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中的“劝”起着统领全篇的作用。“劝”解释为“勉励”的意思。作者在这篇以《劝学》为题的诗歌中,劝勉青少年要珍惜少壮年华,勤奋学习,有所作为,否则,到老一事无成,后悔已晚。使孩子初步理解人生短暂,从而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诗歌以短短的28个字便揭示了这个深刻的道理,达到了催人奋进的效果。
“三更灯火五更鸡”是指勤劳的人、勤奋学习的学生在三更半夜时还在工作、学习,三更时灯还亮着,熄灯躺下稍稍歇息不久,五更的鸡就叫了,这些勤劳的人又得起床忙碌开了。第一句用客观现象写时间早,引出第二句学习要勤奋,要早起“正是男儿读书时”为第一句作补充,表达了年少学习时应该不分昼夜学习,通过努力学习才能报家报国,建功立业。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写的是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到了年纪大了,在想要学习也晚了。句子中“黑发”,“白首”是采用借代的修辞方法,借指青年和老年。通过对比的手法,突出读书学习要趁早,不要到了老了后悔了才去学习。从结构上看,三、四句为对偶句,“黑发”与“白首”前后呼应,互相映衬,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首诗深入浅出,自然流畅,富含哲理。核心是“黑发早勤学,白首读书迟”。作为有志气的人,要注意抓紧时间读书学习修身养性,最好的读书时间是在三更五更,晨读不息;而且只有年年月月刻苦坚持,才能真正学到报国兴家立业的本领。从学习的时间这一角度立意,劝勉年轻人不要虚度光阴,要及早努力学习,免得将来后悔。诗人是从学习的意义,作用和学习应持的态度方法等角度立意,希望人们重视后天学习,以加强自身的行为修养。
大凡诗人画家总爱把渔家生活想象成悠闲恬适,充溢着闲情逸致。因而,在失意于官场仕途,倦怠于羁旅行役时,也总把渔船钓竿,湖波江浪作为寄情的物象,柳荫船蓬即成了休憩避难的桃花源。在他们笔下,日月晨昏的渔夫生涯显得轻松舒畅,撒网逐浪的岁月也变得碧波荡漾,其乐无穷。但是,孙承宗的渔家别具一番情调,道出了渔家的艰难与哀怨,对诗人,画家号为“渔家乐”的时弊提出了诘难。
诗的前两句白描了两幅画,一幅是雪月江上风波图,一幅是浪尖捕捞图。在一个雪霁朗月的冬夜,迫于生计的渔夫撑着小船颠荡在浪尖上。江上北风凛冽,船板上涂满了清冷月光。遥看岸上厚厚的雪,在月色下闪着模糊的寒光。在阴冷的背景映衬下,凸显出打渔人家的辛苦。一个“呵”字,一个“提”字,生动逼真,人物神态毕现。呵一呵冻僵的手,试图让体温来驱走些弥漫的寒气,再拿起结满冰霜的竹篙来撑船,一股凉意直透心底,手还是麻木的,渔夫艰难的撑着篙,费力的撒着网,生活的小舟随波逐流飘荡着。
第三,第四句,直陈对诗人画家好为“渔家乐”流弊的不满。深斋重阁中的许多封建士大夫不去真正体察民苦,“不识”大自然的险风恶浪,却想当然的描摹出一幅幅风花雪月图,借以排遣仕途失意惆怅和苦闷。 要想如实描绘出渔家的苦乐,没有深入民间的勇气,是不行的。此诗观察细致,格调清新,文句简洁,描摹传神,笔力矫健,是为民请命的好诗。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这两首诗传递了诗人无限复杂的感情,对兄弟的关爱之情充溢诗间。第一首写初得消息,怜弟而复自伤;第二首叙兄弟远离,而叹资生无计,不但兄弟两人难保,且家人命如悬丝。全诗语言精练,情感真挚,不事夸张与渲染,充分体现了杜诗的现实主义风格。
两首诗非常真切地道出了兄弟二人的手足之情,可以说句句是血,字字是泪。让人边读边为之心动。特别是最后四句,“不知临老日,招得几时魂”,“两京三十口,虽在命如丝”,从这诗句中,几乎能听到诗人的哀泣声,这不是夸张,也不是渲染,这是诗人真实心情的写照。
历史造成了兄弟之间相隔千里的局面,从而,也垒成了兄弟之情的坚实台阶。与其说,诗人在开展对弟弟的关怀,不如说,诗的主题在于“消息”的描绘到底怎样才能尽情。在诗的启程之际,已有书信的铺垫,不一定有热烈的问候,但骨肉联系的桥梁令人放心。作为隐私的“消息”,可以在诗的放大镜前,转化为公共事件的考察,从而,在勾勒兄弟之情与展露时局变化之间找到共同点。他的回函可以只装下这两首诗,而不必用散文体的书札:这两首诗兼顾了确切读者与理想读者的需要——即使是他的弟弟打开信札读到它们,也不会嫌弃其中载有的危言耸听,按照他所理解的文化传统,他能接听到他的哥哥诗与信合二为一的决心,以及当初哥哥耳畔响起的种种天籁。简言之,作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的弟弟定能理解诗人给诗下的一个定义:诗是信念。
信,可谓对生存的禀告与报答;而诗,不妨理解为人生的筹划与安慰。正因为凭借诗的广阔胸怀,他在一种私密的二人对话中勇敢地涉及政局的动态。他不仅是要求亲人分享或分担他对时局的敏感,而且他假定了这种敏感一经装入诗的怀抱,就会变成认知世界的能力,从而与广袤历史并驾齐驱,赢得不朽。由不得他在回复中介绍异乡趣闻或者对一只乌鸦的十三种观察方式,他提笔之际,抬眼望去,就是烽烟的缭绕,竖耳听去,那边就有不绝的涕泣。他要在三种诉求上谋取平衡点:一是诗的体制,二是作为信仰的答复,三是因时制宜地参与现实的认知。随着笔墨的铺展,“弟弟”作为这两首诗的确切读者的惟一性被稀释了,他意识到了他人目光正流连其中,渐渐地,措辞摆脱了对信的服从或服务,更多地听命于诗的理想或理想读者的召唤。其中作为支撑信息的兄弟之情在兼顾中体现出惜墨如金的效果。
于是,当他直接指明弟弟的懦弱时,看似一反常态,但依靠对偶装置——那种能迅速擦拭言辞锋芒的设施,他顺利地促成了懦夫形象的合理化及其对情义的有增无损的奉献。在“吾衰”的表白之余,“汝懦”不再是丝毫的贬抑,反而像撬起诗人形象的一根杠杆。承认二人之间的共性,拉拢了词与词之间的缝隙,同时,也合乎诗历来所倡导的一事与另一事相辅相成的审美原则。可以说,通过诗的铺排,“弟弟”的懦弱变成了“哥哥”呵护的义务,以及为了承担这一义务他开展的内心斗争,尤其是个体的懦弱被置入一种宏大的时代背景中,使得读者有理由相信造成一个人懦弱的起因来自外部世界,而非这个人的天性。
事实上,探讨人的懦弱、衰老,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也不容易谈出新意,不如当它们是时局在人身上形成的缩影,或者谓之诗人对生存时间的意识混淆了希望与怅望的边界,之后,借助诗的体制,他果断地从中摆脱出来,立即唤出两只鸟雀,擦着兄弟之情的古典波纹或者烽烟中隐隐约约的鼓点,飞跃了这一可能形成险情的话题。
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