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鸣空桑林,八月萧关道。出塞复入塞,处处黄芦草。”这四句写边塞秋景,无限肃杀悲凉,寒蝉、桑林、萧关、边塞、秋草都是中国古代诗歌意象里悲情的代名词,诗歌开篇刻意描写肃杀的秋景是为后来的反战主题作背景和情感上的铺垫。写戍边征人,寄寓深切同情。“从来塞并客,皆共尘沙老”,与王翰的“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可谓英雄所见,异曲同工,感人至深。塞州和并州都是唐代边塞之地,也是许多读书人“功名只向马上取”、“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追逐名利的地方。然而,诗人从这些满怀宏图大志的年轻人身上看到的却是“皆共尘沙老”的无奈结局。末两句,以对比作结,通过对自恃勇武,炫耀紫骝善于驰骋,耀武扬威地游荡,甚至惹是生非而扰民的所谓游侠的讽刺,深刻地表达了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对于和平生活的向往。前面讲的塞并客的时候,作者还没有什么贬意,字里行间里还隐约可见对于献身沙场壮士的惋惜之情。用“游侠儿”来形容那些只知道夸耀自己养有良马的市井无赖,作者的反战情绪有了更深层次的表达。
此诗写边塞秋景,有慷慨悲凉的建安遗韵;写戍边征人,又有汉乐府直抒胸臆的哀怨之情;讽喻市井游侠,又让人看到了唐代锦衣少年的浮夸风气。
此诗用清丽的语言、工整的格律,把暮春之夜时诗人对家乡的思念写得深婉感人,极富诗意,反映了诗人羁旅生涯中浓烈的苦闷情绪。全诗意象朦胧,意境深婉,格调沉郁。
首句一起笔,就渲染出一片暮春景色:春水远流,春花凋谢。流水落花春去也——诗人深深感叹春光易逝,岁月无情。诗第二句“送尽东风过楚城”更加感伤。诗人把春光(“东风”)拟人化了,依依为她送别。这里,不是春风他送我回故乡,而是他在异乡送春归。这一“送”字表达了诗人凄楚的情怀。诗人面对着落红满地、柳絮漫天的残春景物,不可能不更加思念故乡。由送春而牵动的思乡之情,笼罩全篇。
“蝴蝶梦中家万里,子规枝上月三更。”这一联进入正题,写“春夕”,写得极为精粹,是传诵的名句。诗人运用了新奇的造语,对仗工整,韵律和谐,创造出一种曲折幽深的情境。上句巧写梦境。由于游子日有所思,夜间便结想成梦,梦见自己回到了万里之外的家园。然而,这只不过象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翩翩飞舞于花间,虽然有趣,毕竟虚幻而短暂,醒来之后,蝴蝶还是蝴蝶,庄周还是庄周。游子从“蝴蝶梦”中获得片刻的回乡之乐,但梦醒以后,发现自己依旧孤眠异乡,家园依旧远隔万里,岂不更加空虚、失望,更加触动思乡之情。何况此时又正当“子规枝上月三更”——夜深人静,月光如水;子规鸟(即杜鹃)在月下哀哀啼唤:“子归!子归!……”听着子规啼,想着蝴蝶梦,游子的心,该是何等的痛苦哀伤,真如李白诗句中所谓道“一叫一回肠一断!”这里,十四个字写出了三层意思:由思乡而入梦,一层;梦醒而更思乡,二层;子规啼唤,愁上加愁,三层。这三层,一层比一层深,而且互相烘托、映衬,如蝴蝶梦与家万里,一虚一实;蝴蝶梦与子规啼,一乐一悲;子规啼与三更月,一声一色,构成一片清冷、凄凉、愁惨的气氛,令人触目伤怀。
“故园书动经年绝,华发春唯满镜生。”诗人长期不能回家,连家信也动不动长年断绝,音讯杳然,他不可能不望眼欲穿,忧心如焚。这句中的一个“动”字,把诗人那种由期待而沮丧、而嗟怨的复杂的心理,逼真地传达出来了。“书动经年绝”暗示当时社会动乱不安。诗人愁家忧国到“华发春唯满镜生”的程度。春天万物萌生,欣欣向荣,而诗人却唯独生出了白发满头。一个“唯”字,更加突出了他的内心愁苦之深。如此深愁,难以解脱。
“自是不归归便得,五湖烟景有谁争?”这两句是倒装。从暗用五湖典故看,这里的“归”字,还含有归隐田园之意。诗人仆仆风尘,仕途坎坷,“自是不归归便得”一语,是无可奈何的伤心话,深刻地反映出诗人在政治上走投无路、欲干不能而又欲罢难休的苦闷、彷徨的心理。
这首诗情切境深,风格沉郁。诗的前四句通过对暮春之夕特定情景的描绘,缘情写景,因景抒情,景物之间互相映衬、烘托,构成一片凄凉愁惨的气氛。诗中没有直接点出思乡,而一片思乡之情荡漾纸上。后四句直抒心曲,感情真切,凄婉动人。尾联自慰自嘲,墨中藏意,饶有情味。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