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歌》是屈赋中最精、最美、最富魅力的诗篇。它代表了屈原艺术创作的最高成就。《九歌》以楚国宗祖的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晚年放逐南楚沅湘之间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和“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②地□──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③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唱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雁怯重云不肯啼。”起笔写向空中。大雁无声,穿过重云,飞向南方。用飞雁南归表现作者归家的情景。长空彤云重重密布,雁儿心情紧张,故说“怯”字。但雁儿急于回家,一个劲往南飞,故不肯啼。此一画面,恰成词人归心似箭的写照。“画船愁过石塘西”,次句写出自己,句中著一愁字,便似乎此一画船,是载了满船清愁而行,又妙。作者既然归家但是描写的却都是惨淡景象,“打头风浪恶禁持”,作者巧妙的写出了实情,大风阻挡词人归路,人间有风浪猛打船头。天上有重云遮拦鸟道,对于思家心切的作者忧愁更深一步。
“春浦渐生迎棹绿”,过片仍写水面,意境却已焕然一新。浦者水滨,河水涨绿,渐生春意,轻拍桨橹。虽云渐生,可是春之一字,冠于句首,便觉已是春波骀荡,春意盎然。歇拍与过片,对照极其鲜明。从狂风恶浪过变而为春波荡漾,从风浪打头紧接便是春波迎桨,画境转变之大,笔力几于回天。真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陆游诗)的突兀感和欣悦感。笔峰骤转,却不显得生硬,两相对照,只觉笔意轻灵,意境超逸。时犹腊月,词人眼中之河水已俨然是一片春色,则此时词人之心中,自是一片温暖。“小梅应长亚门枝。”下句更翻出想象。离家已久之词人,揣想此时之家中,门前小梅,新枝生长,几乎高与门齐了。此一意境,何其馨逸,又何其温柔。小梅之句,颇似有一番喻意,暗示儿女之生长。经年飘泊在外之人,每一还家,乍见儿女又长高如许,其心情之喜慰,可想而知。小梅应长亚门枝,正是这种人生体验之一呈现。“一年灯火要人归。”结笔化浓情为淡语。除夕守岁之灯火,一年一度而已矣。灯火催人快回家,欢欢喜喜过个年。一笔写出家人盼归之殷切,亦写出自己归心之急切。此是全幅词情发展之必然结穴,于淡语中见深情。
此词的显著艺术特色,是以哀景写欢乐,以淡笔写浓情。上片以雁怯重云,画船载愁,浪打船头等惨淡景象反衬归家之欢欣,下片的春浦渐绿,小梅长枝,灯火催归等热闹景象突出了作者归心似箭的心情。
这是一首岁暮感怀诗,时间又是在寂静的长夜。在这“一年将尽夜”,诗人怀着深重的忧虑,辗转不寐,深感漫漫长夜,似无尽头。
诗的开头两句,以夜不能寐托出忧思之深,用一“苦”字传出不堪禁受长夜难眠的折磨之状。但对“殷忧”的内涵,却含而不宣。《诗经·邶风·柏舟》有“耿耿不寐,如有隐忧”之句,谢诗这一联当化用其意,“殷忧”包含下文已经明白揭出的“运往”“年逝”之悲。它并非单纯的对自然寿命的忧虑,而是交织着人生追求、社会人事等多方面矛盾的复杂思绪。
三四两句是殷忧不寐的诗人岁暮之夜所见所闻。积雪的白,本就给人以寒凛之感,再加以明月的照映,雪光与月光相互激射,更透出一种清冷寒冽的青白色光彩,给人以高旷森寒的感受。这是一种典型的阴刚之美。这一句主要是从色感上写岁暮之夜的凛寒高旷之象。下一句则转从听觉感受方面写岁暮之夜所闻。“朔风”之“劲”,透出了风势之迅猛,风声之凄厉与风威之寒冽,着一“哀”字,不仅如闻朔风怒号的凄厉呜咽之声,而且透出了诗人的主观感受。两句分别从视、听感受上写出岁暮之夜的高旷、萧瑟、寒凛、凄清。这两句的真正妙处是它和殷忧不寐的诗人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契合。诗人是在特定的处境与心境下猝然遇物,而眼前的景象又恰与自己的处境、心境相合,情与境合、心与物惬。明月映照积雪的清旷寒冽之境象,似乎正隐隐透出诗人所处环境之森寒孤寂,而朔风劲厉哀号的景象,则又反映出诗人心绪的悲凉与骚屑不宁。
五六句写到随着时间的运行,四季的更迭,一切景物都不能长留,人的年岁也迅速消逝。值此岁暮之夜,感到自己的生命也正受到无情的催逼。这两句抒发诗人岁月不居、年命易逝之慨。这种迟暮之感与诗人的壮志不能实现的苦闷联系在一起,并由“明月”二句所描绘的境界作为烘托,这种感慨并不流于低沉的哀吟,而是显得劲健旷朗、沉郁凝重。
全诗叙事写景抒情交融汇合,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对时光流逝无可追回的惋惜和对事业无成的惆怅。
欧阳修的这首诗曾被收入《永州府志》。柳宗元贬谪永州司马,这里的山水之胜便形于词人学士之口。自唐宋以来,吟咏零陵、永州的诗文层见叠出,流传最广的莫过于欧阳修的《咏零陵》。
这首七律,首联以肯定和否定相叠的方式来写总的感觉,提挈全篇。颔联、颈联铺写城郭、山画、驿亭、岩石等典型景物,以点带面,活现了零陵的真面目。尾联画龙点睛,曲终奏雅,巧用移居事,使描绘的所有物象都获得了灵魂。通篇即兴即事,信笔点染,全以口语道出,但天巧偶发,外质内秀,富有自然真率、似俗实雅的韵致。
全文围绕“取其实而去其名”的中心论点,分为两大部分展开论述:前平论师道,后半论创作。虽前后侧重点不同,但其内在筋脉却终始一贯,浑灏流转。
开篇即针对韦中立提出的“欲柑=相师”明确作答,说自己“不敢为人师”。下文连举两例,陈述不敢、也不愿为师的理由。其一是韩愈为师之例,其而是孙昌胤行冠礼之例,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二例共同说明一个问题:流俗不问是非,见怪即吠,倘若独为众所不为之事,必然招致厄运。
韩愈为师事是最有力的址明。魏晋以降,世风日下,人们耻于言师。而韩愈却不顺流俗,收召后学,作《师说》,抗颜为师,结果招致众人笑骂,被目为狂人,不得不匆匆东行。由此见出为人师者的下场,也见出世风的浇薄。为了更形象地印证世俗的少见多怪及其严重危害:“然雪与日岂有过哉?顾吠者犬耳!度今天下不吠者几人,而谁敢炫怪于群目,以召闹取怒乎?”这就是说,为师者并无过错,问题出往那些见怪即吠的世人身上,而且这些人是如此之多,能量是如此之大,这就不能不令人为之忧惧,并力避“召闹取怒”。进一步看,“韩愈既自以为蜀之日”而遭群犬之吠,那么,“吾子又欲使吾为越之雪”,就不是明智之举了。更何况作者身为被贬之人,已蒙罪名;谪居九年,病疾不断;又有什么必要仅为一个为师的名号而自取其辱,让那此“呶呶者”一天到晚住耳边聒噪,扰乱心境呢?在这里,作者所举之例、所说之话看似带着谐谑味道,但其内里实则隐含着无比的悲凄和沉痛,隐含着对韩愈的同情理解以及对浮薄世风的愤懑。
柳宗元之不为师,并非否定师道,实在是因为怕遭世人非议而不愿空担一个为师的名号。在此后所作《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巾,他曾这样说道:“仆避师名久矣,往在京都,后学之士到仆门,日或数十人,仆不敢虚其来意,有长必出之,有不至必惎之。虽若是,当叫无师弟子之说。其所不乐为者,非以师为非,弟子为罪也。”由此可知,柳宗元当年在长安时就已经一方面避师之名,一方面行师之实了。证因为如此,所以下文话题一转,回到韦中立身上-,非常客气地表明可以行师之实——“假而以仆年先吾子,闻道著书之日不後,诚欲往来言所闻,则仆固愿悉陈中所得者。”但决不愿担为师之名 “若定是非以教吾子,仆才不足,而又畏前所陈者,其为不敢也决矣”。
既然可行师之实,就有必要将自己为文的心得告诉对方。于是,下文开始专力论为文之道。从少年时的“以辞为工”,到成年后理解的“文者以明道”;从作文的基本技法到其取法之源,再到可供参考的对象,娓娓道来,有条不紊,深刻惊警,启蒙发凡。作者是既重“道”又重“文”的,虽然“文”的目的在“明道”,但“文”本身又有其独立自主性,要将全副精神投入,才能将之作好,才能有所创新。这就要求为文者既要去除“轻心”、“怠心”、“昏气”、“矜气”,避免浮华、松散、杂乱等弊端,又要根据不同情形,或抑或扬,或疏通文气,或删繁就简;与此同时,还要扩大视野,遍览《尚书》、《诗经》等儒家经典,以及《庄子》、《国语》、《离骚》、《史记》等文史精品,充分吸收古人创作上的经验,借以磨砺气势,畅达条理,纵横思绪,增多意趣,使其既含蓄深沉义简洁明净。这段论文之浯,是作者多年来的创作心得,堪称一篇精到的创作论,如今和盘托出,以示韦中立,这种做法,不正是老师淳谆教诲弟子的行为么?但作者虽行师之实,仍坚决不要师之名,因而在文章结束处再次告诫对方:“取其实而去其名,无招越、蜀吠怪,而为外廷所笑。”既回应前文,又一笔点题,曲包余蕴,令人回味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