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妃的这一首咏梅花诗很有名气,古来咏梅之作不计其数,而这篇咏梅诗,别出心裁。
诗人在室内窗前从捅破的窗纸的孔洞观看梅花,并且先是细腻地描写梅花的香味缕缕如线,真是未见梅花,先闻其香。
后面又写到蝼蚁拖着梅花瓣儿,爬上东墙,这个细节令人觉得充满生活情趣,从而透露出诗人对于梅花的喜爱,对于春天即将到来的喜悦之情。
“刺破””“引透”“倒拖”几字,恰似一个个小小细腻的片段,把春色之浓之妩媚,以及对春的向往,表达的淋漓尽致。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