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以嬉笑怒骂的手法,通过一个熟悉刘邦底细的乡民的口吻,把刘邦“威加海内兮归故乡”之举,写出一场滑稽可笑的闹剧,以辛辣的语言,剥露了刘邦微贱时期的丑恶行径,从而揭露了刘邦的无赖出身,剥下封建帝王的神圣面具,还其欺压百姓的真面目。全曲情节鲜明,形象生动,角度独特,风格朴野,诙谐泼辣,对比手法的运用,揭示本质,具有强烈的喜剧性与讽刺性,语言生动活泼,具有口语化特点,人物形象呼之欲出,具有漫画与野史的风格。
全曲八段。首段写乡中接驾的准备,众人忙碌而“我”独不解,一开头便为全篇定下诙谐,嘲讽的基调。
《耍孩儿》《五煞》《四煞》三首曲子铺陈车驾的排场,本应是庄严高贵的场面在老百姓看来都怪里怪气,莫名其妙,这实际上讽刺了皇家气派和帝王尊严。《三煞》《二煞》《一煞》是数落汉高祖当年的寒酸和劣迹,一下子就揭穿了隐藏在黄袍之后的真面目,而他还在人前装腔做势、目中无人,两厢对比, 更觉可笑。
《尾》曲是全篇的高潮,“刘三”是作者根据史书杜撰的刘邦的小名,乡民呼出,形神酷似,妙就妙在它粉碎了“真命天子”的神话,所谓帝王之尊在辛辣的嘲笑声中荡然无存。这套散曲把不可一世的汉高祖作为嬉笑怒骂的对象,矛头直指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表现出对皇权至上的强烈不满和对封建秩序的无比蔑视。刘邦是一个很爱虚荣的人,《史记》上说他看到秦始皇出巡时的气派羡慕不已,认为大丈夫应当如此。作者没有被史书中所记载的高祖还乡时嘉惠百姓的“浩荡皇恩”所迷惑,而是注重于史书中描写刘邦爱慕虚荣以及欠王媪酒钱不还、诳称贺钱万贯得以见到贵客等无赖行径的材料,通过艺术加工,无情地揭穿了封建帝王的丑恶嘴脸。当然,作者批判的锋芒不仅仅是指向汉高祖一人,而是指向所有欺压百姓却要装模作样的封建统治者及其爪牙,更是指向残酷地实行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元代统治者。散曲中借乡民之口说刘邦“也曾与我喂牛切草,拽坝扶锄”,流露出轻视劳动的意识,当然是不可取的。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一是情节完整。
全曲有背景、有人物、有故事情节,情节中有铺垫、有发展、有高潮,堪称一部情节完整、充满夸张和幽默的讽刺喜剧。几支曲子组成的套曲,能起到一出讽刺喜剧的作用,显示出作者的艺术功力。这出喜剧是有头有尾的。从社长挨户通知皇帝将要驾临,王乡老、赵忙郎等乡里头面人物忙着接待,写到皇帝仪仗车驾到来,八面威风,不可一世;又从皇帝下车后,接受众人礼拜,架子十足,装模作样,写到乡间小民猛一抬头,识破其即是早先贪杯赖债鱼肉乡邻的无赖:故事生动,情节完整,对读者很有吸引力。这出喜剧中的人物是颇有性格的。无论是写乡里接驾前的忙乱,还是写皇帝仪仗车驾的威风,都衬托出“威加海内兮归故乡”的汉高祖的好虚荣、讲排场、气势凌人、威风十足。而紧接着的面目为乡民所识破、老底被乡民所揭穿的描写,则突出了大人物的昔时卑琐低下、今日装腔作态的可恶可憎。社长、王乡老、赵忙郎等忙于接驾的表现,显露出他们善于巴结逢迎的心理。而“猛可里抬头觑”的乡民虽然无知,所见不广,但性格刚直,疾恶如仇,在曲作中也得到了真实形象的刻划。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二在于选择了一个小人物——无知乡民作为叙述人。
事件发展的全过程,都是这位乡民亲眼看见的,亲口说出的。这就是角度新。作者在曲作中通过乡民的特殊视角来展现汉高祖这个不可一世的大人物,把至高无上的皇帝贬得一文不值,写作手法实属高妙。皇帝驾到本是极其隆重的场面,可是在乡民的眼中不过是乱哄哄的一场戏:“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女,胡踢蹬吹笛擂鼓。”到村口迎接皇帝的就是这么一伙不三不四的人,吹吹打打乱七八糟的。仪仗队里的五面旗子,分别画有日、月、凤凰、飞虎、蟠龙等图案,代表着天子的神圣和庄严,可是在乡民的眼中,却是“白胡闹套住个迎霜兔”、“红曲连打着个毕月鸟”、“鸡学舞”、“狗生双翅”、“蛇缠葫芦”,不伦不类,煞是好笑。至于红叉、银斧、金瓜锤、朝天镫、鹅毛宫扇等显示帝王威严的器物,在乡民看来,虽未见过也毫不稀奇。威风凛凛的仪仗队,竟成了“穿着些大作怪衣服”的“乔人物”。在对皇帝的仪仗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后,作者又通过乡民的眼睛,来写皇帝的车驾:“车前八个天曹判,车后若干递送夫。”天曹判是天上的判官,递送夫是押解犯人的差役,他们簇拥在皇帝的前后,可见皇帝一行是怎样令人畏怖、令人厌恶的货色!接下去写众人迎候施礼。高祖却“觑得人如无物”,以“挪身着手扶”表示回礼,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乡民跪拜后,“猛可里抬头觑,觑多时认得”,作威作福的高祖竟是昔日乡里的无赖,不由得“险气破我胸脯”。最后的三支曲子,通过乡民之口,揭穿“刘三”的老底,不过是个贪酒、赖债、明抢、暗偷、胡作非为的流氓,可是居然改名换姓称作什么“汉高祖”。作品以乡民的独特视角来刻划汉高祖。乡民是无知的,又是有识的;他的看法多属误解,但又反映出许多真实。无知与有识、误解与真实相交织,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乡民复杂而变形的内心世界。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在这个世界里遭到了最无情的嘲弄,完全失去了他的庄严与神圣,展现了无法伪装的本来面目。
这套曲子的特色之三是语言既具有幽默感和讽刺性,又生动、准确,一针见血。
全曲是以乡民叙述的口吻展开的,因此用的是与乡民身份一致的语言,亦即乡间生动的口语方言,收到很好的表达效果。曲中形容王乡老与赵忙郎:“新刷来的头巾,恰糨来的绸衫,畅好是妆么大户。”三言两语勾画出迎驾的乡绅土豪令人作呕的模样。“瞎王留引定乔男女”中的“瞎”与“乔”字,点出了乡民们对迎驾的厌恶,认为那纯属胡闹的稀奇古怪的行为。仪仗队的服装被称作“大作怪衣服”,皇帝前后的随从被叫做“天曹判”、“递送夫”,处处流露出乡民们对下乡扰民的帝王的蔑视和憎恶。而对刘邦,曲中连用“那大汉”称之,根本不把至高无上的帝王放在眼里;“觑得人如无物”、“挪身着手扶”显示刘邦的傲慢和装腔作势。末三支曲更是乡民对高祖昔时无赖行为的控诉,用“你”称身为皇帝的刘邦,谴责他“春采了俺桑,冬借了俺粟”,“强秤了麻三秤”,“偷量了豆几斛”,纯是乡间明白通俗的口语,却入木三分地刻划出了刘邦流氓无赖的嘴脸。结尾处语言生动至极:“只道刘三,谁肯把你揪摔住?白什么改了姓更了名唤作汉高祖!”乡民的几句挖苦话令帝王的尊严扫地以尽。以“汉高祖”结束全篇,还另有用意。题目为“高祖还乡”,但如果一上来就明写“高祖”,那么一系列嘲笑、讽刺就无法展开。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先写“还乡”而不是还乡者是谁,逐渐由“那大汉”过渡到“刘三”,最后以村民痛骂“刘三改姓更名”点出“汉高祖”,具有画龙点睛之妙。
罗隐的咏物诗“切于物”而“不粘于物”,往往别出心裁,独具寓意,讽刺深峻犀利又耐人寻味。清沈祥龙《论词随笔》云:“咏物之作,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罗隐正是在对物象深入细致的观察基础之上,对所咏之物融进他强烈的家国之忧与身世之慨,刺时讽世使得其能在晚唐诗坛脱颖而出。《蜂》通过吟咏蜜蜂采花酿蜜供人享用这一自然现象,表现了他对社会和历史问题的思考。
前两句写蜜蜂的生存状态,在山花烂漫间不停穿梭、劳作,广阔的领地给了它们相当大的施展本领的空间。“不论”“无限”,蜜蜂在辛勤劳动中“占尽风光”,简单写来看似平平无奇,纯行直白,几乎是欣赏、夸赞的口吻,实则是匠心独运,先扬后抑,为下文的议论做出了铺垫。
后两句紧乘“蜜蜂”这一意象,把它象征的“劳动者”意象加以引申、扩大,发出“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的一声叹息。同时也提出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已采的百花酿成蜜,辛辛苦苦的劳作终于有了可喜的成果,话锋一转,这般辛劳到底又是为了谁呢?在当时黑暗腐朽的社会里,为的正是那些不劳而获、占据高位、手握重权的剥削者,此中的讽意不言而明。诗人以反诘的语气控诉了那些沉迷利禄之人,感喟良久之余不禁又对广大的劳苦人民产生了矜惜怜悯之情,从另一个侧面对这种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不平现实加以嘲讽和鞭笞,在为劳动人民鸣冤叫屈的同时也是对自己久沉下僚、大志难伸的境遇予以反省,表达对唐末朋党倾轧、宦官专权、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社会现象更深的痛恨之情。
蜂与蝶在诗人词客笔下,成为风韵的象征。然而小蜜蜂毕竟与花蝴蝶不同,它是为酿蜜而劳苦一生,贡献甚多而享受甚少。诗人罗隐着眼于这一点,写出这样一则寄慨遥深的诗的“动物故事”。仅其命意就令人耳目一新。此诗艺术表现上值得注意的有三点:
一、欲夺故予,反跌有力。此诗寄意集中在末二句的感叹上,慨蜜蜂一生经营,除“辛苦而外并无所有。然而前两句却用几乎是矜夸的口吻,说无论是平原田野还是崇山峻岭,凡是鲜花盛开的地方,都是蜜蜂的领域。这里作者运用极度的副词、形容词——“不论”、“无限”、“尽”等等,和无条件句式,极称蜜蜂“占尽风光”,似与题旨矛盾。其实这只是正言欲反、欲夺故予的手法,为末二句作势。俗话说:抬得高,跌得重。所以末二句对前二句反跌一笔,说蜂采花成蜜,不知究属谁有,将“尽占”二字一扫而空,表达效果就更强。
二、叙述反诘,唱叹有情。此诗运用了夹叙夹议的手法,但议论并未明确发出,而运用反诘语气道之。前二句主叙,后二句主议。后二句中又是三句主叙,四句主议。“采得百花”已示“辛苦”之意,“成蜜”二字已具“甜”意。但由于主叙主议不同,末二句有反复之意而无重复之感。本来反诘句的意思只是:为谁甜蜜而自甘辛苦呢?却分成两问:“为谁辛苦”?“为谁甜”?亦反复而不重复。言下辛苦归自己、甜蜜属别人之意甚显。而反复咏叹,使人觉感慨无穷。诗人怜惜之意可掬。
三、寓意遥深,可以两解。此诗抓住蜜蜂特点,不做作,不雕绘,不尚词藻,虽平浅而有思致,使读者能从这则“动物故事”中若有所悟,觉得其中寄有人生感喟。有人说此诗实乃叹世人之劳心于利禄者;有人则认为是借蜜蜂歌颂辛勤的劳动者,而对那些不劳而获的剥削者以无情讽嘲。两种解会似相龃龉,其实皆允。因为“寓言”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为某种说教而设喻,寓意较浅显而确定;另一种是作者怀着浓厚感情观物,使物著上人的色彩,其中也能引出教训,但“寓意”就不那么肤浅和确定。如此诗,大抵作者从蜂的“故事”看到那时苦辛人生的影子,但他只把“故事”写下来,不直接说教或具体比附,创造的形象也就具有较大灵活性。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同意义的辛苦人生,与蜂相似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终朝聚敛苦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红楼梦》“好了歌”);一种是“运锄耕劚侵星起”而“到头禾黍属他人”。这就使得读者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作不同的理解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前进,劳动光荣成为普遍观念,“蜂”越来越成为一种美德的象征,人们在读罗隐这诗的时候,自然更多地倾向于后一种解释了。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