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
诗首先从节令上着手,说自然界的风物,随着季节的转换而不断更新,而痴心儿女何苦要对春天苦苦留恋;三四句从反对痴心儿女对春天的逝去而伤心遗憾上着手,指出对繁花的凋谢不需要抱恨,接下来的夏天,树木荫浓,同样令人高兴。诗一反旧例,没有悲伤的情调,却是顺其自然,豁达通变。
文人伤春,似乎是永恒的主题,春风春雨,落花垂柳,引起过多少诗人感叹。三月晦日,是春天的最后一天,更难免激起诗人无计留春住的愁思。唐诗人贾岛有首著名的《三月晦日赠刘评事》诗云:“三月正当三十日,风光别我苦吟身。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表现的就是浓重的惜春情绪。秦观这首绝句,与贾岛诗一样,也是通过议论,表达春将逝去时的感想。但秦诗一反旧例,没有悲伤的情调,却是顺其自然,豁达通变。
诗富有哲理,蕴含“理趣”。“三月晦日”,即暮春三月的最后一天,过了这天,意味着时令进入夏季。春去的伤感,对于情感敏锐的人而言,不言而喻。但这首诗,却反其道而行之,写出了新意。“节物相催”,是自然规律,非人力所能为。因为新陈代谢,是自然运行的铁的规律!但那些“痴心儿女”却想“挽留春”,不欲让春归去。这样写足了人们对春将逝去时的怅惘之感。为诗的后两句翻出新意,做了充分的铺垫。后两句,反振一笔,如异峰突起,醒人耳目。繁华似锦(“芳菲”)的春天归去,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那“阴阴”的“夏木”同样“可人”,诗人的乐观、豪放、豁达,跃然纸上!
诗是说理,指出了对春天的逝去的两种不同看法,强调应该顺其自然。推而广之,诗人也是在阐述自己的处世观:人生是处在不断地转换之中,好的可以变坏,祸福相倚。因此,当你失去了什么时,不要过分抱憾,要正视现实,知足常乐。春天有春天令人留恋的地方,夏天也有夏天使人 合意的所在;顺境有顺境的快乐,逆境何尝不可磨炼人,使人步入顺境。通过这诗,我们充分理解到诗人宽广的胸怀,并从中得到勉励。宋人的说理诗,虽然常常有陈腐惹人生厌的地方,但也不乏像这首诗一样有积极意义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