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曲高秋的赞歌。题为《长安秋望》,重点却并不在最后的那个“望”字,而是赞美远望中的长安秋色。“秋”的风貌才是诗人要表现的直接对象。
“楼倚霜树外,镜天无一毫。”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楼阁倚在经霜的树林外,天空如明镜无纤云一毫。
首句点出望的立足点。“楼倚霜树外”的“倚”,是倚立的意思,重在强调自己所登的高楼巍然屹立的姿态;“外”是“上”的意思。秋天经霜后的树多半木叶凋落,越发显出它的高耸挺拔;而楼又高出霜树之外,在这样一个立足点上,方能纵览长安高秋景物的全局,充分领略它的高远澄洁之美。所以这一句是全诗的出发点和基础,没有它,也就没有望中所见的一切。
次句写望中所见的天宇。“镜天无一毫”,是说天空明净澄洁的像一面纤尘不染的镜子,没有一丝阴翳云彩。这正是秋日天空的典型特征。这种澄洁明净到近乎虚空的天色,又进一部表现了秋空的高远寥廓,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当时那种心旷神怡的感受和高远澄净的心境。
“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峻拔的南山与清爽的秋色,气势互不相让两两争高?
第三句写到远望中的终南山。将它和秋色相比,说远望中的终南山,它那峻拔入云的气势,像是要和高原无际的秋色一赛高低。
南山是具体有形的个别事物,而“秋色”却是抽象虚泛的,是许多带有秋天景物特点的具体事物的集合和概括,二者似乎不好比拟。而这首诗却别出心裁的用南山衬托秋色。秋色是很难描写的,而且不同的作者对秋色有不同的观赏角度和感受,有的取其凄清萧瑟,有的取其明净澄洁,有的取其高远寥廓。这首诗的作者显然偏于欣赏秋色的高远无极,这是从前两句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但秋天那种高远无极的气势是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在这这种情况下,以实托虚便成为有效的艺术手段。具体有形的南山,衬托出抽象虚泛的秋色,读者通过“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的诗句,不但具体感受到“秋色”之高,而且连它的气势、精神和性格也若有所悟了。
这首诗的好处,还在于他在写出长安高秋景色的同时写出了诗人的精神性格。它更接近于写意画。高远、寥廓、明净的秋色,实际上也正是诗人胸怀的象征与外化。特别是诗的末句,赋予南山与秋色一种峻拔向上的动态。这就更鲜明的表示诗人的性格气质,也使全诗在跃动的气势中结束,留下了充分想象的余地。
《答苏武书》是一篇创作于西汉时期的散文,作者李陵。天汉二年,李广利率军伐匈奴右贤王,武帝召李陵负责辎重。李陵请求自率一军,武帝不予增兵,只令路博德为其后援,而路按兵不动,致使李陵步卒五千,深入匈奴,面对数十倍于己的敌军。苦战之后,又逢管敢叛逃,暴露了李陵兵少无援的军情,单于遂集中兵力围攻,李陵兵尽粮绝,北面受虏。降匈奴后,曾与被匈奴扣留的苏武数次相见。始元六年(前81),苏武得归,修书劝李陵归汉,李陵以此书作答。 这封信的主旨是为自己的投降行为解脱。信中战斗场面写得极有声色,显然是要说明,当时因为双方兵力悬殊,己方将帅的不顾大局,武帝处置(诛陵全家)失当,所以,自己投降完全是出于不得已,进而使读者产生同情;此外,屡用强烈对比,如身处异域而怀念故土,以寡兵深入众敌而浴血奋战,苏武持节荣归而自己居人篱下,确实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这篇文章,学者多认为系后人伪作。但《文选》中收入,当系选自《李陵集》中,故其写作时间最迟不应晚于汉代。
信中战斗场面写得极有声色,是要说明,当时因为双方兵力悬殊,己方将帅的不顾大局,以及后来武帝处置失当(诛杀李陵全家),所以,他的投降完全是出于不得已,进而使读者产生同情;此外,屡用强烈对比,如身处异域而怀念故土,以寡兵深入众敌而浴血奋战,苏武持节荣归而他居人篱下,由此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
这篇文章,学者多认为系后人伪作。但《文选》中收入,当系选自《李陵集》中,所以该文的写作时间最迟不应晚于汉代。
前99年(天汉二年),李广利率军伐匈奴右贤王,汉武帝召李陵负责辎重。李陵请求自率一军,武帝不予增兵,只令路博德为其后援,而路博德按兵不动,致使李陵带着步卒五千,深入匈奴,面对数十倍于己方的敌军。苦战之后,又逢管敢叛逃,暴露了李陵兵少无援的军情,单于于是集中兵力围攻,李陵兵尽粮绝,北面受虏。降匈奴后,曾与被匈奴扣留的苏武数次相见。前81年(始元六年),苏武得归,修书劝李陵归汉,李陵以此书作答。
这首词从上元节临安道上行人稀少,引发了他的亡国之恨,词情凄苦,表现了一个士大夫对故国的忠贞。
上片触景生情,写上元节凄凉景象。南宋都城临安,上元节多繁华热闹,《梦梁录》曾有这样的记载:“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装,竞夸华丽。公子王孙,王陵年少,更以纱笼喝道,将带佳人美女,遍地游赏。人都道玉漏频催,金鸡屡唱,兴尤未已。”这样的通宵欢乐,词人是记忆犹新的,就引起了与当今的对比。如今的上元节风雪交加,遮天盖地,故都内外,一片苍凉。词人起笔,就以故都烧灯节极度的繁华欢乐与现实中的风雪酷寒、无限凄凉进行强烈的对比,烘托出严酷冷寂的气氛。“风和雪,江山如旧,朝京人绝。”这里的“风和雪”,不单是自然景象的实写,更成了元蒙统治下那种严酷气氛的象征。正因如此,“风和雪”的再次复述,既是适应词牌格式的需要,更是词人着意的强调。有了这着意的强调,作者一腔亡国之痛就顺势而出了。“江山如旧”的“如”字,已蕴含着“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世说新语》)的深哀大痛;“朝京人绝”的“绝”字,又秦寓着故都易主、人心绝望的深仇大恨。字里行间,充满了悲苦凄怆的情调。
上片写景,景以引情,描写元宵之夜故部路上风雪交加行人断绝的凄凉景象;下片抒情,景以衬情,抒发物是人非、怀念故国的悲苦心情。
“百年”二句,承上生发,直抒胸臆,感慨系之。人生百年,本已十分短暂,偏又经受了国破家亡、生离死别的深哀大痛;尽管人们都不再去故都观灯欢度佳节了,自己却还要跟知己好友面对故国的明月“感旧”“秦情”。使词人锥心泣血的“兴亡别”,不仅指“宣和旧日,临安南渡,芳景犹自如故”(《永遇乐》)的一去不返,更指南宋覆亡之后“无花只落空悲”(《汉宫春》)的眼前处境。江山剧变,明月如故,只能对月凭吊,秦怀故国了。一个“犹”字,既表达了永念故国的执着深情,也流露出莫可奈何的悲凉心境。词意发展到此,可谓沉痛至极。词人面对着“当时月”,故国情景,纷拥而来,眼前处境,却无比悲凉。这里的“当时月”,当然也不仅是适应词牌格式的需要,更是词人着意的强调,突出了他对故国的耿耿丹心和对元蒙统治的强烈厌恶。词人对月凭吊,秦情故国,“当时月”又在默默地照人如烛之泪,照人如梅之发。这两句对仗工整,情景交融,把“当时月”之善解人意和词人之悲凄坚贞交织起来了,意境苍凉,余味绵绵。
全词辞情哀苦,音调悲怆,表达了深沉的兴亡之感,体现了宋亡后遗民作家的惨痛心情,是《须溪词》中的名篇。
这是李昴英成名之作。它气势磅礴,将离别之恨表现得深沉、细腻;同时,又充满着乐观主义的激情,催人奋进。
“怪朝来、片红初瘦,……”以“怪”字领起,表达自己惊诧之情,一下子便将读者的注意力吸引住了。是什么令他感到意外呢?噢,是春天的繁花开始飘落了。花儿萎谢用“瘦”字去形容,使人仿佛看到一个娟美俏丽的人儿忽然颦眉蹙额,清减了几分。接着,作者以“半分春事风雨”倒点原因,解开前面自设的疑团。“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原来昨晚一场摧花的风雨将春色大大损毁了。“半分”,说明了摧损程度。这就是词家的所谓“逆笔”,目的是使重点突出。
“有脚阳春”。(一本作“有脚艳阳”)是对能施“惠政”的官员的传统称颂恨,意思是说他所到之处,如阳春之和煦,能令百姓昭苏。但现在“阳春难驻”,王埜大人要调走了,因此连山水似乎也充满离愁别恨。读到这里,我们顿悟前面写春残景象不只是为了烘染离别的气氛,而是对“阳春难驻”作形象的说明。“芳草渡。似叫住东君,满树黄鹂恨。”写渡头景色。在芳草萋萋的渡口,树上的黄莺正在啼啭,仿佛是恳请即将离去的春天再多留驻一会儿。黄鹂即黄莺,鸣声婉转悦耳。这里“芳草”两句也是融情于景,借啼鸟之惜春,比喻自己对王埜的依依惜别。
然而王氏的调动是国家的需要、时局的要求,所以感情尽管上难以割舍,也只能分手了。在词中,这一转折是由“无端杜宇”四字开始的。无端,即没有来由,无缘无故;这里含有无可奈何之意。杜宇的叫声与“不如归去”相近,所以又名“催归”。这里说“报采石矶头,惊涛屋大,寒色要春护”的是杜鹃鸟,其目的是与上句的“黄鹂”相照应,扣紧暮春景色,让景、情、事打成一片,使整个上半阕的意境更显浑成。采石矶,在安徽当涂牛渚山北部,突入长江中,奇险雄伟,“惊涛屋大”是说长江风急浪高。
后三句意思是说,当涂江面一带,风狂浪恶,满目寒凉,正需要春阳的呵护。意思是那里位置的重要和形势的艰危险恶,须由豪杰之士去支撑局面。我们知道,自理宗端平元年(1234)金国灭亡后,次年蒙古兵即大举南下,攻四川、湖北、安徽等地,淳祐十二年(1252)又掠成都,一时烽烟四起。
上阕借景抒写惜别之意,情绪一波三折,从开头至“阳春难驻”,是一开:“叫住东君”是一合;至“寒色要春护”又是一开。“将恋恋不舍而又不得不舍的心绪描绘得细腻传神。
下阙以送别情景过渡,然后再转入临别赠言。
“阳关唱,画鹢徘徊东渚。”人们唱起了骊歌,远行的船只即将启航了。临别之际,人们自然希望后会有期,但何时何地才能见面呢?世事实在难以预料,不过,既然已经以身许国,个人的事亦无需多虑了。
“相逢知又何处”一句,正表达了词人这种复杂的心情。于是,在饯别的酒筵上,两人同抒壮怀,细评今古。“摩挲老剑”,如同诗词中常见的“抚剑”、“看剑”一样,表明词人渴望施展抱负:“剑”而说“老”,则表明他们经过千磨百折而雄心犹存,不是难能可贵吗?
“君此去。几万里东南,只手擎天柱。”这是作者对友人的殷殷嘱望,希望他负起拱卫东南的重任,做撑持时局的擎天一柱。由此亦可见两人相知之深,相期之切。
全词写到这里,一气呵成,情郁而辞畅,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但下面收束处出恨涉腐,令全篇有所减色。
“长生寿母。更稳坐安舆,三槐堂上,好看彩衣舞。”这是顺带为王埜之母祝寿,并表王之孝顺。安舆,也叫“安车”,是妇女、老人乘坐的小车。三槐堂,是有关王姓的典故。这里用典为王氏祝寿之词。彩衣舞,用老莱子七十娱亲的故事。这种词句象李调元《雨村词话》指出的,“乃献寿俗套谀词”,算是败笔。
总之,全词大体写得不错,而尤以上半阕为佳:跳荡转折,情景相生,感喟甚深,境界亦大。下阕上半则富雄直之气,大有“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之概。作为一首送别词。它密切结合当前景色与情事,大处着眼,细心落笔,将私人离合之感与整个社稷安危连系起来,融“小我”入“大我”,使作品(就前面大半而言)保持旺盛气势和较高的格调,应当说是颇为难得的。这正是作者胸襟抱负与艺术手腕的完美结合。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