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两句:“万里飞霜,千林落木”,对偶互文,说万里、千林,都在飞霜中枝零叶落,总写秋天大地;“寒艳不招春妒”,收缩到红叶,红叶是寒天中唯一的浓艳之色,它与春风、春花不同时,不可能为它们所妒。三句直从秋天写到红叶,似乎专在咏物;但秋风横扫万里,其实是亡国后江山、士林备受摧残的写照。红叶可以象征遗民,“春”又是在新朝的富贵场中得意的人物的象征,寄托又极分明。这三句,已正面把红叶说尽。下面又从侧面再作生发。“枫落吴江冷”,是唐人崔信明的断句,枫叶经秋变红,故用这一典故,接以“枫冷吴江,独客又吟愁句”。“独客”表面指崔,实际是自指;“又吟愁句”,流露主观感情,由咏物到写人。物、人交错、化合,目的是求若即若离,主客融成一气,不为咏物而咏物。这里是用这种手法,但脉络转接分明:“枫”承“寒艳”;“吴江”二字又引出“正船舣、流水孤村,似花绕、斜阳归路”两句。“归路”中停船于“流水孤村”之旁,正可挨村傍树;而在“斜阳”映照中远看似春花围绕的,又非红叶莫属。这是借描写停舟之景以烘托红叶。“甚荒沟、一片凄凉,载情不去载愁去”,用唐代宫女红叶题诗故事以写眼前红叶,是熟典活用:不正面承说御沟流红,有关双方获得美满姻缘的事,而说“荒沟”内一片凄凉景象,红叶不载情去,却载愁去。不再是写宫女故事,而是自写当时情境;但典故的影子仍在,红叶的影子仍在。一经活用,就化熟为生,化板为活。“载情”句的“情”,是原故事中男女间之情,但句中“载愁”的“愁”,却是词人自己的国亡家破、飘零失路之愁。句中“载情”是宾,“载愁”是主。意谓若欲题于红叶,托荒沟流水载去的,亦只有无限深愁而已。“载情不去”,为“不载情去”的倒文。从主观方面说,是今已无“情”可供托载,表现出来却成为问沟水为何不与我载情去而载愁去,愈婉转,愈沉痛。
上片从红叶写到人,下片则从人写到红叶。“长安谁问倦旅”,以一疑问句领起写人。“羞见衰颜借酒,飘零如许”,又用自己烘托红叶。上句用郑谷《乖慵》诗“愁颜酒借红”,藏“红”字;加上“羞见”、“飘零”,以增曲折哀叹之意,便切遗民身世。“谩倚新妆,不入洛阳花谱”,又承上句“飘零”一词的双关,转到写红叶,脉络亦分明;指出秋叶虽红,终不是花,终不会为只爱春花的常人所赏,不能载人《花谱》。“洛阳”、“新妆”,皆暗指牡丹:牡丹为洛阳名花;不入《花谱》,即是不挂新朝朝籍、不得富贵的隐喻。“谩倚”是对“新妆”的唾弃,即是勉励红叶不要去羡慕、效法春花,也即是隐喻遗民们不要去羡慕、效法新贵。红叶既不能追随春花,它受秋天“回风”的吹送,也只能在酒人的樽前“起舞”最为合适,因为酒人的“醉貌”可与红叶的颜色互相映照,酒人的身世也可能就同于红叶的遭际。“尽化作、断霞千缕”,写风中落叶众多,一经“起舞”,艳红的颜色就可化为千缕断霞,红叶的这一光彩,也即是遗民们的丹心碧血,他们哀思故国的返照回光,他们忍受风霜、保持坚贞气节的光辉节概。红霞成为“断霞”,可知无法回天,也即无力复国。那么,“记阴阴、绿遍江南,夜窗听暗雨”。只好牢记江南听雨、夏木阴阴的季节,也即只好牢记南宋亡国前尚存半壁河山的偏安时期。着一“暗”字,则当时已入衰残之境,呼应“断”字,使结语呜咽缠绵。自“谩倚”以下,句句写红叶,又句句比遗民。
全词围绕红叶,扣紧题目,不避犯“正位”;但人、物关合,义兼比兴,写得不粘不脱,凄惋沉痛,感染力强。
本词最显眼之处是其题目长达三十字,像一段叙说缘由的序言,提示了全词的主要内容是由新种杉树和修书未成引起的感慨,题虽为“戏作”,却非常真实地表现了词人在刚落职闲居时的不满和寄情山林的避世之志。这位老英雄一定在幻想这些长身直立的植物变成像自己一样一心报国的忠勇志士,而自己就可以指挥这些部众去实现“了却君王天下事”的梦想。但事实是词人此时再次被排挤在朝廷之外,“投老空山”正道出作者此时的处境:临老之时遭人陷害,落职闲居,只得于深山中种松植杉,消磨人生,不平之气跃然纸上。
借事抒情,起笔即照应词前小序中所说的“检校停云新种杉松”,借此抒发面对世间沧桑所生的感慨。感慨古今兴废,宫阙池馆都湮没于黄土,“夜阑酒空人散”,这是落寞孤寂之感的体现。“政尔堪叹”,叹的是自己年岁渐高,恐怕看不到手植之杉松森然成荫的一天,更是感叹古来繁华皆成荒芜,历来欢娱惟留空恨,使后人凄然伤怀而已。两层感叹,结合了古今物人,涵盖十分宽泛,作者这样的感叹,也为下片作了铺垫。下片承接上文,作者发誓归隐之后誓不再理会闲事。寄希望于“万事不关心眼”,欲以超然物外来摆脱落职闲置的愤懑难平和百无聊赖。“梦觉东窗”以后,又想起陶渊明《停云》之诗,使词人开始思念亲戚故旧,于是想援笔作书以报之。无奈天气突变,似不欲让其写信,却又似在催其作诗,不知何意。作者心态彷徨,思绪纷乱,实际上是因其不甘寂寞,报国之情不泯而造成的,如若当时词人正在战场上指挥千万抗金志士进行北伐恢复的大业,就不会生此闲愁了。
这首词虽云“戏作”,但格调低沉,风味特别。 上片起韵一面顺承“检校停云新种杉松”之意,一面又叹老嗟衰。其下一叹自己年老,二叹古来兴废盛衰、世事无常。过片一韵,借用陶渊明停云诗,写自己的出世之情。下面点题,借风吹纸笔暗用杜甫诗意,嘲讽“天心莫测”。从中折射出被迫“伏枥”的烈士暮年的真实状态。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