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一征人口吻凄凄惨惨道来,别有一份无奈中的苦楚。一、二两章以“何草不黄”、“何草不玄”比兴征人无日不在行役之中,似乎“经营四方”已是征夫的宿定命运。既然草木注定要黄、要玄,那么征人也就注定要走下去。统帅者丝毫没有想到:草黄草玄乃物之必然本性,而人却不是为行役而生于世,人非草木,当不能以草木视之。而一句“何人不将”,又把这一人为的宿命扩展到整个社会。可见,此诗所写绝不是“念吾一身,飘然旷野”的个人悲剧,而是“碛里征人三十万”(唐李益《从军北征》)的社会悲剧。这是一轮旷日持久而又殃及全民的大兵役,家与国在征人眼里只是连天的衰草与无息的奔波。
因此,三、四两章作者发出了久压心底的怨怼:我们不是野牛、老虎,更不是那越林穿莽的狐狸,为何却与这些野兽一样长年在旷野、幽草中度日?难道我们生来就与野兽同命?别忘了,我们也是人!
不过,怨终归是怨,命如草芥,生同禽兽的征夫们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他们注定要在征途中结束自己的一生。他们之所以过着非人的行役生活是因为在统治者眼中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战争的工具而已。所以,怨的结局仍然是“有栈之车,行彼周道”。
这种毫无希望、无从改变的痛苦泣诉,深得风诗之旨,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征人的悲苦,故清方玉润慨道:“盖怨之至也!周衰至此,其亡岂能久待?编诗者以此奠《小雅》之终,亦《易》卦纯阴之象。”(《诗经原始》)一首如泣如诉的征人小诗,后人看到的却是周室的灭亡,这也许是“用兵不息”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此诗的后两章很善于借景寄情,方玉润云:“纯是一种阴幽荒凉景象,写来可畏。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诗境至此,穷仄极矣。”(同上)诚哉斯言。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