第四章十二句,诗人于路上触景生情,感物伤怀。曹植在路上徘徊,前途茫茫,自己不禁发问:但在这里又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原来相思之情是无穷无尽的。“相思”指弟兄之间的关怀,也就是指他对曹彰的悼念和对曹彪的思念。在陷入相思的苦痛之中,又面对着秋风、寒蝉、萧条的原野和西匿的白日。秋风没有温暖,寒蝉发出哀鸣,一派肃杀凄清景色。此外“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更引起诗人的无限伤感。归鸟有林可赴,孤兽有群可归,鸟兽尚且各自寻求归宿,然而曹植本人却无路可走,无家可归,从而产生人不如物的感触,这就是“感物伤我怀”。最后只能“抚心长太息”,拍着胸脯长叹罢了,现实生活,没有前途和希望。
第五章共十四句,表现了曹植对曹彰暴死的哀悼和对人生的感慨。这章接触到写这首诗的根本原因。作者深知,叹息没有什么用。好像上天安排的命运故意和他作对。这种念头是由曹彰暴死引起的。根本不会料想到一母所生的兄弟,一道来到洛阳就突然死去了,落得“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曹彰如果死而有知,也会感到孤独寂寞的。其实这是作者当时的心境。曹彰之死,使曹植感到前途未卜,命运难料,不免产生兔死狐悲的颓丧情绪。曹彰突然间就死去,活着的人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人生一世,只不过像早晨的露水那样,太阳出来一照就干了。而且进入晚年,时光流逝更快得惊人。诗人又自知不如金石长寿,只能叹息悲伤。曹植写作此诗时年龄不过32岁,正在有为的壮年,然而居然认为“年在桑榆间”,到了人生的暮年,这种反常的心理,是他对个人命运难以把握的反映。“人生如朝露”或“人命若朝霜”(曹植《送应氏二首》),为汉代末年士大夫中较为流行的思想。《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就有“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的诗句,但较之曹植的忧愤深广就显得肤浅得多了。
第六章共十二句,诗人以豪言壮语和曹彪互相慰勉。上一章诗表现的是由曹彰之死引起的悲愤,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然而一味沉湎于忧伤之中,于身无益,于事无补。曹植清醒地知道“心悲动我神”,因而毅然“弃置莫复陈”,不能陷入忧伤的深渊而不能自拔。诗人抖擞精神振作起来,用“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言壮语和曹彪共勉。唐代诗人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受了曹植的启发。情绪的由低沉而变得昂扬,使诗的情调也变得开朗豪迈了。下面“恩爱苟不亏,在远分日亲。何必同衾帱,然后展殷勤。忧思成疾疢,无乃儿女仁”是对曹彪的开导。告诉他:弟兄之间的情谊如果没有减弱,离得远了情份反倒会日益亲密。不一定要像后汉姜肱那样,和弟弟常常共被而眠才算表示深情。言外之意是说对这次途中没得同行不要介意。如果因此而得病,那就是失掉了大丈夫的气概而沉溺于儿女之情了。和上文所引的王勃诗中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是一个意思。话是这样说,但诗人还是不能从沉重的忧愤之中完全解脱出来,因此末二句“仓卒骨肉情,能不怀苦辛?”情绪又急转直下,曹彰的暴死以及由此产生的兄弟残杀的恐怖阴影是永远不能忘怀和消除的。
最后的第七章共十二句,在赠诗惜别的情意之中,表示了诗人对天命的怀疑和对神仙的否定。作者后半生形同囚禁,动辄得咎,生活没有乐趣,前途没有希望。经过这次“会节气”和归国途中受到的刁难,使他对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弟兄骨肉之间的权力之争的残酷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以前还认为命运不好,“天命与我违”;如今知道“天命信可疑”了。似乎意识到,他的遭遇,不是上天意志的安排,而是人世斗争的产物。至于神仙,更是骗人已久了。汉末建安时期,求仙之风很盛行,曹操的诗有一半是描写神仙世界的。曹植也有不少游仙题材的诗。略早于建安产生的《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里也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的抒写。曹植对神仙的虚无有所认识,不能不说是一种觉悟。曹植感到“变故在斯须”,顷刻之间就会发生曹彰暴死的惨剧。那么,人生百年,谁能把握不了,曹丕随时都可能加害于他,所以他说“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不然,和年青的兄弟分手是不会有诀别之感的。在这作者看来是生离死别的时刻,只能祝愿对方保重身体,并且互相祝福而已。诗人与白马王曹彪最后洒泪而别。
《赠白马王彪》一诗,直接反映的是曹植对曹丕手下的鹰犬爪牙的仇恨和愤慨,实际是对其兄曹丕对他们弟兄残酷迫害的抗议。
这首诗是继屈原《离骚》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首长篇抒情诗。诗的正文共80句,400字,篇幅之长,结构之巧,感情之深都是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罕见的。全诗气魄宏伟,结构严谨。曹彰之死有如一个阴影笼罩全篇,由此构成的悲剧气氛,在序文和一、五、六、七各章里都反覆渲染,突出了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中间“欲济川无梁”,“中途绝无轨”,“欲还绝无蹊”的“三无”,把作者走投无路,进退失据,悲愤交加的境遇和心情联结起来,并使文气贯通,前后勾连,全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全诗结构的浑然一体,和各章之间运用辘轳体有密切的关系。辘轳体即修辞学里的“顶真格”,它要求行文在段与段或句与句之间用相同的字句相互衔接。古代《诗经》中的《大雅·文王》和《大雅·既醉》两篇;乐府诗《平陵东》、《西洲曲》都运用了这种形式。《赠白马王彪》除第一章和第二章没有使用辘轳体(《古诗源》把第一章和第二章视为一章)之外,其余各章都用了。如第二章的末句是“我马玄以黄”,第三章的首句就是“玄黄犹能进”;第三章的末句是“揽辔止踟蹰”,第四章的首句就是“踟蹰亦何留”,下皆仿此。这种手法能够使结构紧凑、段落分明而又便于人们记忆和传诵。
此诗抒情的方式也时有变化,有时直抒胸臆,有时却把抒情和叙事、写景结合起来。“伊洛广且深,欲济川无梁”,“霖雨泥我途,流潦浩纵横”,看起来是叙事,实际是抒情。第四章借景抒情,情景相生,发人深思,耐人寻味。诗中的寒蝉、归鸟、孤兽都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冷落空旷的秋季原野,也是当时诗人所处的政治环境的形象再现。
另外,恰当的比喻也是此诗的特色之一。作者把监国使者比之为“鸱枭”、“豺狼”和“苍蝇”,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些比喻不仅可以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且免于授人以柄。
这是一个历代流传很广的故事。春秋时,晋国的公禄重耳因为内乱出奔到国外,一路辛苦流离,饿得奄奄一息。随行的介之推毅然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煮熟了给重耳吃,救了他一命。内乱平定后,重耳回国,荣登皇帝的宝座,就是晋文公,即文中所称晋侯。他登基之后大行封赏功臣,却偏偏忘了救命恩人介之推。这就是文章开头所说的“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于是和老母隐居绵上深山。
文公知道后派人去请,而介之推执意不肯出来。传说来人纵火烧山,想将母禄逼下山,介之推和母亲合抱一棵大树,就这样被烧死在山上。烧山的那一天正是清明节的前一天,为了悼念介之推,从此人们便定每年清明前一天为寒食清明,“寒食”是断火冷食的意思。这一天举国都不许生火,只能吃冷食。据说这就是寒食节的来历。
故事还没有完。介之推被烧死后,文公很悲伤,他砍下那棵大树,制成木屐穿上。叹息着说:“悲乎,足下!”据说这又成了“足下”这一典故的出处。
绵山因此也成为一大名胜。据史料记载,从三国曹魏时期到元末,历代曾有6次大规模修建。1940年1月10日,绵山毁于日军战火。解放后,绵山被山西省政府列为重点风景名胜区。90年代得到了全面的修复和扩建。不但重修了从龙头寺到云峰寺被侵华日军烧毁的寺庙,并且开发建设水涛沟瀑布群和栖仙谷自然风光两大景区。而每到寒食清明,人们更是会深切地怀念介之推的高尚气节。
这首词的上片展开想象,把江潮同神话传说联系起来。头两句作者引用两个典故,说明天上与人间可以相通。下片正面描写潮势。潮声如惊雷滚动,潮水如鸟云翻滚,声势夺人。全词想象丰富,气势磅礴,用典多而贴切。
上片以神话的笔调,写观潮时产生的美好感觉。
“海上乘槎侣”, 为第一潮景,即海渚者一二人乘坐竹筏来来去去的幻境,神奇极了。钱塘江八月观潮成为杭州人传统的习俗。西晋张华《博物志》载:“旧说云,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
“仙人尊绿华”,为第二潮景。“海上涛头一线来,楼前指顾雪成堆。’”(东坡《望海楼晚景五绝》忽然,有一来去无定的九百岁仙女罗郁站立潮头上。以此比拟潮之形态,美丽极了。
“飞升元不用丹砂”,为第三潮景。只见一位道人羽化登仙,不用服什么朱砂炼成的丹药,全凭着道家的道,即《子华子大道》所言的“道”,即“元,无所不在也。人能守元,无则守之;人不守元,元则舍之” 的“元”,就上天了。以此比拟潮头之涨势,壮观极了。“住在潮头来处、渺天涯",照应第一潮景,直写那“居海清者”的竹筏停留在潮头要到来的地方吧,那远在天边。海潮停止后,海面江阔极了。
上片由三个潮景组成钱塘一大奇观, 具有浓郁的神话色彩。
下片则以神话与现实交汇呼唤的手法,把观潮给人们的艺术享受渲染得淋漓尽致。
“雷辊夫差国, 云翻海若家”,状潮之声势浩大。那潮声如雷鸣声震动整个杭州城,如云翻滚惊动海若海神国家。虽然不免有些夸大其辞,但又未失去生活的真实。东坡善于惯用比喻方法来谊染他笔下的人事景物。
“ 坐中安得弄琴牙。写取馀声归向、水仙夸”,措绘望海楼上的琴声与潮声共鸣的韵味。坐席中有人舒畅、徐缓地拨弄起伯牙琴,尽取那遗留下无尽之音,正好与潮声形成鲜明的对比,真有“徐声投林欲风雨,末势卷土犹溪坑”(王安石《九井》诗)的韵味。全归响在于伯牙弹奏的《水仙操》美好绮丽琴声。虽然不免带有神话色彩,但伯牙“闻海水洞滑崩撕之声”灵感爆发,移情成功,援琴而歌,竞惊天地面成为中国古代操琴妙手,又给读者以无穷的启示:天才常常是从移情灵感中悟出来的。
词人以飞翔不繁与幻怪离奇的神仙意象,形容世见少见、直为天下奇观的钱塘江潮,潮水来去翻腾于天地之间,纵恣无碍酣畅淋漓,令观潮之人不觉飘飘然亦欲随之暂离人间远奔天涯。白日飞升的仙人与翻腾不羁的狂潮,于词中交融为象征自由的意象,透露词人会于词中一再表露的渴望挣脱世网的意念。全词描写钱塘江潮,用神话传说和各种比喻来形容它的声势,意境壮阔,富于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