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说一生历仕武后、中宗、睿宗、玄宗四朝,三度执掌大政,堪称叱咤风云的一代英豪。但是,他仕途坎坷,曾被流放一次,两次遭贬谪。这首诗就是公元713年(开元元年)被贬为相州刺史后所作。邺都,当时属相州所辖。张说纵观魏武帝曹操建功立业的雄壮历史和身后遭遇,联想自己被奸佞小人攻讦的现实,不禁感慨万千,写下《邺都引》这一千古绝唱。
这首诗歌激情奔涌,慷慨悲壮,但诗情又紧和缅怀魏武的题旨,做到诗情恣肆而有节制,思想内蕴而易外传。
诗分两层。
前六句为第一层,主要是缅怀和描述曹操生前的非凡业绩,以寄托自己的凌云壮志。“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群雄睚眦相驰逐”二句,为曹操生前的壮举铺叙了广阔的时代场景。“草创”二字表明了魏武创业的艰难、不易;一个“争”字,生动地表现出曹操人定胜天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古代迷信思想认为人的遭遇、地位都由天帝赐予,而曹操不信天命,偏偏要奋起与“群雄睚眦相驰逐”,争夺帝位,这一“争”就将他的顽强奋斗准确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了。“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二句,以极其洗练的语言,概述了曹操一生的文武事业。“昼”句勾勒了曹操驰骋沙场的形象,一个“携”字描摹出了他一马当先、勇冠三军的英武气概;一个“破”字,又表现出了其无坚不摧的进攻气势,展示了“魏武挥鞭”气吞万里如虎的骁将风姿。“夜”句则为读者刻划了曹操极具儒将风度的形象侧面。这里,一个“接”字,表现了魏武礼贤下士的品格。曹操在中汉末建安时期,力倡“建安风骨”,并带领其子曹丕、曹植及建安七子,以诗歌的形式努力表现社会的动乱和人民流离失所的痛苦,表达了要求国家统一的愿望,情调慷慨,语言刚健。他所建的“西园”——铜爵园,就是其父子常与文士夜间在此宴会赋诗的地方。“夜接词人赋华屋”一句,就形象地展示了当年曹操开创建安文学黄金时代的历史画面。“都邑缭绕西山阳,桑榆汗漫漳河曲”二句,主要描写曹操在生产、建设方面的功绩。邺都城池委曲环绕,表明魏国建筑雄伟,后方坚固;农桑林木沿漳河层层密布、“汗漫”无边,说明其农、林生产的发达。在汉末群雄逐鹿的战乱中能辟一农桑昌盛地域实在不易,由此更能显示出曹操治理国家的雄才大略。在历史上,曹操是蒙垢最多的人物之一。一些持正统观念的史家往往将他打入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贼”另册。作为曾二度为相的张说,能够如此高度地评价曹操的历史功绩,是独具胆识、难能可贵的;同时,这一层也表露出诗人追慕魏武,希望在政治上有所建树的感情,让读者从对曹操的业绩的追述中体味出诗人的理想追求。
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主要叙述魏武身后的历史变迁,流露出诗人哀叹时光易逝、英雄业绩无继的感慨。“城郭为墟人代改,但见西园明月在”二句,是通过曹魏时代的城郭建筑今已凋蔽颓败揭示邺都环境的今昔变迁。“城郭”一词有承接上文“都邑”、引起下文转折的作用,它是邺都外观上最易显示变化的景物。“城郭”和“西园”沦为废墟,标志着魏武的时代已成为历史的陈迹,明月依旧,却照不见曹操在西园“夜接词人赋华屋”,更衬托出今日邺都的凄凉冷落。“邺旁高冢多贵臣,蛾眉曼目录共灰尘”二句,是从邺都人事变迁的角度来表现其今昔变化的巨大。曹魏时代的“贵臣”已入“高冢”作古,说明其政权的支柱已不复存在;魏武的众多姬妾、歌伎化为尘土,可见供其役使的社会基础也土崩瓦解。“贵臣”、美女的纷纷进入坟墓,它象一面镜子一样,真实地折射出历史变迁的轨迹,流露出了诗人对曹操文韬武略、宏图大业付之东流的婉惜之情。结尾“试上铜台歌舞处,惟有秋风愁杀人”二句,为正面抒怀。“试上”二字表现了诗人欲上而又犹豫的心理——人事变迁,景非昔比,诗人要登上曹操所建铜雀台一览胜迹,但又怕“铜台”因为“人代改”而“为墟”,引发自己更多的惆怅。等到登上“铜台”,果然见出邺都的一切繁华都成为历史,只留下秋风凭吊英雄。“愁杀人”三字是饱蘸感情的点睛之笔,深沉而强烈地表现出诗人悲壮的凭吊心情,将一腔不泯的雄心遥寄千载,表现出诗人被贬、壮志难酬的内心苦痛和不平之情。诗人紧扣曹操创业的始终线索展开诗情,叠出画面,因此这首诗的感情较之同类作品就更显得慷慨悲壮、深沉含蓄,象羯鼓筝琶一样,摇人心旌,撼人心魄。
其次,诗歌的结构艺术也颇有独到之处。这首诗是借凭吊古迹而抒发胸臆的怀古之作,诗歌画面都围绕魏武生前、身后诸事展开。开始写魏武生前草创大业,继而写他的文韬武略、治国有方,把他一生的伟绩很简洁地概括于“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都邑缭绕西山阳,桑榆汗漫漳河曲”四句诗中。“城郭为墟人代改”以下四句着重突出魏武身后的历史变迁。曹操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乱世中辟一邺都繁华之地,而他身后的人们却无法维持邺都的繁荣,可见魏武确实高人一筹,后世多不可与之相提并论。结尾写铜台秋风,很容易使人想起曹操临终“遗令”,这样,诗的一起一结就是曹操的一始一终,诗的主体则是曹操的生平业绩、身后境遇,从而展示出诗人结构谋篇的高超才华。
这首诗在语言和韵律方面也很有特色,诗歌气势恢宏,语言雄健畅朗,一洗梁陈绮丽之风;用韵活泼,全诗十二句,四次换韵,跌宕有致,富于流动多变的音乐美。正如林庚、冯沅君先生所说:“《邺都引》慷慨悲壮,开盛唐七古的先河,与初唐诗风迥异。”开盛唐七古的先河,与初唐诗风迥异。”
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后,不久便被诬下狱。仪凤四年(679)六月,改元调露(即调露元年),秋天,骆宾王遇赦出狱。是年冬,他即奔赴幽燕一带,侧身于军幕之中,决心报效国家。《易水送别》一诗,大约写于这一时期。
从诗题上看。这是一首送别诗。从诗的内容上看,这又是一首咏史诗。诗人在送别友人之际,发思古之幽情,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无限仰慕,从而寄托他对现实的深刻感慨,倾吐了自己满腔热血无处可洒的极大苦闷。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这两句通过咏怀古事,写出了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此地指易水,易水源自河北易县,是战国时燕国的南界。壮士指荆轲,战国卫人,刺客。《史记·刺客列传》载,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奉命入秦刺杀秦王,太子丹和众宾客送他到易水岸边。临别时,荆轲怒发冲冠,慷慨激昂地唱《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然后义无反顾,勇敢地启程。这位轻生重义、不畏强暴的社会下层英雄人物,千百年来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受到普遍的尊敬和爱戴。诗人骆宾王长期怀才不遇,侘傺失志,亲身遭受武氏政权的迫害,爱国之志无从施展,因而在易水送友之际,自然地联想起古代君臣际会的悲壮故事,借咏史以喻今,为下面抒写怀抱创造了环境和气氛。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两句,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昔时人即指荆轲。没,死亡。荆轲至秦庭,以匕首击秦王未中,被杀。这两句诗是用对句的形式,一古一今,一轻一重,一缓一急,既是咏史又是抒怀,充分肯定了古代英雄荆轲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倾诉了诗人的抱负和苦闷,表达了对友人的希望。陶渊明曾有《咏荆轲》诗说:“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达了对荆轲的崇敬与惋惜之情。宾王此诗,同陶诗交相辉映,但在意境的创造上更为含蓄有味。“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寓意丰富,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首先,“寒”是客观的写景。此诗作于冬天,冬天北方的河水自然是寒冷的。其次,“寒”是对历史的反思。荆轲这样的古代英雄,虽然奇功不就,但也令人肃然起敬,诗人是怀着深切缅怀之情的。荆轲其人虽然早就不复存在了。可这位英雄疾恶如仇、视死如归的英风义概还在,作为历史见证的易水河还在。诗人面对着易水寒波,仿佛古代英雄所唱的悲凉激越的告别歌声还萦绕在耳边,使人凛然而产生一种奋发之情。复次,“寒”也是对现实的概括。诗人于易水岸边送别友人,不仅感到水冷气寒,而且更加觉得意冷心寒。“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咏怀)的骆宾王,有着远大志向,他愿洒满腔热血,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然而现实是“天子不见知,群公讵相识”(《夏曰游德州赠高四》),生不逢时,沉沦寂寞,诗人心中充满孤愤不平之气,如易水河一样,悠悠不尽。诗人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孤独中,只好向知心好友倾诉难酬的抱负和无尽的愤懑。诗人感怀荆轲之事,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也是将别时对友人的一种激励。
这首诗的中心在第四句,尤其是诗尾的“寒”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寒”字,寓情于景,以景结情,因意构象,用象显意。景和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描绘,情和意,是诗人对客观对象在审美上的认识和感受。正如古人所说:“象者,出意者也。”诗人在自然对象当中,读者在艺术对象当中。发现了美的客观存在,发现了生命和人格的伟大表现,从而把这种主观的情和意,转移到客观的景和象上,给自然和艺术以生命,给客观事物赋予主观的灵魂,这就是诗歌创作和欣赏当中的“移情作用”。“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正是这种移情作用的物质符号,这是此诗创作最为成功之处。这首诗题为送别,可又没有交待所别之人和所别之事,全诗纯为咏史抒怀之作。但吟诵全诗,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壮别场景如在目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所咏的历史本身就是壮别,这同诗人送友在事件上是相同的。而古今送别均为易水河岸,在地点上也是相同的。易水跨越古今,诗歌超越了时空,全诗融为一体。一古一今,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同时交待,最后统一在“今日水犹寒”的“寒”字上,诗的构思是极为巧妙的。
这首诗以强烈深沉的感情,含蓄精炼的手法,摆脱了初唐委靡纤弱的诗风影响,标志着唐代五言绝句的成熟,为唐诗的健康发展开拓了道路。
以年号为诗题,虽然是受到韩愈《永贞行》的启发,但这首诗实是效法杜甫。不过,杜甫那些以诗歌记时事,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诗作,基本上是写实,而这首诗则把理想和现实紧紧结合起来,为北宋中叶的变法改革唱了一曲颂歌,因而是一篇富于理想色彩的史诗。
全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两句,歌颂元丰年间(1078—1085)风调雨顺的气象:“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雨风。”元丰年间风调雨顺是客观事实。反对新法的范纯仁也曾写道:“赖睿明之在上兮,常十雨而五风。”(《喜雪赋》)相传周公辅政时,天下太平,岁无荒年,曾出现过这样的奇迹(见《盐铁论·水旱》)。古人认为政有德,则阴阳调、风雨顺。这种说法虽然不科学,但却寄托着古人对于理想政治的赞美之意。“五风十雨”之数为加倍形容之词,故王充曾说:“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数。”(《论衡·是应篇》)王安石化用这个典故入诗,也是持赞扬的态度。从全篇来分析,“五风十雨”还是新法的象征。新法所至,如东风吹拂,时雨润苗,万物得所,百姓太平。这从下文的描写中可以看出。
第二部分是中间四句,歌颂元丰五谷丰衍、物产精美的盛况。“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写旱田作物长势喜人,且播种面积极为广大。“麦行”就是麦垄。“千里”状其遥远。“不见土”形容麦苗稠密茂盛。“连山没云”即无边无际、远与天齐之意,不单指延伸得很远的山丘。如此广大的原野都种满了黍麦,秋后的粮食就会使家给人足,国无饥谨。“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干挂梁梠”,写水田作物花色品种增加,且农田管理比较省力。“稌”是糯稻,产量低,一般用以酿造美酒。由于连年丰收,粮食有余,故能多种糯稻,多酿美酒。此句与下文“百钱可得酒斗许”暗相呼应。“龙骨”句上承“十雨五风”而来。因为风雨顺适,所以抗旱用的龙骨水车也就长年沾不到水滴,被挂在梁上檐下,任其赋闲。农民不用为灌溉操劳,也就乐得轻松了。他们出其余力,经营副业。“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两句,把江南鱼米之乡的富庶和农民生活的美好,渲染得令人神往。鲥鱼、荻笋原是佐酒佳肴,欧阳修《离峡州后回寄元珍表臣》诗说:“获笋鲥鱼方有味,恨无佳客共杯盘”。以下几句便以酒事承接上文。
第三部分是最后八句,歌颂元丰时人民的幸福生活。先总写农村的欢乐气氛:“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社日是古代春、秋两季祭祀土神的日子。四邻互相招邀,带上酒肉、社糕,搭棚于树下,先祭土神,然后会餐。社日击鼓,唐诗中就有描写。刘禹锡《秋日送客至潜水驿》:“枫林社日鼓,茅屋午时鸡。”便是一例。由于连年丰收,酒肉便宜易得,所以人们不用等到社日,同样可以聚会欢饮,击鼓自娱。诗中总写以后,再分写青年人与老年人各自的快乐。南国水乡,本来就有男女青年在花前月下踏歌起舞的风俗,大熟之年,更为这种古老的风俗增添了欢声喜气。“吴儿踏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不仅描绘了青年们纵情欢乐的情景,而且还写出了他们美滋滋、乐陶陶的内心世界。“但道”,意思是只用一句话来表达。“快乐无所苦”,即一切美满如意。言外之意是说,这些青年的爱情、婚姻生活也是十分甜蜜的。乡村老农淳朴率真,爱说爱笑。此时丰收在望,心里越想越美,一肚子的开心话总想找个地方说说。“老翁堑水西南流”四句,生动地勾画了老人坐船进城寻亲访友的快乐和对于生活心满意足的情态。
王安石与多数宋代诗人一样,喜欢以学问为诗,但他能够把渊博的学问纵横役使,入手而化,因此又不会显得掉书袋。这是一种很高的艺术素养。这首诗虽然有其现实基础,但整篇的构思和命意却从《礼记》中来。《礼记·礼运篇》描绘先王的大顺之治说:“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这首诗第一部分写天从人愿,慷慨助顺,仁风惠雨,略不失时,即“天不爱其道”之意;第二部分写满山遍野,庄稼弥望,江河沼泽,产物无穷,即“地不爱其宝”之意;第三部分写美酒易得,鼓声长闻,青年欢舞,老人嬉游,即“人不爱其情”之意。诗中未援引《礼运》篇上的片言只语,而其内容与《礼运》篇所描绘的大顺之治丝丝入扣,十分契合。杨万里曾称黄庭坚写诗“备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诚斋集》卷一一四《诗话》)这首诗则正好相反,是“备用古人意而不用其语”。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书卷气,而且还可以收到言浅意深,味外有味的艺术效果。
反变法派刘述等曾上书宋神宗:“陛下欲致治如唐、虞,而安石操管、商权诈之术。”(《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王安石罢相以后,继续受到攻击,因此他身虽闲居,外示平淡,内心实系念新法,忧思深切。他的《元丰行示德逢》旨在宣传新法的成效,而这首诗则进一步指出,元丰朝国富民安的景象已经使唐、虞的盛世复现于当时,新法完全符合尧、舜致治安民之道。他把《礼记》上记载的大顺境界写进了富于江南水乡特色的农村丰乐图中,使得这首史诗不仅护住了他自己,而且还替新法抹上了神圣的光彩。以此歌颂新法所取得的辉煌成果,歌颂宋神宗有“修礼达义,体信达顺”之功,就有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之势了。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