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春愁闺怨的词。
在这首词中作者抒发因所嫁非偶尔婚后日日思念意中人却无法相见的痛苦之情。开端两句:“春已半,触目此情无限”,通过女主人公的视觉和对暮春景象的感受,道出了她的无限伤感之情。“此情”究竟指的是什么?这里并未明说,从词的下文及作者婚事不遂意来看,是思佳偶不得,精神孤独苦闷;是惜春伤怀,叹年华消逝。“无限”二字,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明作者此时忧郁心情的浓重,大好春色处处都触发她的忧思;二是表明作者的隐忧永无消除之日,有如“一江春水向东流”之势。
接着,作者用行为描写形象地表现了她的愁绪:“十二阑干闲倚遍,愁来天不管。”古词曾有“倚遍阑干十二楼”之句与此近似。此句写女主人公愁怀难遣、百无聊赖、无所栖息的情态。“遍”字,写出呆留时间之长。“闲”字,看来显得轻松,实则用意深重,这正表现了作者终日无逅、时时被愁情困锁不得稍脱的心境。她因无法排遣愁绪,只得发出“愁来天不管”的怨恨。此句写得新颖奇特,天,本无知觉,无感情,不管人事。而她却责怪天不管她的忧愁,这是因忧伤至极而发出的怨恨,是自哀自怜的绝望心声。
剥削阶级社会的女子不能自主自己的婚事,常常怨天尤人。《诗·鄘风·柏舟》的“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写的是一个女子爱上一个青年,她的母亲却强迫她给另一个人,她誓死不肯,呼娘唤天,希望能谅察她的心。朱淑真心中虽也有恋人,但她却不能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得不嫁给一个庸俗之徒,故她痛苦的感情比《柏舟》中那个女子更强烈、更深沉。
过片,具体写对自然景物的感喟:“好是风和日暖,输与莺莺燕燕。”大好春光,风和日暖,本应为成双佳人享受,可是自己因孤寂忧伤而无心赏玩,全都白白地送给了莺燕,这既表现出对莺燕的羡妒,又反映了现实的残酷无情。说得何等凄苦!莺莺、燕燕,双字叠用,并非是为了凑成双数,而是暗示它们成双成对,以反衬自己单身只影,人不如鸟,委婉曲折地表现孤栖之情,含蓄而深邃。作者在诗集《恨春五首》之二里写道:“莺莺燕燕休相笑,试与单栖各自知!”造语虽异,立意却同。
末两句进一步表现作者的情思:“满院落花帘不卷,断肠芳草远。”它不但与开头两句相照应,而且隐曲地透露了她愁怨的根源。她在诗中说:“故人何处草空碧,撩乱寸心天一涯。”(《暮春有感》)“断肠芳草连天碧,春不归来梦不通。”(《晚春有感》)由相比可知,她所思念的人在漫天芳草的远方,相思而又不得相聚,故为之“断肠”。全词至此结束,言有尽而意无穷,读来情思缱绻,荡气回肠,在读者脑海里留下一个凝眸远方、忧伤不能自已的思妇形象。这与晏殊的“当时轻别意中人,山长水远知何处”(《踏莎行》)、李清照的“人何处,连天芳草,望断归来路”(《点绛唇》),词意相同,但朱淑真写得隐晦,而晏、李说得明朗,敢直言“意中人”、“人何处”,这是因为晏殊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李清照思念丈夫为人情所不能非议,故他们没有顾忌。而朱淑真婚后思念情人则被视为非法,故难以明言。
这两篇作品记叙的是宴会的场面和醉后的归思。
这是一个富有边地特色的军中酒会。第一首诗开头两句在点出酒会及其时间地点的同时,便以“剑舞”、“击鼓”写出戎旅之间的酒会特色,点染着边地酒会的气氛,为“醉”字伏笔。紧接着两句写席间胡筋声起,催人泪下。何以“泪如雨”,这里没有交代,但隐含的情调却是慷慨悲壮的,这种气氛也为“醉”准备了条件。《全唐诗》将以上四句列作一首七言绝句是有原因的,因为它们可以勾划出一幅完整的、情景交融的意境。这在这组诗中也起到笼罩的作用。
第二首诗的前四句写宴席间情景。上两句从所闻方面写歌曲,下两句从所见方面写酒肴。乐器是“琵琶长笛”,歌者为“羌儿胡雏”,菜是“犁牛”“野驼”,酒为“交河美洒”,这一切可以看出主人的热情,宴席的高贵;而它们所点染的边塞情调又使归途中的诗人感触良多。这也为“醉”准备了条件,遂引出诗的最后两句。醉后吐真言,梦中见真情,诗的最后两句写醉后梦中归家,描写十分真切。用“无奈”写出归思之难以摆脱,也许这正是“座上相看泪如雨”的重要原因。
这两首诗写宴席场面,罗列边地物产以渲染边地情调;同时,把酒席场景的描绘与座上客人的感情交织起来,使诗歌情景交融。第二首诗最后两句直写乡思,显得十分深沉。这两首诗格调慷慨悲凉,从中可以看到戍边将士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