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这首诗在艺术构思上颇有独到之处。作者不是像《国风·邶风·谷风》那样采用如泣如诉的怨愤之语出之,也不是像《卫风·氓》那样采用回忆倒叙的方式出之,而是截取了生活中的一个巧遇场面,采用对话的方式来揭示一对离异之后的夫妇的心理状态和各自的感受,从而鞭挞了喜新厌旧者的灵魂,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夫权。诗用叙事之笔开头:“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从“故夫”一词,可以知道“采蘼芜”的主语是弃妇。古人认为佩蘼芜可以多子。弃妇于此物本无所用,而现在上山采摘,暗示她已经再婚。在她满载而归的时候,碰巧遇到了“故夫”。巧遇时的情状如何,诗中没有直说。但“长跪问故夫”一语,侧面说明“故夫”的脸上颇有几分惭悔之色。若是怒目相向,则弃妇就决不会“长跪”相问了。弃妇被无端遗弃,缘“故夫”的喜新厌旧,所以这次巧遇,她倒要故意问问新妇的情况了。
“复何如”,犹言又怎样,话中不无谴责之意。“故夫”于惭悔之余,不得不以实情相告。“新人虽言问”,尚属自我解嘲语,忸怩之态可掬;“未若故人姝”,才是真切语,懊悔之情如见。“颜色类相似”句,活画出喜新厌旧者的心理。当初弃妇被逐,自是“颜色”不如“新人”之故。而“新人”入门既久,渐成旧人;弃妇转嫁他人,已成他家“新人”。“故夫”以喜新厌旧之目光视之,转觉己之“新人”,与已成他家“新人”之弃妇,颜色无复区别,岂止无复区别,从“手爪不相如”一句,知“新人”亦已招厌。“新人从门入”两句,余冠英有精辟的分析:“两句必须作为弃妇的话才有味,因为故夫说新不如故,是含有念旧的感情的,使她听了立刻觉得要诉诉当初的委屈,同时她不能即刻相信故夫的话是真话,她还要试探试探。这两句话等于说:既然故人比新人问,你还记得当初怎样对待故人吗?也等于说:你说新人不如故人,我还不信呢,要真是这样,你就不会那样对待我了。这么一来就逼出男人说出一番具体比较。”(《乐府诗选》)这段分析,从语言环境和人物心理两方面揭示了文字之外的丰富的潜台词,因而是耐人寻味的。
“新人工织缣”以下六句是故夫从新妇的女工技巧不及前妻,怨“新人不如故”。这六句具体比较,是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一般来说,女子被休弃,总是要蒙受恶名的。古时有所谓“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的“七出”之条(参《大戴礼记·本命篇》)。这位妇女的被休弃,看来与七条都不沾边,因此最合理的解释是男子的喜新厌旧。喜新厌旧者要抛弃妻子,可以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如手脚笨拙,劳动偷懒之类。现在通过“故夫”自己的口来与“新人”作比较,说明弃妇手脚不笨,劳动并不偷懒,这就使弃妇蒙受的恶名完全被洗刷了。诗写到这里已表现出她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的形象。再者,喜新厌旧心理在封建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这种心理所以能在男子身上发展到无所顾忌地赶走妻子、另寻新欢的地步,不能不说是封建制度赋予男性以夫权的结果。此诗特意让男子自述其行为的乖张无理,实际上是对封建夫权的不合理作了揭露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最后六句的男子比较之词,不仅使弃妇的形象变得丰满起来,而且全诗的主题思想也深化了。另外,截取巧遇场面虽适宜于描写眼前事,却不易展示诗中人物与事件的过去和未来;而篇末让男子作一比较,不仅弃妇过去的生活情况、劳动态度与所遭不幸,一切了然,而且连“新人”今后将遭受何种命运,亦可大致预见。故此种匠心安排,使时空领域大为开拓,而作品的容量亦有逾常品了。
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是《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全诗“共一千七百八十五字,古今第一首长诗也。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卷四,沈德潜按语)。
在贯穿全篇的对话中,可以看到,刘兰芝对仲卿、对焦母、对小姑、对自己的哥哥和母亲讲话时的态度与语气各不相同,正是在这种不同中可以感受到她那勤劳、善良、备受压迫而又富于反抗精神的外柔内刚的个性。同样的,在焦仲卿各种不同场合的话语中,也可以感受到他那忠于爱情、明辨是非但又迫于母亲威逼的诚正而软弱、但又有发展的性格。
刘兰芝是作者精心塑造的美好形象。她既是淑女、贤妻,又是具有鲜明个性的女性:勇敢,坚强,富有反抗精神。兰芝用“大人故嫌迟”道破婆婆的故意挑剔、刁难,用“请归”的行动表示反抗。和仲卿叙别,她表达了对丈夫的—往情深,又清醒地认识到“复来还”是幻想。“严妆”,是夸张的铺叙,展示她态度从容,“精妙世无双”。告别婆婆时,她不卑不亢,一席话是对婆婆态度骄横的抗议。“盟誓”中,她用发自肺腑的誓言表明对爱情的忠贞。“拒媒”是对封建礼教的反抗。面对兄长逼婚,她以允婚表现了对未来的清醒估计和对兄长淫威的蔑视。“黄泉下相见”的誓约,饱含着对丈夫深挚的爱,对封建家长制拼死反抗的勇气。“举身赴清池”是兰芝反抗精神的升华。在爱情与封建家长制的尖锐冲突中,刘兰芝这个艺术形象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焦仲卿是诗中另一个重要形象,作者表现出他从软弱逐渐转变为坚强。他开始对母亲抱有幻想,当幻想被残酷的现实摧毁后,他坚决向母亲表明了以死殉情的决心,用“自挂东南枝”表示对爱情的思贞和对封建家长制的反抗。他的变化,深化了对封建社会的控诉。
此外,焦母的专横暴戾,刘兄冷酷自私、贪财慕势的性格,都写得栩栩如生。总之,在尖锐的矛盾冲突中刻画人物性格,是这首叙事诗的主要特点。
诗中写到兰芝与仲卿死前,兰芝假意同意再嫁,仲卿见兰芝后回家与母亲诀别,他俩这时的话语,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处境。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曾作过这样细致的分析:“兰芝不白母而府吏白母者,女之于母,子之于母,情固不同。女从夫者也,又恐母防之,且母有兄在,可死也。子之与妻,孰与母重?且子死母何依,能无白乎?同死者,情也。彼此不负,女以死偿,安得不以死?彼此时,母即悔而迎女,犹可两俱无死也。然度母终不肯迎女,死终不可以已,故白母之言亦有异者,儿今冥冥四语明言之矣,今日风寒命如山石,又不甚了了,亦恐母觉而防我也。府吏白母而母不防者,女之去久矣。他日不死而今日何为独死?不过谓此怨怼之言,未必实耳。故漫以东家女答之,且用相慰。然府吏白母,不言女将改适,不言女亦欲死,盖度母之性,必不肯改而迎女,而徒露真情,则防我不得死故也。”试想,兰芝如果直说要死,这个弱女子势必会遭到暴力的约束,被强迫成婚。
而仲卿的情况自然与兰芝不同,诚如上述引文的分析。又如:“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于此可立见焦母的蛮横。“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由此可见刘兄的势利。即使次要人物如媒人、府君的简短对话,也各各符合其人的身份、特点。
诗中,简洁的人物行动刻画,有助于形象的鲜明;精炼的抒情性穿插,增强了行文的情韵。“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写出了刘兰芝离开焦家时的矛盾心情。欲曙即起,表示她不愿在焦家生活的决心,严妆辞婆是她对焦母的抗议与示威。打扮时的事事四五通,表示了她对焦仲卿的爱,欲去又不忍遽去的微妙心理。“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姑嫂关系不易相处,兰芝与小姑关系融洽,正表现了她的懂礼仪、易相处。这同焦母的不容恰成对照。另外,辞焦母不落泪,而辞小姑落泪,也可见兰芝的倔强。焦仲卿的形象刻画也是如此,他送兰芝到大道口,“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表现了一片真情。闻知兰芝要成婚,“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诗篇用“马悲”渲染衬托他内心的强烈痛苦。临死前“长叹空房中”、“转头向户里”,对母亲还有所顾念,这里愈见他的诚正与善良。
在整篇诗中,类似上述的动作刻画还有一些,笔墨虽不多,却极精粹。兰芝死时,义无反顾,“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仲卿死时,顾念老母,“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这些不同的动作细节,都切合各自的性格与处境。同样是母亲,焦母“捶床便大怒”的泼辣,刘母见兰芝回家时惊异而“大拊掌”的温和,对性格的描绘来说寥寥几笔已极传神。抒情性穿插较之动作刻划更少,但也是成功之笔“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兰芝和仲卿第一次分手时,作者情不自禁的感叹,增添了悲剧气氛。“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这画龙点睛的穿插,更激起了人们对焦、刘遭遇的同情。即使那教训式的全诗结尾,也带有浓重的抒情意味,充满了作者的同情与期望。这些水到渠成、不着痕迹的抒情性穿插,对人物形象的塑具有锦上添花的妙用,增加了全诗的感情色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比兴手法和浪漫色彩的运用,对形象的塑造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的感情与思想的倾向性通过这种艺术方法鲜明地表现了出来。诗篇开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兴”的手法,用以兴起刘兰芝、焦仲卿彼此顾恋之情,布置了全篇的气氛。最后一段,在刘、焦合葬的墓地,松柏、梧桐枝枝叶叶覆盖相交,鸳鸯在其中双双日夕和鸣,通宵达旦。这既象征了刘焦夫妇不朽,又象征了他们永恒的悲愤与控告。由现实的双双合葬的形象,到象征永恒的爱情与幸福的松柏、鸳鸯的形象,表现了人民群众对未来自由幸福必然到来的信念,这是刘焦形象的浪漫主义发展,闪现出无比灿烂的理想光辉,使全诗起了质的飞跃。
古人诗以鸟兽草木起兴,并非随意为之。以《孔雀东南飞》中“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言,应有烘托、渲染气氛的功用及象征意蕴。它既象征了刘兰芝甚至包括焦仲卿的生命结局,也烘托、渲染了刘兰芝生命不断远去的悲凉气氛。它有一种忧伤、不忍、怜悯、不安、留恋的音乐节奏在“飞去”的动作和场景里,这种节奏让人神伤却不让人绝望,让人感觉凄凉的同时似乎又让我们的灵魂得以安宁。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不太在意刘兰芝离去的原因,礼教、性格等等随他去吧,每个人都可在他的阅读视界里找到能说得过去的答案。我在这幅图景里更看重的是她在我们的阅读视线里一点一点消失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为何会给我如此的阅读感受。重要的还有“东南去”,“东南去”的刘兰芝是香销玉殒的悲剧之体,我为何会在生命悲剧里读到了灵魂安宁的抚摸,以至于最后只剩下平静的叹息?这与诗人让她“东南去”,且让焦仲卿也“自挂东南枝”有关系吗?诗人他想告诉我一种怎样的个人立场?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此诗是诗人夜泊秦淮时触景感怀之作,前半段写秦淮夜景,后半段抒发感慨,借陈后主(陈叔宝)因追求荒淫享乐终至亡国的历史,讽刺那些不从中汲取教训而醉生梦死的晚唐统治者,表现了作者对国家命运的无比关怀和深切忧虑的情怀。
这首诗中的第一句就是不同凡响的,那两个“笼”字就很引人注目。烟、水、月、沙四者,被两个“笼”字和谐地溶合在一起,绘成一幅极其淡雅的水边夜色。它是那么柔和幽静,而又隐含着微微浮动流走的意态,笔墨是那样轻淡,可那迷蒙冷寂的气氛又是那么浓。首句中的“月、水”,和第二句的“夜泊秦淮”是相关联的,所以读完第一句,再读“夜泊秦淮近酒家”,就显得很自然。但如果就诗人的活动来讲,该是先有“夜泊秦淮”,方能见到“烟笼寒水月笼沙”的景色,不过要真的掉过来一读,反而会觉得平板无味了。诗中这种写法的好处是:首先它创造出一个很具有特色的环境气氛,给人以强烈的吸引力,造成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这是很符合艺术表现的要求的。其次,一、二句这么处理,就很像一幅画的画面和题字的关系。平常人们欣赏一幅画,往往是先注目于那精彩的画面,然后再去看那边角的题字。所以诗人这样写也是颇合人们艺术欣赏的习惯。
“夜泊秦淮近酒家”,看似平平,却很值得玩味。这句诗内里的逻辑关系是很强的。由于“夜泊秦淮”才“近酒家”。然而,前四个字又为上一句的景色点出时间、地点,使之更具有个性,更具有典型意义,同时也照应了诗题;后三个字又为下文打开了道路,由于“近酒家”,才引出“商女”、“亡国恨”和“后庭花”,也由此才触动了诗人的情怀。因此,从诗的发展和情感的抒发来看,这“近酒家”三个字,就像启动了闸门,那江河之水便汩汩而出,滔滔不绝。这七个字承上启下,网络全篇,诗人构思的细密、精巧,于此可见。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夜泊秦淮,诗人听到隔江传来亡国之音《玉树后庭花》。表面上,诗人似乎是在斥责“商女”无知,但是诗人的矛头所向,却是那些身负天下安危,但醉生梦死的权势显达。在距陈朝覆灭已有两个半世纪之遥的晚唐衰世,竟又有人不以国事为怀,用亡国之音,麻醉自己,令人陡生历史悲剧又将重演的预感。“不知”实为“商女”开脱之词,唱者无心,而听者有意。“犹唱”二字上溯历史,说明沉缅酒色的挥霍者古已有之;下照现实,揭示了当今的达官贵人像陈后主一样,如此下去,也将亡国;如不改弦更张,将要自蹈覆辙,不堪设想。抒发了诗人的振聋发聩的警示。
此诗构思奇巧,情景交融,用典恰当,寓意含蓄,语言凝炼,诗评家沈德潜盛赞此诗为“绝唱”,确实是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