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
这是一首写景诗,写得意新语工,结构严密,体现了诗人的一片闲情逸致。
“行到东溪看水时,坐临孤屿发船迟”,诗人专门乘舟到东溪去看水,一是说明东溪水好,再就是诗人自己“爱闲”’整天挣扎在名利场中的过客是无暇欣赏山水的;第二句写到了东溪,登山孤屿,被眼前的美景所陶醉,不由地流连忘返。“发船迟”正见此意。
“野凫眠岸有闲意,老树着花无丑枝。短短蒲茸齐似剪,平平沙石净于筛”,四句具体描绘东溪风光。坐临孤屿,诗人看到的是野鸭眠岸,老树着花,短短蒲茸和平平沙石,平平常常的野鸭在岸边栖息,诗人竟看到了其中的闲意,不是“闲人”哪有此境界?这正是推己及物,物我两忘。又看到老树着花,盘枝错节,人老心红,焕发了诗人的青春气息。“无丑枝”新颖俏皮,恬淡悠然的心绪又一次得到深化。再看那“齐似剪”的蒲茸,“净于筛”的沙石更觉赏心悦目,心灵也得到了净化。
结句“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风景虽好,但不是自己的久居之地。“情虽不厌”回应了首句的“发船迟”,天色已晚,“住不得”说出了心中的无奈,薄暮催人回,车马也劳顿了一天了。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全诗前半部分诉说了:李白青少年的时候,对事理的认识不是特别通达,呼朋唤友,都是些热血豪迈人士。为朋友曾经不惜两肋插刀,红尘滚滚处也曾经手刃歹徒。哥们肝胆意气天下闻名,官民同赏。不为报酬而助人,并不把解人之难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说明了李白喜欢交朋友,豪气,喜欢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一直在帮助别人,但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家徒四壁,还是个需要接济的落魄文人。
全诗后半部分诉说了:李白仕途非常不顺,在诗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早年寓居安陆时,曾多次给地方官员写信自荐,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开元二十三年,不甘心失败的李白去了一趟襄阳,拜访时任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韩朝宗素以爱惜人才闻名,因曾任荆州长史,故人称韩荆州。但李白在呈给他的求职信中,又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豪放不羁。信中写道:“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长揖即拱手礼,通常用于平辈之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衷心地希望你能够敞开心怀,不会因为别人只作长揖而拒绝。作为求职信,这句显然写得不太得体。李白带着这种傲慢心态去求职,韩朝宗自然不会对他感兴趣。虽是诗仙,但李白的这几封求职信写得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也体现出了李白求职时傲慢的心态,这种故意贬低自己的比喻,或许能博取同情,却无法给人好感。
整首诗是对李白年轻时裘马轻狂,豪爽用事的真实写照。看整首诗,可以知道李白的豪爽性格,所以会爱之者众,恨之者也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