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给曾巩的回信就是一篇研讨治学之道的说理文。文章首段围绕“佛经乱俗”这几个关键字,既交代了写信的缘由,也为下文的辩驳的展开作铺垫;接下来的第二段,作者并不急于反驳曾子固对自己的批评,而是宕开一笔,阐述自己的治学之道;第三段,作者正式转入对曾子固的反驳,提出“方今乱俗不在于佛”,而是由于世人沉迷功名利欲的观点。文章虽然篇幅短小,但语言简峭,逻辑严密,剖析深刻。
这封信的中心论题是围绕读经书的问题展开的。儒家经典是宋代知识分子必须习诵的读本,这是他们应试入仕途的敲门砖。王安石当然不可能例外。但是他认为读书不能局限于儒家经典的范围,而应该广泛涉猎,拓宽视野,“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这里有两层含意,一方面他突破了儒家的传统观念,把“诸子百家”以及先秦时期的医学著作列为研读的范围;另一方面又注重实际调查,向有实践经验的农民、女工等请教,无所不问。这些独具只眼的议论,充分反映了作者的远见卓识。王安石正是从广泛接触并且咀嚼吸收传统文化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的思想体系。
在这封信中,他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不仅举出西汉扬雄对墨家、道家和法家的著作也无所不读而不受扰乱的事实,加以论证,使信中的立论更富有说服力,而且对曾巩所谓佛经乱俗的说法,简当精辟地阐明个人见解。他指出当今之世,乱俗不在于佛,乃在于学士大夫沉没利欲而不能自拔。由于作者洞悉时事,目光敏锐,因此这里所下的判断,可谓一语破的,言简意深。从表层来看,这是对曾巩来信的直截了当的回答,实际上是对当时士大夫尊经泥古、死读儒家经典章句的社会思潮的尖锐批评,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战斗作用。
这封信的篇幅虽短,但写得理足气壮,不仅论据充实,说理透辟而有新意,而且首尾呼应,逻辑严密而无赘语,笔墨精练简明,体现了王安石散文峭厉严谨的风格特色。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明代文人涉足花丛,在南京秦淮河上选色征歌,以至与秦淮歌女结下情谊,甚至论及嫁娶,这样的风月故事可以数出许多桩。
此文塑造了明末秦淮歌妓李香的形象,不仅描写了她擅长歌唱的艺术才能和不同流俗的风度,更突出了她的见识和品格,同时生动地描绘了李香的生活和斗争,热情地赞美了李香的才能、智慧和品德。全文叙次井然,文笔流畅,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无论在思想上或者在艺术上,都有可取之处。
这篇别传首尾两段一为前奏,一为尾声,中间两段是其主干。作者写自己眼中和亲密交往中的李姬,这一叙事角度便构成了文章的主线,因此第一段关于李姬的一般性介绍只能成为文章进入主题的前奏,而最后一段写别后李姬拒绝田仰的邀聘也只是余波荡漾的尾声。当然前奏和尾声都必不可少,且与主干部分水乳交融,构成全文严谨的整体。
第一段,作者先用一句话“李姬者名香”作必要而简略的交代之后,就掉转笔头写她的假母李贞丽的大“有侠气”与“所交接皆当世豪杰”,以衬托作为养女的李香大有乃母之风,然后鲜明地点出李香“能辨别士大夫贤否”,曾经得到复社领袖张溥与名士夏允彝的称道。再写她“少,风调皎爽不群”与对音律歌唱所具有的才华,却无一字道及李香君的美色,不作任何涉及轻薄的侧艳之辞,显示作者为李姬立传,重德重才而不重色,为全文确立了较高的格调。
于是在主干部分,作者抛开了与李姬交往中一切深情缱绻和幽期密约,集中笔力记叙李姬生平行状中值得大书特书的义却阮大铖之举。阮大铖为天启朝权倾天下的阉党魏忠贤余孽,曾奉魏阉为义父,为陷害东林党人出过大力。崇祯登位后,阉党事败,阮大铖名列逆案,由光禄寺卿革职为民,匿居南京库司坊,起造第宅,蓄养声伎,谈兵论剑,企图死灰复燃,是一个为当时朝野士大夫所不齿、为公正舆论所贬斥的人物。与侯方域同列复社四公子的阳羡陈贞慧与贵池吴应箕主持正义,排阮最力。阮大铖为此假手王将军想拉拢侯方域以软化陈、吴等人,为他的东山再起消除阻力。是否与阮大铖结交,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成了泾清渭浊、是非分明的原则问题。文章写李姬凭着她对人际关系的敏锐感觉提醒侯方域,要他摸清“贫非结客者”的王将军“日载酒食”与之游的真实意图,又写当了解王的真实意图之后侯方域尚未采取行动,李姬便对他作了一番大义凛然的规劝,使侯“大呼称善”,与王绝交,得以避免“负至交”、隳声望的尴尬处境,保全了侯生的清操。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处均系李姬而非侯生采取主动,说明李姬的才慧见识与对是非的判断均胜侯生一筹,而这一赞誉完全通过对比与烘托加以凸出,尽得含蓄蕴藉之致。对此,《桃花扇》的作者孔尚任深有会心,他在将这一情节移植改造为香君“却奁”之后,于《桃花扇·闹榭》一出中,借吴应箕之口,盛赞道:“香君却奁一事,只怕复社朋友还让一筹哩。”陈贞慧接口:“已后竟该称他老社嫂了。”“社嫂”一词施之于秦淮歌妓李香君,何其光宠乃尔。
第三段写侯生应举下第后,李姬于桃叶渡置酒送行。席间李姬“歌琵琶词以送之”。早在第一段中,作者已经为比埋下了伏笔,说李姬“尤工琵琶词,然不轻发”。“然不轻发”一语,看似信手拈出,只有读到桃叶渡送行的记叙时,我们才能体会到以琵琶词作呼应关合的文意之佳妙和情意之深重。琵琶词,指的是高明所作《琵琶记》。李姬临别歌《琵琶记》曲辞,且以蔡伯喈比侯方域,说:“公子才名文藻,雅不减中郎。”然而“中郎学不补行”,才胜于德。《琵琶记》所述情节固然于史无稽,但蔡中郎确实有阿附董卓的劣迹,无以掩饰。“公子豪迈不羁,又失意,此去相见未可期,愿终自爱,无忘妾所歌琵琶词也!”李姬以“从不轻发”而今一发之后再“不复歌”相喻相誓,表达了爱人以德与生死相依的款款深情。作者笔下规箴侯生“终自爱”的李姬,显示了凛然的风骨和高洁的格调,却又如此深情绵邈、凄婉动人。这里在写情侣临别赠言时脱出常格,别具一种强毅的伦理道德的美学风采,摄取了发自李姬灵魂深处最为眩目的一次闪光,给读者以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既是《李姬传》取材和运笔的成功,也是侯方域自我反省的成功。侯方域入清之后因软弱畏祸参加了河南乡试,仅中副榜,此举于民族气节有亏,当时和后世都受人讥弹。但侯方域敢于直陈桃叶渡李姬“愿终自爱”的临别赠言,说明在对蔡中郎媚事董卓一类的问题上自己是否“自爱”,曾经历过内心反省。包括前文在义却阮大铖一事上的自我对照,应当说作者是在一定程度的反省意识支配下写作《李姬传》的。中国的文学与文人比较缺乏自我反省意识,侯方域愿以自己为参照,暴露主观的欠缺和客观的优胜,更觉难能可贵。
最后一段写侯生去后之事,虽属全文的尾声,但对描写李姬形象仍是不可或缺的一笔。在这以前,李姬的动人光彩主要还是闪烁在她的言论之中,而到这时,她才以侯郎去后坚拒财雄势大的开府田仰的邀聘,以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诺言。田仰的三百金利诱与“有以中伤”的威逼,她都不为所动。李姬的品德和人格至此光芒四射。她最后说:“吾向之所赞于侯公子者谓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卖公子矣。”证实了她为人的“风调皎爽不群”,言出必践,忠于爱情。
《李姬传》风格朴质刚健而无绮罗香泽之态;笔致含蓄,颇多有余不尽之意;选材凝炼集中,不枝不蔓;行文坦率,具有可贵的自我批评的反省意识,显示了名家风范。凡此种种,使《李姬传》这篇别传为人记诵,成为明清古文中的名篇。后来孔尚任依这篇文章为蓝本刻画《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形象。李香君的性格及剧中《却奁》《拒媒》等出的情节均以《李姬传》所述为主要依据,《李姬传》也因《桃花扇》得传大名而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