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这首诗从触发、联想展开情感活动。女主人公住近渡口,每天沿河上下的船只从门前经过;于是她就想,其中也许有从江南来的船。丈夫在江南的某地长久不归。既然有江南船,就可能有丈夫从江南寄回的书信。她可能每天都倚门望几次。每当看到渡头有船只停泊,就不免要上前去打问,可结果总是失望而归。诗中说江南船“常有”,就是说书信“总无”。然而,主人公仍把希望寄托于下一趟船来,她想:大概书信已经寄出,正在途中,所以诗的结句“寄书家中否”便是这位少妇不断幻灭又不断复生的希望。
其二:这首诗表现作者的情趣与倾向。诗人想念故乡,自然是情理之中;而喜欢梅花,则溢于言表。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殷:“应知”云云,迹近噜,却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之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这一句看起来是问家乡的情况,但诗人只是笼统的以“故乡事”来设问,诗人心里满腹的问题一时竟不知从何问起了。这句描写出诗人的踌躇,对方的诧异。“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这一问倒令对方感到困惑,不问人事而问物事,可是正是这样一问,才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其实诗人的真正目的,哪里是梅花啊。诗人想说的话,想问的问题不知从何说起,对家乡的思念竟在这一个不经意的问题之中。
其三:这首诗以时序的递进、物候的变化,加深主人公的情感。“已见寒梅发”一句是对上一首询问寒梅著花的呼应。此句是女主人公失望的深深怨情。因为光景蹉跎,不能如期践约,此时在女主人公眼中,寒梅花发已由希望之光变为幻灭之色。不仅如此。便是这象征青春、爱情的春天,欣欣向荣的春天,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梅花开了,早春已过。百鸟叫了,仲春也已飞逝。现在是莺飞草长的暮春了。随着节序的推移,女主人公的心绪也由百无聊赖到终日惆怅,以至看花落泪、见月伤心了。以前,她觉得,时间过去一天,距离自己美好愿望的实现就近一日。现在完全是逆反心理:时间愈是过得快,幻灭就愈彻底,犹如滔滔日下的江河,无可如何。此时,鸟鸣,春草都变作主人公情感的对立物。诗人说女主人公是以一颗充满忧愁的心“视春草”,她看到愈来愈茂盛的春草眼看就要连到阶前,禁不住惶恐起来了。
古时文人墨客常常借酒抒怀,使得酒成就了“钓诗钩”的美名。这篇《殿前欢》正是卢挚乘着酒兴挥洒而成的作品。这首小令写作者携酒游山,任性自然之乐。曲子开篇就带浓浓醉意,而后极力渲染率情任意的醉翁之态,意态飘逸。
“酒杯浓。一葫葫春色醉山翁,一葫葫酒压花梢重。”开篇三句渗透着浓醇的酒香,满目春色尽在酒中。醉后的卢挚品味出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的意趣来。一杯接一杯的美酒,蕴藏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和花枝叶茂的美景。酒“钓”出了春景和醉趣,作者将酒葫葫挂在枝丫上,显示出自己率真自然的醉翁情态。不仅作者自己如此,连书童也兴致高昂:“随我奚童,葫葫干、兴不穷。”两人就算喝尽了葫葫中的美酒,兴致也依然高昂。这时候酒已非必要的存在,作者因酒兴而诗意大发,畅游山水间,忘记了俗世的杂念,变得无拘无束。
“谁人共,一带青山送。”此时他已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于是有了“乘风列子,列子乘风”这样的妙句。列子名列御寇,是传说中得道的“至人”,是“任真脱俗”的代表。此处借用列子的故事来表现自己饮酒之后所达到的冲而不薄,淡而有味的精神境界。卢挚正如其笔下的醉翁一般,既不追求“桃花源”式的理想,他所表现出来的超然也并不是另有寄托,别有怀抱。官运尚算亨通的他,并没有矫揉造作地强诉愁思,而是表达一种纯净无忧的情怀。他饮酒不是为了排解忧郁,而是为了享受独酌的乐趣。以“酒”贯穿全篇,是这首小令的特色。卢挚处处将情绪的表达与“酒兴”结合起来,使整首曲子读来酣畅淋漓。最后两句句式反复,又增加了几分洒脱之趣。
卢挚是元代早期散曲作家“清丽派”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清丽”还没有像以后散曲那样过多地向词靠近。此曲体现了散曲特有的灏烂放达之趣。如“葫葫”一词在全曲中重复出现三次,这种情况是作诗词的大忌,然却是散曲特有的风味。这种以“葫葫”为语脉串通全篇,紧扣“酒杯浓”层层递进展开的作法颇得酣畅爽快的曲旨。而曲尾颠倒反复的句式更增加了全曲的洒脱之趣。此外,清丽之中而兼豪放,也是疏斋散曲的一大特色,此曲以“清”为里,以“放”为面,作者是在“我”的抒展中进入“冲虚”之境的。这种悠远和安宁与诗词大多以一种含蓄的内向深化而进入“超然”之境迥异其趣。
这首民谣写的是一个被人称为“神鸡童”的长安小儿贾昌的奇遇,但讽刺的对象则显然不光是贾昌。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正如“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样,是愤激之词,也是一种反常的社会心理的写照。 “白罗绣衫随软舆”一句,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原来当今皇帝就爱斗鸡走马,所以“神鸡童”也就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唐诗中讽刺皇帝的诗篇不少,或则托言异代,或则咏物寄怀,大都辞旨微婉。象这样大胆直率,用辛辣的语言嘲笑当朝皇帝的,在文人诗里是很难见到的,只有民谣能作此快人快语。
全诗描绘了两个场面,一是贾昌随驾东巡,一是奉父柩西归雍州。第一个场面:“白罗绣衫随软舆。”在戒备森严、紧张肃穆的气氛里,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穿着华美的白罗绣花衫,带着三百只喔喔啼鸣的红冠大公鸡,紧紧跟随在皇帝威严华贵的软舆后面,大摇大摆地前行,这真是亘古未有的奇观。唐玄宗此行是去泰山举行隆重的封禅大典,夸示他“奉天承命”、治国治民的丰功伟业,带上这么一支不伦不类的特殊仪仗队,真是滑稽透顶,荒唐至极。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记载:“开元十三年,(贾昌)笼鸡三百,从封东岳。”并没有说他紧跟在“软舆”后面,而诗中运用近乎漫画的手法,将这一史实作了艺术的夸张,形象鲜明,主题突出。
第二个场面:“差夫持道挽丧车。”贾昌的父亲贾忠是唐玄宗的一名卫士,随扈死在泰山下。“父以子贵”,沿途官吏为巴结皇帝面前的这位大红人──神鸡童贾昌,竟不惜为他兴师动众,征派民夫,沿途照料灵柩。死者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只不过是一个斗鸡小儿之父,却迫使无数劳动者为他抖威风,这场面着实令人啼笑皆非。诗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嘲笑、轻蔑和愤怒。
两个场面,构成了一出讽刺喜剧。剧里有一群白鼻子,主角是坐在软舆里的唐玄宗李隆基。这个喜剧形象鲜明,效果强烈,读起来,不但忍俊不禁,而且似乎听到了当时老百姓嬉笑怒骂的声音。这就是此诗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