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不羁。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首小令最显著的特色,是布局上的天矫流动。题云“野渡新晴”,照常法当是先介绍“野渡”,再描写“新晴”如何。但此作全然不同,从一处小小的“孤村”写起。这孤村孤得可怜,只有两三户人家,住着的则是清一色的种地的农夫,如今则再加上一位外来借居的作者。起首的这两句如果非要对照题目的话,恐怕只能应上一个“野”字。然而这种僻野的环境与朴野的情味,却为曲题的展现拓出了绝大的地步,这在下文自有分解。
作者撇开“野渡”暂不交代,到三、四句先述出“新晴”。妙在它得自于野叟田父的口中,更妙在是从“今朝绿水平桥”的征象中,回点出昨日的雨,也即以雨后的余情来衬出“新晴”。为什么说这种迂回的写法妙呢,原来从前面“终日对野叟田父”的介绍中,已见出作者习惯了孤村隔绝的生活,足不出户,内心处于平静恬和的状态;如今听村民提起昨夜的大雨、今朝的溪涨,便油然产生了出门观赏大自然美景的愿望。这“晴”连作者也是骤然意识,难道还不“新”吗。——这是从“新近”、“新奇”的一面来说“新晴”。
〔幺〕篇的起首两句,便顺势写出了出村所见的春天景色。“岩穴云归”更显出了湛湛碧天,一行白鹭熬过了宿雨的洗礼,至此正好展翅翱翔。这两句充实了“新晴”的内涵,而这里的“新”,就是“新丽”、“新鲜”的意境了。
读下去已经到了结尾,还没有找到“野渡”的字面。但从末两句宕开一笔的诘问中,读者足以明确作者已远远走出了孤村。再掩卷细细领味,方发觉处处是伏笔隐线。原来“孤村三两人家住”,自与外界隔绝。从中间四句的内容可知,隔离物是一道溪水。溪上有桥可渡至“溪南”,过了溪便有“岩穴”,有“白鹭”,则溪流已来到它的出口,即注入一道更为宽阔的水面。作者“芒鞋竹杖行春”,行到处正是这片水域边上的渡口。正因渡口要道自非“三两人家”的孤村可比,所以作者才有“问底是青帘舞处”的欲望。可见这“野渡”,明明白白存在于作者的行云妙笔之中。田父从“野渡”而来,他们的介绍激成了作者的出行;而诗人的悠闲踏春,信意适兴,则充分展现了“野渡新晴”所具有的诗情画意。这种诗情画意最显著的特色是大自然的朴野本真,而这种野兴、野趣,在一开始的起首两句中就已潜伏了。清刘熙载在《艺概》中总结布局方法时说:“局法有从前半篇推出后半篇者,有从后半篇推出前半篇者。推法固顺逆兼用,而顺推往往不如逆推者。”该篇的“局法”,从“新晴”的表现上是前半推出后半,从“野渡”的表现上则是后半推出前半;“推法”则皆为后文补足前文的逆推。笔力劲健,笔势游动,恰恰契合了作者回归大自然的旷达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