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题为“有会而作”,“会”即会意之会,指有所感悟和领会。诗通篇直抒胸臆,写其所感和所思,而把具体的事由放在序中作为背景交代。究其缘起,乃是值岁暮之际,新谷未收,又适逢灾年,粮食匮乏到了难以充饥的地步。这种困厄艰苦的境遇似毫无诗意可言,而诗人却从中激扬起对生命的执着之情。诗的首二句,概括了自己贫寒的一生,“弱年”指青年时期,“家乏”是不甚宽裕的意思,“更长饥”就每况愈下,连起码的生存条件也难乎为继了。下面四句以自己的生活实感和体验把这种境遇具体化:“菽麦”两句说只要有粗食充饥就已心满意足,欲吃粱肉更简直是非分之想了。“惄如”两句极言饥寒之切,“惄如”,饥饿状;“亚九饭”,或是“无恶饭”的讹误,意谓饥饿时进食无不觉得可口;“当暑厌寒衣”则指缺衣少穿,故冬不足以御寒而夏又以为累赘。这几句写得恻恻动人,非亲身经历备尝滋味者不能道。“岁月”两句又一笔兜回,将辛酸凄苦而又无可奈何的悲凉心情和盘托出。这里说的“岁月暮”,既指临近年末,又指老之将至。人生本来短暂,而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了此一生,怎不教人悲从中来!以上八句概括了物质上极度匮乏的忧患人生,其中“孰敢慕甘肥”、“如何辛苦悲”两句更是感慨系之,从而以为下文的张本。
诗人并“不戚戚于贫贱”,面对人生的苦难,他反而更加珍视生命。诗人是从身、心两个方面来把握生命的存在的。由“常善粥者心”至“徒没空自遗”四句,是先从“身”方面说。诗人借着对一个故事的评说,弘扬了富有哲学意味的“贵生”精神。这个故事见于《礼记·檀弓》,大意谓齐国饥荒之年,黔敖施粥于路,有饥者蒙袂而来,黔敖曰:“嗟,来食!”饥者因不食嗟来之食而死。诗人从重生的立场,肯定了施粥者的用心,而对蒙袂者的行为则持批评态度。这种贵生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庄子。庄子主张“保身全生”,反对“危身弃生以殉物”,《庄子·骈姆》说:“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人的生命、天性既不应为名利等外物所役使,那么为了区区一事的荣辱而轻易地舍生就死,就是不足取的。当外界的险恶环境使人沦于极其卑微可怜的地步时,这种强调个体生命存在的贵生思想,未始不是弱者的一种精神支柱和自卫武器。诗人为了与苦难抗衡而从中汲取了生存的勇气,因此也是不无积极意义的。“斯滥岂攸志”以下四句,又是从“心”的方面说。诗人不仅重视生命的存活,而且更重视对生命意义的自觉把握。“斯滥”、“固穷”两句,语出《论语·卫灵公》。诗人意谓在贫贱中有无操守,正泾谓分明地把生命的价值判然为二:君子高尚其志,安贫乐道,从而身处忧患之中,却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小人心为物役,自甘沉沦,终于在随波逐流中汩没了自己的天性。诗人选择了前者而否定了后者,并且以前贤作为师法的榜样而自勉。最末的“馁也已矣夫,在昔余多师”两句,表现了主人公以固穷之志直面患难的坚强决心。诗人从“贵生”、“守志”也即身心两个方面领悟了生命的真谛,这就是此诗“有会”的主旨所在。陶渊明把庄子对生命的哲思和儒家的自强不息精神结合起来,从而表现了人的生命力的激扬,表现出历劫不灭、睥睨忧患的内在力量。现实的色调愈是灰暗和沉闷,其主体精神反而愈见活跃和高昂。陶渊明其人其诗之所以感召了无数后人的奥秘,其实就正在于此。
全诗四句为一层次,结构严谨,而句法纵收反正,夭如矫龙。第二层次述及何以卒岁,以之引导第三层次对不食“嗟来之食”的非议,反映了自己苦况深到近于欲乞的程度,然后是经过深思的正面判定:斯滥为反,固穷为正。疑团顿然冰释,主题豁然鲜明。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这是一首饱蘸生活气息,充满真情实感的思母诗。
首句点明时节,渲染思情:霜打芦花,往日那一片片白茫茫的秋日生机欲舍难舍,令他想起了母亲的白发,想起了母亲的故去,不由潸潸泪下。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去年五月归家省亲时的情景: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季节,僧人典当了法衣,买了些粗米拿回家侍奉娘亲,而白头的娘亲就是在柴门边盼望着儿子的的归来……诗如一帧发黄的老照片,一首低回沉婉的曲子,响着余韵,久萦心间。
与恭出家之后未久,其父见背,唯留老母贫苦独守。恭公虽系出家之人,亦不能有负亲恩。虽然自己过的也是清贫淡泊的生活,仍时时接济老母。现在母亲也走了,留下的只是满腔怀念。这首诗并没有华美的词藻,只是用极普通的词语,叙述极平凡的往事。然而,诗中流露的全是一片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读来令人深为感动,惋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