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曲以“晚秋”作题,描写送别时的伤感。晚秋本身有一种凄凉萧瑟的气氛,更加快衬出伤感离别之痛,反映出作者与洛神失之交臂的无限痛苦。
运用典故闪示意象而不加详述,从而启动读者的经验和联想,是古代文学作品常用的表意手法。文章开头连用陈王罗袜、学士琵琶两个典故,开篇点题。接着又用“泪酒”和“秋花”两个意象,来加强文章的伤情色彩。面对漂泊天涯的处境,只能酒泪齐下,有着无限的哀思。挥手自此去,天涯两地人,加上作品中着意突出深秋的肃杀,收到令人了黯然神伤的效果。
从曲子起首两句的两则典故来看,内容都同异性之间的萍水相逢有关,这种邂逅引出了一段动情的故事,然而其悲剧性正在于情缘的昙花一现。诗人已明知“梦断”,却依然禁不住“情伤”,可见他的一往情深,这种注定无法再现的情梦,便为全曲定下了一种惆怅与失落的基调。值得一提的是,曹植的《洛神赋》记称“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虽未说明具体的时日,但赋中有“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语,可知他与洛神的相遇正值秋季;而白居易《琵琶行》,则明言“枫叶荻花秋瑟瑟”、“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个典故都符合“晚秋”的题面,在本作中恐怕不是偶然的。这样一来,“又见西风换年华”,既是作者的真切感受,又与前述的典故照应相合,就更觉意味深长了。
在秋天的悲凉气氛中,作者又以苦酒与残花为陪衬,叙出了自己“天一涯”的漂泊现实。一场情梦本就无凭,再加上时间的暌隔(“又见西风换年华”)与空间的距离(“行人天一涯”),就使人倍觉不堪了。作品的每一句都不啻为一声叹喟,诗人将这种种内容纳于“晚秋”的题目之下,其处境与心境的悲凄,就是呼之欲出的了。
此曲的主要艺术特色是大量引用前人离别伤感的诗句,来表现作者的离愁别绪,堪称一首写离别的佳作。文章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全文写离别却无一“离”字,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李白的七绝《望庐山瀑布水》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登庐山五老峰》也是一首吟咏庐山美景的佳作,描写庐山的另一个风景点——五老峰。
首句就是“庐山东南五老峰”,开门见山,紧扣诗题,交待了五老峰的地理位置,点明是在庐山的东南面。然而,第二句就出奇了。人们都说五老峰形似五老人,而在李白的眼里,阳光照射下的五老峰,金碧辉煌,就如同盛开着的金色芙蓉花一般。而这种山势形状,原本是天工造化,自然形成的,但李白却偏偏说它是由青山削成的。这一“削”字下得极妙,它不仅相当生动地刻画出了五老峰的险峻陡直,同时也表明诗人是由下往上仰视五老峰的。
庐山南邻九江,如登上庐山小天池等景点向南远眺,就可望见九江、长江一带的秀丽景色。而五老峰本身就在庐山的东南面,靠得更近,也就更容易看清楚。原本是九江风光全在山下,尽收眼底之意,却被诗人说成“可揽结”,似乎可以随手采取到一样。所以这“揽结”二字又显得出奇了。倘若五老峰离九江不近,被其它山峰所挡,如果它不陡直,而是平坡斜面,也就无所谓“揽结”了。因此,首句所交待的“东南”方向和地理位置,次句以“削”摹写五老峰的陡直山势,是为伏笔一样,与此句的“揽结”完全照应了起来。
五老峰地处庐山的东南面,风光优美,山势又如此险峻,九江的秀丽风光又可尽收眼底,山上又有着白云青松,这一切都触动了诗人的出世思想,使他不忍离去,故而说:“吾将此地巢云松。”后来,李白果然在五老峰的青松白云之中隐居了一段时间。这首诗既反映了诗人对五老峰风光的热爱,同时也反映了诗人的出世思想。而这出世的思想则全是由末句告诉读者的,前面的三句全成了一种铺写。如果说次句是诗人由下往上仰视,那么第三句则是由上往下俯视,这一上一下,一仰一俯,正是写法上的变换,从而将五老峰的山色特点也都写活了。其中“削”、“揽结”等字词的运用,不乏想象和夸张的趣味,体现了李白诗歌一贯所具的风格。
这首诗写一群天真活泼的农村姑娘三五成群站在家门口看望使君的情景和农民丰收后祭祀神灵的欢乐情景。
上片主要是描写农村中的姑娘速上红妆、争相观看使君的场景,十分生动有趣。“旋抹红妆看使君”,村中的姑娘急急忙忙地抹上红妆赶去观看路过的使君。一个旋字写出了乡村姑娘的特色,她们不会像富家深闺中的女子那样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抹上红妆显示出爱美之心,但也只是稍稍打扮便可;另外,也写出了她们看望使君的急切心情。“三三五五棘篱门”,姑娘们三三五五地挤在棘篱门前,你推我、我推你,争相抢看远道而来的使君,她们活泼、自然的神态不道而明。“相挨踏破茜罗裙”,在这种推挤之中,甚至踩破了她们红色的罗裙,读者可以想象簇拥中的她们因罗裙踏破、或一睹使君的杂乱尖叫声、打闹声,场面感十足,给人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看见她们欢喜又含羞的笑脸,听到她们娇柔的欢闹。
下片转而主要描写祭祀的情景。“老幼扶携收麦社”,老老少少相互扶携到土地祠祭祀神灵,真诚感谢上天大将甘霖,老幼扶携可见盛况空前。“乌鸢翔舞赛神村”,人们以丰富的酒食酬谢神灵,而引来了无数馋嘴的乌鸢,它们在村头飞翔盘旋,久久不肯离去,词人不直接描写酒食的丰盛,却以乌鸢翔舞的场景进行侧面烘托,笔法婉曲而又恰到好处地予以表现。“道逢醉叟卧黄昏”,词人和百姓共同宴饮、狂欢之后,在归途中看见一个老人醉卧于道旁,仿佛是不经意之笔却实为匠心,以这一特写的镜头反映出普村同庆、普村同欢的情景,韵味无穷。
《打马赎》不见于《宋书·艺文志》,却著入于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中。《直斋书录解题》载有《打马赋》一卷,并云:用二十马,今世打马。大约与樗蒱相类,元陶宗仪则把它刻入《说郛》中,到清代其传本有咸丰年间南海伍崇曜《粤雅堂丛书》本,光绪年间长沙叶德辉《丽廔丛书》本,俱题为《打马图经》。名称与《直斋书录解题》相异,其原因大概《图经》中有赋,而且赋在《图经》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致。但不管怎样,它们指的应该是同一本书。伍氏刻本与叶氏本相较,用以叶氏本为胜,而叶氏本则来自于明沈津的《欣赏编》,在其流传过程中据传有格一卷不著作者姓氏,又掺入图式一卷而陶宗仪的《说郛》中却役有,显然后人对其做了增改,在次序上《打马图经》一卷,前为序,序后为《打马赋》。
从结构上看,序文不仅是《打马图经》之序也是《打马赋》的序。在内容上,序文不仅介绍了《打马赋》的创作背,而且总结了打马的体例、经验和方法。《打马赋》则对打马游戏的整个过程作了描述。它们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正如龚克昌先生所言:《打马图经序》是打马游戏的经验总结,而《打马赎》则是打马游戏经验的具体实践,两者讲的实际上是同一问题。因此,只有结合《打马图经·序》和命辞,才能全面正确的理解《打马赋》的内容。
打马是一种博戏,由来已久而南宋尤盛,与其他游戏相比,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且长行、叶子、博塞、弹棋、世无传者。打褐、大小猪窝、族鬼、胡画、数仓、赌快之类,皆鄙理不经见;藏酒、樗蒱、双蹙融近渐废绝,选仙、加减、抽关头、质鲁任命,无所施人智巧;大小象戏弈棋,又惟可容二人。独采选、打马,特为闺房雅戏。尝恨采选丛繁,劳于检阅,彼能通者少。打马游戏可多人参与,雅而不俗,又能增其智慧,故为李清照所独喜并以打马之戏为赋。作为棋类赋的创作者,她不是第一人,但把打马游戏写入赋中却是第一个,正如她在序中所言:“使千万世后,知命辞打马始自易安居士也”。《打马赋》写打马游戏但却不是作者轻松、自由的游戏之笔。而是寓有深意,这可以从其创作的背景,及题材本身的特性中看出。
诗中所写紫李黄瓜的乡村风光,与乌纱白葛道衣装束的诗人,搭配成一幅色彩清丽、情调脱俗的图画。而野寺的幽静清凉正宜于病中的诗人休息,于是诗人由此深深体悟了因病得闲的妙处,并借佛祖故事表明,此心安处是医治一切身体与灵魂创伤的良方。末二句归结到和僧侣自然而亲切的关系,以见诗人自己已经“近道”的内心境界。全诗写景有味,蕴含着更深的哲理。
诗的开头写到祖塔院去的村路景物和作者的服饰。在村路上看到紫李黄瓜的色彩和香味,作者戴着乌纱帽、穿着白葛衣,感觉凉快。《冷斋夜话》称:“哲宗间右珰陈衍:‘苏轼衬朝章者何衣?’衍对曰:‘是道衣。’”朝章是上朝穿的官服,道衣是民间有道者穿的便服,较为凉快。接下来写到了祖塔院,那是在野地里的寺庙,故称“野寺”。作者在病中,所以在寺里闭门靠枕,就入梦乡了。当时是夏天,所以开着轩窗迎风,称“风轩”;因为入梦的时间较长,所以醒来看到窗外的松阴转移了。这一联写在寺中的情景。
作者在杭州做通判,与知州共理政事,平时不可能到庙里去游息。所以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因为有病,所以有闲到庙里来休息,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了病,安心就是药,不用再求药方了。佛家认为,人求安心在于自己,自己认为心安了就是,不用外求。作者更认为只要自己能安心就能治病,不用再求药方了,结尾联系虎跑泉,说和尚借给匏瓢,供他自由自在地喝泉水。
这首诗的构思,先写到寺前的路上景物,联系诗人自己的装束。次写到寺后的情景,结合诗人病中情事,再跟祖塔院的祖师慧可联系,从慧可询问安心的方法想到诗人自己的病。诗人把院僧同自己联系,归结到虎跑寺的泉水。这样的结构,容易形成一种可供后人摹仿的写诗样式。纪昀指出,苏轼这首诗“易于摹仿”,说明他的写法,按照游祖塔院的经过来写,可以供后人取法。钱钟书《宋诗选注》说,陆游除爱国诗外,还有“一方面是闲适细腻,咀嚼出日常生活的深永的滋味,熨贴出当前景物的曲折的情状。”纪昀讲“此种已居然剑南派”,就指这一方面的诗,苏轼这首诗正是例证。它的艺术特色,就是闲适细腻,像“因病得闲”,“歌枕客梦”,“松阴转”,“安心是药”等等都是。纪昀的批注指出,“剑南别有安身立命之地”,钱钟书又指出:“什么是诗家的生路、‘诗外’的‘工夫’呢?”“他说:‘法不孤生自古同,痴人乃欲镂虚空!君诗妙处吾能识,正在山程水驿中。’”“换句话说,要做好诗,该跟外面世界接触,不用说,该走出书本的字里行间,跳出蠹鱼蛀孔那种陷人坑。”就苏轼这首诗而言,虽然容易让后人摹仿,但它从生活中来,也是创造。后人摹仿这样的写法,这是后人的事,对苏轼来说却是他自己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