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四百二十五。下面是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霍松林先生对此诗是赏析。
与白居易同时的李肇在《唐国史补》里说:“京城贵游,尚牡丹三十余年矣。每春暮,车马若狂,以不耽玩为耻。执金召铺宫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值数万者。”这首诗,通过对“京城贵游”买牡丹花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矛盾的某些本质方面,表现了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主题。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买花处所发现了一位别人视而不见的“田舍翁”,从而触发了他的灵感,完成了独创性的艺术构思。
全诗分两大段。“人人迷不悟”以上十四句,写京城贵游买花;以下六句,写田舍翁看买花。
京城的春季将要过去,大街小巷来来往往奔驰着喧闹不已的车马。都说是牡丹盛开的时节,呼朋引伴、争先恐后地赶去买花。一开头用“帝城”点地点,用“春欲暮”点时间。“春欲暮”之时,农村中青黄不接,农事又加倍繁忙,而皇帝及其臣僚所在的长安城中,却“喧喧车马度”,忙于“买花”。“喧喧”,属于听觉:“车马度”,属于视觉。以“喧喧”状“车马度”,其男颠女狂、笑语欢呼的情景与车马杂沓、填街咽巷的画面同时展现,真可谓声态并作。下面的“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是对“喧喧”的补充描写。借车中马上人同声相告的“喧喧”之声点题,用笔相当灵妙。
这四句写“买花去”的场面,为下面写以高价买花与精心移花作好了铺垫。接着便是这些驱车走马的富贵闲人为买花、移花而挥金如土。“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戋戋”,委积貌,形容二十五匹帛堆积起来的庞大体积。古代以五匹为一束。“五束素”,即二十五匹帛。《新唐书·食货志》:“自初定"两税"时钱轻货重,······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当时正行“两税法”,一匹绢为三千二百,那么“五束素”便为钱八万。一株开了百朵花的红牡丹,竟售价八万,其昂贵的确惊人。那么“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其珍惜无异珠宝,也就不言而喻了。
家家以弄花为习俗,人人执迷不悟。以上只作客观描绘,直到“人人迷不悟”,才表露了作者的倾向性;然而那“迷不悟”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仍有待于进一步点明。白居易的有些讽谕诗,往往在结尾抽象地讲道理、发议论。这首诗却避免了这种情况。当他目睹这些狂热的买花者挥金如土,发出“人人迷不悟”的感慨之时,忽然发现了一位从啼饥号寒的农村“偶来买花处”的“田舍翁”,看见他在“低头”,听见他在“长叹”。这种极其鲜明、强烈的对比,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本质。在热闹喧哗的买花场景中,诗人不失时机地摄下了“低头独长叹”的特写镜头,并以极其鲜明强烈的对比,从“低头”的表情与“长叹”的声音中挖掘出全部潜台词:仅仅买一丛“灼灼百朵红”的深色花,就要挥霍掉十户中等人家的税粮!揭示了当时社会“富贵闲人一束花,十户田家一年粮”的贫富差距。最后这一警句使读者恍然大“悟”:那位看买花的“田舍翁”,倒是买花钱的实际负担者!推而广之,这些“高贵”的买花者,衣食住行,都是来源于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的“赋税”。诗人借助“田舍翁”的一声“长叹”,尖锐地反映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敢用自己的诗歌创作谱写人民的心声,这是十分可贵的。
《词林纪事》根据《宣和遗事》载:宣和间,上元张灯,许士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押至御前。女诵《鹧鸪天》词云云。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卫士送归。
词中记述宣和年间,元夕观灯的盛况。上片写京都的繁华。元宵节日,灯宣交辉,歌舞腾欢,笙乐通宵。下片写观灯女子饮酒窃杯的一段月话。这首小词,反映了当时都市生活的繁华,也反映了当时的佳风之盛。通篇以一个民间女子的口吻,写得婉转自然,颇具诗色。
“闲夜坐明月,幽人弹素琴”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一幅夜里闲坐、明月当空、静听幽人弹素琴的落寞景致,为下文“世上无知音”的孤寂惆怅之情作铺垫,埋伏笔。
“忽闻悲风调,宛若寒松吟”用借喻手法:忽闻“悲声调”,宛若“寒松吟”,喧染悲凉的氛围,把加深悲愁的情愫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用拟人手法: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便于作者尽情发挥,以情景交融的方式,把作者知音难觅的孤寂真情实感融入诗中,进而达到引人入胜之效果。
“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此句借用“钟子期”、“俞伯牙”典故喻己,紧扣上文,首尾呼应,使结构更为严谨,表达出诗人知音难觅的孤寂落寞之情感。
诗中《悲风》、《寒松》、《白雪》、《绿水》都是古曲名,意在描写隐士卢子顺弹琴的高超的艺术水平,进而发出“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的感叹。
这首诗写听幽人弹琴,借以慨叹世无知音。思想情绪未免有些消极,但其中也必定饱含着诗人一生坎坷、历尽艰难的辛酸痛苦。一首诗中列出四首琴曲名来,可见李白对琴道是很熟悉的。其中写《渌水》时,言其作用可以“清虚心”,这是李白的一个重要音乐观点。其所以如此,恐与李白多受老庄思想影响有密切关系。
从写作上看,首写弹琴,中写琴曲,末写慨叹。在写琴曲时,诗人以《寒松吟》比《悲风》,虽是以琴曲比琴曲,却又使人能从曲名上想到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因为“悲”与“寒”皆冷色字,感情色彩是一致的,“风”与“松”则使人想到松涛,并进而想到乐音的特色。又琴曲有《风入松》,传为嵇康所作,“风”与“松”相连,可使人想起这一琴曲。此可见诗人的比喻是如何贴切!再者,“《白雪》乱纤手”一句,诗人不仅以一“乱”字,写出弹琴动作的特点,而且从《白雪》还可使人想到纤手的白嫩,这样的配词,真是妙不可言!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