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贞观于二十九岁时中举入仕,任国史院典籍,五年之后便遭同僚排挤,不得不去职回乡,怀才不遇,壮志未酬,心中自然苦闷抑郁至极。某天顾贞观在为前程奔波之时,行船于赣江之上,途经郁孤台下,空茫天地唯己一人,有感而发写下一首《夜行船·郁孤台》。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辛弃疾的这首《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其中这两句可谓流传甚广,郁孤台也由此被众人所周知。而顾贞观的这首《夜行船·郁孤台》则进一步描写刻画了郁孤台的周遭地理环境,以及行人面对巍峨郁孤台的渺小之感。
全词以问句起首,“为问郁然孤峙者,有谁来、雪天月夜”开篇即营造出天地苍茫,形单只影的孤寂场景。“郁然孤峙者”即郁孤台。按清同治《赣县志》载,“郁孤台,在文笔山,一名贺兰山,其山隆阜,郁然孤峙,故名”。“为问”二字尤显意味,顾贞观行船于赣江之上,形单只影,心中纵有千言万语也无人可诉,只好将郁孤台当作诉说对象,向其发问,何其寥落孤寂!
“五岭南横,七闽东距,终古江山如画”三句写郁孤台所处地理环境:南面横亘五岭,东面俯卧福建,自古以来就是江山如画的灵秀之地。这种历史观照下的宏大与个人身世机遇的渺小两相对照,更加凸显出顾贞观此刻复杂难言的心境。
下阕“百感茫茫交集也”直抒胸臆,化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见此茫茫,不觉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亦复谁能遣此”。“百感交集”已言尽心情之复杂,“茫茫”更显茫然无措之感。身负才华而无处施展,前途茫茫怎不让顾贞观愁情满腹。“憺忘归、夕阳西挂”两句,词情稍为扬起,可视为顾贞观的自我安慰之语。憺,安也。屈原《九歌·山鬼》有“留灵修兮憺忘归,岁既宴兮孰华予”句。“憺忘归”意味安然而忘返的样子,实际上顾贞观心中正百感交集,并不安然。前后对比更加反衬出顾贞观一种无奈的心情。
末三句“尔许雄心,无端客泪,一十八滩流下”是全词精华所在,一改前文沉郁笔调,如大江奔腾,迸发出激烈的情感。“尔许”谓如此,“无端”谓无缘无故。既是怀有如此雄心,又为何无缘无故落泪呢?正所谓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里表现出的正是顾贞观心中志向与现实遭遇的矛盾,这种矛盾令顾贞观心中感到莫大的悲哀,故而在行途中泪落如雨,尽数滴入赣江。
赣江自赣州城流至万安县的一段,河道曲折,河床中多处怪石交错,形成了十八个险滩。顾贞观的泪水顺着“一十八滩流下”,用的正是南宋词人辛弃疾《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之意境,如此前后相承也别有意趣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文章从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写起,说明自己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特殊感情,叙述祖母抚育自己的大恩,以及自己应该报养祖母的大义;除了感谢朝廷的知遇之恩以外,又倾诉自己不能从命的苦衷,辞意恳切,真情流露,语言简洁,委婉畅达。此文被认定为中国文学史上抒情文的代表作之一,有“读诸葛亮《出师表》不流泪不忠,读李密《陈情表》不流泪者不孝”的说法。相传晋武帝看了此表后很受感动,特赏赐给李密奴婢二人,并命郡县按时给其祖母供养。
全文可分为四段。第一段作者陈述家庭的特殊不幸和作者与祖母更相为命,以使武帝化严为慈,化对立态度的逞威为同一立场的体恤。“臣密言”,是奏表开头的一般格式。“臣以险衅,夙遭闵凶”,是第一段的综述,又是全文陈述苦情的总冒。“险”,不同于今天的“危险”义,《说文》:“险,阻难也。”贾逵《国语》注:“衅,兆也。”“险衅”,险恶的兆头。“闵”,病困,凶丧。“险衅”“闵凶”这两个词儿含义程度很重,很快就把读者导入惨苦的境域。什么“险衅”?什么“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小孩儿出世主要依靠父母抚养,竟然“慈父见背”,是一大不幸。《文子》:“慈父之爱子,非求报。”可见父慈于子是人之本性。作者不用第一人称“臣”,而用第三人称“孩”,旨在客观陈述苦情以使武帝动心。父亲死了,固然痛苦,如果还有慈爱的母亲一道过着孤儿寡母的生活,那还只是比较艰苦而已,竟然又“行年四岁,舅夺母志”,是又一个大不幸!《晋书·李密传》:“父早亡,母何氏改醮。”四岁的孩子,既经失怙,又已失恃,宛然一只被猎人击毙父母的没有羽翎的乌鸟,其寒伧、蒙昧、本能地求居觅食而又不可得的苦状可以想像得之。《毛诗序》:“卫世子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舅夺母志”典出于此,但这是托词(因为封建社会里人们把妇女在亡夫以后的改嫁视为丑事),也是作者对母亲宽解的一种孝行。从心理的通常情况看,似乎长者特别喜欢第三代,似乎祖父祖母喜欢孙子胜过儿、媳喜欢子女;如果这种判断不误,那么,祖母刘氏对作者的特别喜欢是很自然的,再加上作者是一个失怙失恃的孩子,当然特别喜欢又加上特别同情了,这样,“悯臣孤弱”的“悯”其含义之深、程度之重可以贴切体会,祖母当然“躬亲抚养”了。《晋书·李密传》:“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情,遂以成疾。”“九岁不行”,也许是软骨病之类。如果孩子身体健康,祖母操心费力可能少些,竟是“九岁不行”,特异的体弱是又一种大不幸,是祖母格外操心费力的又一个因素。以上一句写“弱”,以下集中写“孤”。尽管有三种大不幸,如果家里人丁较多、外面亲戚不少,那还可以有若干圆通的余地,是“零丁孤苦,至于成立”。“孤”得够痛苦了,够奇特了,够长久了:一,从作者的父辈看,没有叔叔又没有伯伯。二,从作者的平辈看,没有哥哥又没有弟弟。《诗经·郑风·扬之水》:“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汝)。”郑玄笺:“鲜,寡也。”
作者借用《诗经》一句,但“鲜”并不作“少”讲而作“无”讲,是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下跟“既无叔伯”的“无”避免重复的一种特殊词义。从外亲看,既没有为祖母、兄弟、妻子等穿孝服的亲眷,也没有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穿孝服的家族,也没有为堂兄弟、为未出嫁的堂姊妹穿孝服的同姓,单枝独芽寡人一个。从经济看,门庭衰败,连个使唤的童仆也没有。最后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来简括、有力、形象地刻画作者幼年时经历的那种寂寞、清贫、孤独、悲怆、冷酷、凄厉无告、遭人白眼的惨境。封建社会的世俗观念跟今天不同,今天男女平等又以独生(无分男女)为正为荣,封建社会重男轻女又提倡多子(男子),作者这个“九岁不行”,又是“既无叔伯,终鲜兄弟”,又是缺亲无故,又没有童仆的清贫之家的几世单传的孤根弱苗的成长,饱蘸着祖母刘氏多少关顾之爱,倾注了祖母刘氏多少矜悯之情,耗费了祖母刘氏多少操劳之力!不妨说,祖母虔诚不渝地把自己全部的智慧、热血、精力乃至生命都放在抚养作者上面,读者怎不被浸透在一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氛围之中而对作者产生深切的同情呢?如果祖母刘氏身心康泰,操作便利,那还可以有些周旋。大不幸又一次在必然中发生了,──祖母刘氏经受不了许多家庭变故的摧残,经受不了许多社会人心的冷遇,经受不了许多对孤弱孙儿的哀悯和担心,喂养和抱持,事必躬亲,因而“夙”婴疾病,“常”在床褥,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祖母所唯一依靠的是一根弱苗而已,“臣侍汤药,未尝废离”,概括而又具体地写出了作者对祖母的孝谨备至。《晋书·李密传》:“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涕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可见作者对祖母感情的深切、侍奉的殷勤和依附的紧密。从“而刘”到“废离”不过寥寥几句,却勾勒出陈情不仕的一个很重要的画面。以下论列紧紧把这几句当作唯一的事实根据。
第二段历叙朝廷多次征召,优礼有加,都由于“刘病日笃”而有着“报国恩”和“徇私情”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作者旨在消除晋武帝的疑虑,为下文请求“终养”埋下伏线。“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其中有对晋武帝的最高颂词;更有对作者深受其恩的最大感激,“沐浴”一词隐喻作者犹如禾苗蒙受雨露滋润因而茁壮成长。武帝担心作者以事奉祖母为借口,实在是对新朝持反对或观望的态度,作者更担心如果措词失当会引起武帝疑虑将有杀身之虞。“奉圣朝”,臣仆称君之词,“沐浴清化”,臣仆无比感激新朝的话,称呼和感激都能使晋武帝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宠臣对君主说话,因而心弦为之一弛。“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又作为一个过渡引导到“陈情”上来,以下具体地陈述“沐浴清化”的事实:一是太守推举作者为“孝廉”,这是褒德;二是刺史荐拔作者为“秀才”,这是称才,但是“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辞不赴命”乍一看来并非“沐浴清化”,其实是最好的“沐浴清化”,因为晋朝的地方官吏不但承认并且大力表彰了作者的孝顺和与事有原则和有才干,而且体谅了作者的惨苦处境,通情达理,言到行成。由于是地方官吏,又由于是以前的事,只用“供养无主,辞不赴命”简单交代一下就行了。“沐浴清化”的更重要的事实是“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武帝“特下”诏书,而且要作者做特别亲信的宫廷侍卫之长;不久又授予辅佐太子的官职。面对最高统治者一再提拔,作为降臣的李密越发不能简单从事了,于是“具以表闻”。
在武帝看来,李密对这种厚爱竟然“辞不就职”,难免身在曹营心在汉。但是作者巧妙地写道:“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作者主动说出武帝心中想要说的,而且是这样委婉,这样诚恳,武帝当然会心平气和了。但这话毕竟是作者所说,从以前的情况看,并没有获得武帝的谅解,而是遭到强迫手段:“诏书切峻,责臣逋慢。”“切”,“峻”,“责”,“逋”,“慢”,都准确鲜明地刻画了武帝当时的恼怒情态。郡县风驰电掣地执行王命,是“逼迫”,是“催”臣上道,州司具体贯彻王命,是“临门”,是“急于星火”,先后六个四字句,非常精练形象地描绘了一幅雷厉风行无可阻遏的催命图,这与上文所写“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成为鲜明的对照。“臣欲奉诏奔驰”的“奔驰”用得绝妙,它有力地显示了作者非常急切地希望立刻赴京为皇家奔走效劳的焦急心情,“刘病日笃”的“日”字又准确地显示了苦情日深而且是为时不久,它跟下文“苟循私情”的“苟(姑且)”相得益彰。作者巧妙地应用了二难推理:“欲奉命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循私情,则告诉不许”。二难推理是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联合起来的推理,它的前提既然有两个,结论就是或此或彼,因此说,“臣之进退,实为狼狈”。这个结论含蕴精警,表面看来它有对武帝的忠敬之心,又有对祖母的孝顺之情,使武帝意识到作者的真情实感一一出自肺腑,句句有理,处处合情,部分地消除了对作者的某些疑虑。其实呢,辩证地看,这里的根本观点是“先徇私情,后报国恩”。如果是先直截了当地提出“愿乞终养”,很可能激怒武帝遂致罹难,这里形式上提出两难,正是作者与事为文的高超所在。怎样进一步说服武帝呢?作者留下了一个悬念,而把读者引向下面的关键的即是高潮的一段。
第三段提出晋朝“以孝治天下”这个治国纲领,陈述作者特别孤苦的处境和作者的从政历史、人生态度以及政治思想,以便进一步打消晋武帝的疑虑。《韩非子·说难》:“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矜,……有欲矜以智能,则为之举异事之同类者,多为之地。”作者紧扣治国纲领大做文章,使武帝感到“大意无所拂悟,辞言无所系縻”(见《说难》)。圣朝“以孝治天下”,并且做到“凡在故老,犹蒙矜育”,是热切称颂朝廷褒扬孝行态度坚决、措置得当,却更是为“愿乞终养”设置根据。于是说出了“况臣孤苦,特为尤甚”,副词“特”和两个形容词“尤”“甚”集中有力地写出了作者的情况是异乎寻常的特殊,那就越发应当而且必须“蒙矜育”了。如果是粗心的作者,行文至此,也许可以认为提出“愿乞终养”了,那仍然要把事情弄坏,因为“以孝治天下”是讲法,“凡在故老……”是说理,都还只是一般的论辩艺术,都还没能进一步打开武帝的心扉。聪明而又耐心的作者忽然宕开一笔,索性刺刀见红,把情节推向高潮!他勇敢坦率而又十分机警地把自己的历史问题、人生态度以及从政思想来一个彻底交代,全盘亮相:“且臣少仕伪朝,历职郎署。”“少”“仕”“历”职说明了仕臣之久,供职之勤,但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尽忠守节于西蜀,而是为了“图宦达”。既然“图宦达”,就说不上“矜名节”,就较多地打消了武帝的疑虑。另一方面,武帝的措施又使作者这个“至微至陋”的“亡国贱俘”深感“过蒙拔擢,宠命优渥”,完全应当“士为知己者死”,怎么可能徘徊犹豫、另有所图呢?这又进一步打消了武帝的一些疑虑。在武帝看来,皇君至高无上,降臣至卑无下,动不动就可以非常方便地施以高压。作者看准了这种心理状态,尽量把自己压低,把国恩抬高:“今臣亡国贱俘,至微至陋”。一个“贱”字,仍旧感到不足,再加上一个“微”字和一个“陋”字,而且是“至微至陋”。与此同时,国恩深重是“过”蒙拔擢,是“宠”命“优”“渥”(“优”“渥”同义),前朝降臣恩荣加身,必然要欣慰,惶恐,感奋无已,效忠不二,这正是武帝所急切希望的。接着用反诘句“岂敢盘桓,有所希冀”,只能是增强陈情语气而不会激怒武帝,降臣对新主竟能如此措词这是少见。也不是守节蜀汉,也不是拒官新朝,那是为什么呢?唯一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说,作者勾勒了又一幅惨苦图,亦即祖母刘氏的病笃图:“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日薄西山,气息奄奄”这个隐喻形象地表白了祖母大限临头,而且是很快地临头,作者只是竭力捕捉一刹那的时机,完足一刹那的义务,享受一刹那的幸福而已,这已为下文“报刘之日短也”张本。
文章至此,完全可以提出“愿乞终养”了,但聪明而又极其细心的作者还怕武帝认为以一般的孝敬长上为借口实在为的消极抗拒皇命,作者又一次综述了自己跟祖母血肉相连不可或离的紧密关系,“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是一种意思,一种说法;“母、孙二人,更相为命”,还是这种意思,但是另一种说法,强调中具有错综变化,又自然地得出了“区区不能废远”的结论。“区区”,拳拳,一片真情,也就是“不能废远”,用“区区”又用“不能废远”,也是强调中具有错综变化。以上两句出自肺腑,动人神魄,从悉心说服武帝体恤下情看,“区区不能废远”明确表示不能分离,比上文“臣之进退,实为狼狈”的两可之说前进了一步。 [7]
第四段明确提出“愿乞终养”,表示要先尽孝后尽忠,以期感动武帝达到陈情目的。
尽管作者从法从理从情写得娓娓动人,但他仍然清醒地、审慎地料到武帝不能满足于“区区不能废远”的说法,还会采取一些相应的高压手段。作者又清醒地、审慎地估计到尽管上文已经有种种刘氏大限不远的表白,但武帝还会认为“徇私情”跟“报国恩”的抵触,作者仍旧不能提出“愿乞终养”的请求,本段开头就亮出具体的时限说:“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四十四岁,是中年人,风华正茂,报国多日;九十六岁,古来稀有,风烛瓦霜,瞬息可灭,很自然地得出“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的结论,这结论清楚地陈述“报国恩”跟“徇私情”只有为时极短的矛盾,稍稍从长远着眼就根本没有矛盾,也是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尽忠跟尽孝暂时发生矛盾的措施的有力依据。从武帝设想,可以把成全李密作为“以孝治天下”的一个范例,更可以达到李密出仕新朝的目的,冠冕堂皇,惠而不费,何乐而不为?!老练深沉的作者这才水到渠成地提出了“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请求。“乌鸟私情”,是比喻也是比拟,它是“愿乞终养”的根据,又回溯到这是动物本性所在,治天下的本性所在,完全符合“以孝治天下”的纲领;又是恳切、谦抑的天真流露,这种措词委婉得体,曲折有致,连铁石人也得回心转意,武帝当然不能拒绝。《尔雅·释诂》:“愿,欲也。”它不同于现代汉语的“愿意”,应作“很希望”讲,表示愿欲之深。用了“愿”又用“乞”,同义的语词反复表示分外强烈。精妙的是,作者明确提出请求以后,还害怕武帝不相信他所说的“况臣孤苦,特为尤甚”,为了印证所说句句属实,了无欺诈,再作出了以下印证:“臣之辛苦,非独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所见明知,皇天后土实所共鉴。”“所见”,“明知”,“共鉴”,异词同义,有力地显示了作者的辛苦如日之光,如火之煌。当然,印证的作用远不在于使武帝深信其事,更可以使武帝感到,即使不从作者的处境考虑,而从“以孝治天下”这个手段出发,成全了作者为时短暂的请求,可以收民心,可以服官吏,又可以动神灵,更可以慰作者,一举四得,何乐而不为?!奇妙的是,作者还觉得意犹未遂,言犹未尽,情犹未达,理犹未顺,再一次请求“矜悯愚诚,听臣微志”,以便刘氏意外地免除不幸,以便自己意外地获得成功。“愚诚”,“微志”,“侥幸”,“保卒”,一连串的词语,表示作者以最谦恭、最虔诚的口吻含泪哀求,催促武帝彻底动情。更妙的是,为了再一次使武帝放心,作者最后提出“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保证,这比“尽节于陛下之日长”又大大进了几步:活着不惜人头落地,死了也要结草衔环。尽管实质是为了作者对祖母的高谊隆情,但作者对武帝的极其忠爱、无比尊崇、十分殷勤的心情溢于言表,使武帝越发深信作者陈情的诚挚和急切。最后又以一个降臣的口吻概括地表达了格外恭谨的想法:是“犬马”,是“怖惧”,更是“不胜”,宛然适合一个新朝君主所希望听到的降臣的朴实、真切而能扣人心弦、令人怜悯的语言,怎不使武帝叹为观止、霁怒为怜、予以怀柔呢?!《晋书·李密传》:“武帝览之曰:‘士之有名,不虚然哉!’”《华阳国志》:“嘉其诚,赐奴婢二人,使郡县供其祖母奉膳。”《晋书·李密传》:“后刘终,服阕,复以洗马征至洛。”可见李密是情真意切。
陆游的诗歌继承了屈原以来诗人忧国忧民的优良传统,以现实主义风格为主,立足于时代。《读书》虽以读书为题材,但诗人的眼光早已离开书斋这个狭小的空间,他将目光投向于整个人民,所以他所有的读书诗包括《读书》,仍然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仍然流露着对生命的感慨,仍然是活色生香,精力充沛,是文学意味十分浓厚的好诗。同时他的读书诗既有现实主义的精神,使他的诗内容充实,热情横溢,显得既沉郁悲壮,又恢宏雄放。从平凡细微当中觅得诗情,写成活泼生动的好诗,一切都取决于诗人是否有灵心慧性。
“归志宁无五亩园,读书本意在元元。”这两句直抒胸臆,说自己读书是为了平民百姓,前两句不重情节画面,而是把事实压缩在极其精炼的诗句内,着重抒写自己的主观感受,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抒情性。一个“宁无”把诗人内心深处对黎民百姓的牵挂表达的淋漓尽致。也显示诗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情操。在封建时代,能提出“读书本意在元元”,把读书看做是为百姓而读,展现了诗人的可贵。
“灯前目力虽非昔,犹课蝇头二万言。”这两句是写实,具有二个特点:一是细节的真实性,灯下读书,眼神已大不如从前了。写这首诗时,诗人已是五十三岁,视力减退。透过诗句,诗人灯下读书的形象出现在眼前。二是具体描写方式的客观性,一盏青灯为何出现在陆游的诗中,因为是其读书生涯中最为重要的一件物体,故而成了其读书诗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意象。作者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客观,具体的描写,从作品的场面和情节中自然地体现出作者的忠于人民思想倾向和爱憎感情,尽管明白如话,浅显平淡,但却浅中有深,平中有奇。把诗人在孤灯之下,老眼昏花地阅读蝇头小字的场景,维妙维肖地刻划出来。既是对生活描写,更是对后人告诫,寓意深远。
这首《读书》七绝,如同诗人的学习体会,既反映了诗人在年老时仍坚持苦学的情况,又表明了他学习是为平民百姓而并无他求的可贵精神。诗言志,诗歌是诗人对人生的歌咏,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关于诗歌内容的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属于人生的各类内容,都可以被纳入诗人取材的范围,不应有什么事先划定的禁区 。对于主要身份是士人的陆游来说,其生活内容有相当大的部分是在书斋里度过的,读书正是他人生经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当他要想写诗歌咏其生活内容,表示其人生感慨时,读书便理所当然成为不可或缺的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