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
这首诗描写了南湖的傍晚景色,表现了诗人独游的遗憾之情。
首先交待作者自己游湖的情境,久雨初晴,湖水大涨,北客南来,自然倍感新奇。中间四句即描写湖景。时值傍晚,夕阳西坠,似乎沉入湖中,但却留下了满天红色的光影,这时湖风停息了下来,澄碧的湖面一片平滑,浩阔而晶莹。放眼望去,由于久雨导致湖水大涨,淹没了原先的湖岸,所以人家稀少,而湖边沙滩,广袤而平整,聚集着许多船舫,人家少而船舫多,正见水乡特色,也是湖水大涨后的独特景况。这四句写景,在夕阳与湖水之间,红光留影,碧水映照,色彩明丽,从岸没到平滩的范围,人家虽少,而船舫却多,又充满生机活力。尤其是颔联,对仗工整,前句形容日落后的红霞,后句形容湖上风平浪静,形象逼真,色彩明丽,描写细致,均极恰切,写景如画,可谓写景的佳句。
写景之后便自然地转入最后两句,抒写了诗人一人独游的感叹。这首诗抓住“新晴”,“水涨”的特点,描写南湖的傍晚景色,因而写得有自己的个性,不流于一般。
总之,诗人正是抓住久雨的情境,写出水涨的特点,展现出浩渺壮阔的景观。面对这无比浩阔的湖面,使人顿生空寂落寞之感,诗人又是独自一人来游,自然难免独游之叹了。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三百九十五。下面是原扬州大学教授李廷先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这是一首诗风粗犷,立意奇警的抒怀诗。奇就奇在最后一句:“磨损胸中万古刀。”
诗中说,每天太阳从东方升起,人世间纷繁复杂的事情便一一发生。韩愈也有“事随日生”的诗句,意思相同。当时正是唐代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外族侵扰的混乱时期。诗人经常看到许多不合理的事情:善良的人受到欺压,贫穷的人受到勒索,正直的人受到排斥,多才的人受到冷遇。每当这种时候,诗人便愤懑不平,怒火中烧,而结果却不得不“磨损胸中万古刀”。
作者是个富有正义感的诗人。《唐才子传》说他在少年时期“尚义行侠,旁观切齿,因被酒杀人亡命,会赦乃出,更改志从学。”这位年少时因爱打抱不平而闹过人命案的人物,虽然改志从学,却未应举参加进士考试,继续过着浪迹江湖的生活。他自幼形成的“尚义行侠”的秉性,也没有因“从学”而有所改变,而依然保持着傲岸刚直的性格。只是鉴于当年杀人亡命的教训,手中那把尚义行侠的有形刀早已弃而不用,而自古以来迭代相传的正义感、是非感,却仍然珍藏在作者胸怀深处,犹如一把万古留传的宝刀,刀光熠烁,气冲斗牛。然而因为社会的压抑,路见不平却不能拔刀相助,满腔正义怒火郁结在心,匡世济民的热忱只能埋藏心底而无法倾泻,这是十分苦痛的事情。他胸中那把无形的刀,那把除奸佞、斩邪恶的正义宝刀,只能任其销蚀,听其磨损,他的情绪十分激愤。诗人正是以高昂响亮的调子,慷慨悲歌,唱出了他自己的心声。
这首诗用“磨损的刀”这一最普通、最常见的事物,比喻胸中受到压抑的正义感,把诗人心中的复杂情绪和侠义、刚烈的个性鲜明地表现出来,艺术手法十分高妙。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还没有看到用“刀”来比喻人的思想感情的。这种新奇的构思和警辟的比喻,显示了刘叉诗歌的独特风格。
在五、七言绝句中,五绝较为近古;前人论五绝,也每以“调古”为上乘。温庭筠这首五绝,却和崇尚真切、浑朴、古澹的“调古”之作迥然有别。它的意境和风格都更接近于词,甚至不妨说它就是一种词化的小诗。
碧磵驿所在不详,据次句可知,是和诗人怀想的“楚国”相隔遥远的一所山间驿舍。诗中所写的,全是清晨梦醒以后瞬间的情思和感受。
首句写旅宿者清晨刚醒时恍忽迷离的情景。乍醒时,思绪还停留在刚刚消逝的梦境中,仿佛还在继续着昨夜的残梦。在恍忽迷离中,看到孤灯荧荧,明灭不定,更增添了这种恍在梦中的感觉。“残梦”,正点题内“晓”字,并且透出一种迷惘的意绪。不用“孤灯”而用“香灯”这种绮丽的字面,固然和诗人的喜作绮语有关,但在这里,似有暗示梦境的内容性质的意味,且与全诗柔婉的格调取得统一。“香灯”与“残梦”之间,着一“伴”字,不仅透露出旅宿者的孤孑无伴,而且将夜梦时间无形中延长了,使读者从“伴残梦”的瞬间自然联想到整个梦魂萦绕、孤灯相伴的长夜。
次句忽然宕开,写到“楚国在天涯”,似乎跳跃很大。实际上这一句并非一般的叙述语,而是刚醒来的旅人此刻心中所想,而这种怀想又和夜来的梦境有密切关系。原来旅人夜来梦魂萦绕的地方就是远隔天涯的“楚国”。而一觉醒来,惟见空室孤灯,顿悟此身仍在山驿,“楚国”仍远在天涯,不觉怅然若失。这真是山驿梦回楚国远了。温庭筠是太原人,但在江南日久,俨然以“楚国”为故乡。这首诗正是抒写思楚之情的。
“月落子规歇,满庭山杏花。”三、四两句,又由心之所系的天涯故国,转回到碧磵驿的眼前景物:月亮已经落下去,“啼夜月,愁空山”的子规也停止了凄清的鸣叫声;在晓色朦胧中,驿舍的庭院正开满了繁茂的山杏花。这两句情寓景中,写得非常含蓄。子规鸟又叫思归、催归,鸣声有如“不如归去”。特别是在空山月夜,啼声更显得凄清。这里说“月落子规歇”,正暗透出昨夜一夕,诗人独宿山驿,在子规的哀鸣声中翻动着羁愁归思的情景。这时,子规之声终于停歇,一直为它所牵引的归思也稍有收束,心境略趋平静。就在这种情境下,诗人忽然瞥见满庭盛开的山杏花,心中若有所触。全诗也就在这但书即目所见与若有所感中悠然收住。对这景物所引起的感触、联想和记忆,则不着一字,任凭读者去寻味。这境界是美的,但似乎带有一点寂寞和忧伤。其中蕴含着一种愁思稍趋平静时目遇美好景物而引起的淡淡喜悦,又好像在欣喜中仍不免有身处异乡的陌生感和孤孑感。碧磵驿此刻已经是山杏盛开,远隔天涯的“楚国”,想必也是满目春色、繁花似锦了。诗人当日目接神遇之际,其感受与联想可能本来就是浑沦一片,不甚分明,因此笔之于纸,也就和盘托出,不加点醒,构成一种朦胧淡远的境界。这种表现手法,在温词中运用得非常普遍而且成功,像《菩萨蛮》词的“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心事竟谁知?月明花满枝”“花落子规啼,绿窗残梦迷”“雨后却斜阳,杏花零落香”等句,都是显例。对照之下,可以发现“月落子规歇,满庭山杏花”两句,无论意境、情调、语言和表现手法,都与词非常接近。
这首诗几乎通篇写景(第二句从抒情主人公心中所想的角度去理解,也是写景,而非叙事),没有直接抒情的句子,也没有多少叙事成分。图景与图景之间没有勾连过渡,似续似断,中间的空白比一般的诗要大得多。语言则比一般的诗要柔婉绮丽,这些,都更接近词的作风。温庭筠的小诗近词,倒主要不是表明词对诗的影响,而是反映出诗向词演化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