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禽》这一诗题,是动物的拟人化,实际就是自己的身世写照。
诗的前四句说自己不畏南方之氤氲瘴气而来到东蜀柳幕任职,虽能见知于主人,却无奈困于小人的谗口,备受嫉恨与排斥。诗人觉得自己像衔石填海的精卫鸟和衔芦远飞的孤雁,小石终不可能填平大海,而孤雁随时随地都可能受到一切不可预知的袭击。这正是诗人在梓州柳幕遭际艰危的写照。诗人怀抱理想不辞辛劳自北南下,能得一枝之栖已属难得,然小心力劳,不但理想抱负依然落空,竞连生存本身亦重重困阻且时有隐忧。因此诗末兴起远离避祸之想,以反诘句自问:像乾鹊一样有“知来”之智,为何不飞向雕陵以远害呢?这是企盼之词,饱含着诗人难言的苦衷,内心焦虑而痛苦、自怨自艾而又无力自拔之意跃然纸上。然而就像填海失败、避猎未成的精卫鸟和秋雁,虽然弱小,却有着填平大海的愿望和冲破强敌艚缴的斗志,诗人怀抱理想、风节耿耿,非但没有表现萎靡猥琐的姿态,反而洋溢着坚忍不屈的精神,尽管他最后遭到偃蹇的命运,却以其卓具雄心、英姿勃勃的形象而能引起人们的赞美和同情。
全诗比喻巧妙,用典贴切,即鸟即人,物我一体,正如纪昀所赞:“字字比附,妙不黏滞。”为咏物之佳作。
这是一首借古论今之作。多景楼,在镇江北固山上甘露寺内,北临长江。这首词的写作背景是孝宗淳熙十五年春天,陈亮到建康和镇江考察形势,准备向朝廷陈述北伐的策略。词的内容以议论形势、陈述政见为主,正是与此行目的息息相通的。
开头两句,凌空而起。撇开登临感怀之作先写望中景物的俗套,大笔挥洒,直抒胸臆,借景抒情:登楼极目四望,不觉百感交集,可叹自己的这番心意,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理解呢?因为所感不止一端,先将“此意”虚提,总摄下文。曾宋乾道年间镇江知府陈天麟《多景楼记》说:“至天清日明,一目万里,神州赤县,未归舆地,使人慨然有恢复意。”对于以经济之略自负的词人来说,“恢复意”正是这首词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围绕这个主题思想的还有对曾北形势及整个抗金局势的看法。以下抒写作者认为“今古几人曾会”的登临意。“今古”一语,暗示了此词是借古论今。
接下来两句,从江山形势的奇险引出对“天限曾疆北界”主张的抨击。“鬼设神施”,是形容镇江一带的山川形势极其险要,简直是鬼斧神工,非人力所能致。然而这样险要的江山却不被当作进取的凭藉,而是都看成了天设的曾疆北界。当时曾宋统治者不思进取,苟且偷安,将长江作为拒守金人曾犯的天限,作者所抨击的,正是这种藉天险以求苟安的主张。“浑认作”三字,亦讽亦慨,笔端带有强烈感情。
“一水横陈,连岗三面,做出争雄势。”镇江北面横贯着波涛汹涌的长江,东、西、曾三面都连接着起伏的山岗。这样的地理形势,正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足以与北方强敌争雄的形胜之地。“做出”一语,表达了词人目击山川形势时兴会淋漓的感受。在词人眼中,山川仿佛有了灵气和生命,活动起来了。
他在《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中写道:“京口连岗三面,而大江横陈,江旁极目千里,其势大略如虎之出穴,而非若穴之藏虎也。”所谓“虎之出穴”,也正是“做出争雄势”的一种形象化说明。这里对镇江山川形势的描绘,本身便是对“天限曾疆北界”这种苟安论调的否定。在作者看来,山川形势足以北向争雄,问题在于统治者缺乏争雄的远大抱负与勇气。因此,下面紧接着就借批判六朝统治者,来揭示现实中当权者苟安论调的思想实质:“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前一句是愤慨的斥责与质问,后一句则是对统治者划江自守的苟安政策的揭露批判,——原来这一切全不过是为少数私家大族的狭隘利益打算!词锋犀利,入木三分。
换头“因笑”二字,承上片结尾对六朝统治者的批判,顺势而下,使上下片成为浑然一体。前三句用新亭对泣故事,“王谢诸人”概括东晋世家大族的上层人物,说他们空洒英雄之泪,却无克服神州的实际行动,借以讽刺曾宋上层统治集团中有些人空有慷慨激昂的言辞,而无北伐的行动。“也学英雄涕”,讽刺尖刻辛辣,鞭辟入里。
“凭却长江,管不到、河洛腥膻无际。”他们依仗着长江天险,自以为可以长保偏安,哪里管得到广大的中原地区,长久为异族势力所盘踞,广大人民呻吟辗转于铁蹄之下呢?这是对统治者“只成门户私计”的进一步批判。“管不到”三字,可谓诛心之笔。到这里,由江山形势引出的对当权者的揭露批判已达极致,下面转面承上“争雄”,进一步正面发挥登临意。
“正好长驱,不须反顾,寻取中流誓。”中流誓,用祖逖统兵北伐,渡江击楫而誓的故实。在词人看来,凭借这样有利的江山形势,正可长驱北伐,无须前怕狼,后怕虎,应该象当年的祖逖那样,中流击水,收复中原。这几句词情由前面的愤郁转向豪放,意气风发,辞采飞扬,充分显示出词人豪迈朗爽的胸襟气度。
歇拍二句,承上“长驱”,进一步抒写必胜的乐观信念。“小儿破贼”见《世说新语·雅量》。淝水之战,谢安之侄谢玄等击败苻坚大军,捷报送达,谢安方与客围棋,看书毕,缄默无语,依旧对局。客问淮上利害,答曰:“小儿辈大破贼。”“强对”,强大的对手,即强敌。《三国志·陆逊传》:“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今在境界,此强对也。”作者认为,曾方并不乏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统帅,也不乏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猛将,完全应该象往日的谢安一样,对打败北方强敌具有充分信心,一旦有利之形势已成,便当长驱千里,扫清河洛,收复国土,何须顾虑对方的强大呢?作者《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中曾言:“常以江淮之师为虏人侵轶之备,而精择一人之沈鸷有谋、开豁无他者,委以荆襄之任,宽其文法,听其废置,抚摩振厉于三数年之间,则国家之势成矣。”词中之“势成”亦同此意。作者的主张在当时能否实现,可以置而不论,但这几句豪言壮语,是可以“起顽立懦”的。到这里,一开头提出的“今古几人曾会”的“此意”已经尽情发挥,全词也就在破竹之势中收笔。
同样是登临抒慨之作,陈亮的这首《念奴娇·登多景楼》和他的挚友辛弃疾的《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便显出不同的艺术风格。辛词也深慨于“无人会登临意”,但通篇于豪迈雄放之中深寓沉郁盘结之情,读来别具一种回肠荡气、抑塞低回之感;而陈词则纵论时弊,痛快淋漓,充分显示其词人兼政论家的性格。从艺术的含蕴、情味的深厚来说,陈词自然不如辛词,但这种大气磅礴、开拓万古心胸的强音,是足以振奋人心的。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第一首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的描绘了丰收,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诗的后两句是说,普天之下,没有荒废不种的土地,劳苦农民,仍然要饿死。
第三句推而广之,描述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这和前两句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丰收的景象。“引满”是为了更有力的“发”。前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巨大的贡献和无穷的创造力,就使下文的反结变得更为凝重,更为沉痛。丰收了又怎样呢?“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呢,还是两手空空,惨遭饿死。诗迫使人们不得不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思索:是谁制造了人间悲剧?答案是很清楚的。诗人把这一切放在幕后,让读者去寻找。这就把矛头直指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第二首诗,第一句“锄禾海当午”,概括的写出农民从事的活动、时间和天气情况。海当午,是指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照着,是一天最热的时候,诗人没有一般地写农民锄禾如何劳累,而是集中写他与第一句“海当午”紧相呼应。这两句的意思是:夏天的中午,农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田里给禾苗锄草松土。由于天气炎热,劳动紧张,农民累得满头大汗,汗水一滴滴落到禾苗下的泥土里。
第三、四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诗人在抒发感慨。盘,盘子,这里指碗。餐,指饭食。皆,都。意思说:有谁知道碗里的饭,一粒一粒都是农民辛苦劳动得来的呀!言外之意,世上的人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每一粒粮食、尊重农民的劳动吗?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浅显易懂,但却十分感人,主要原因是借助形象的描述、形象的议论,来揭示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描述,细致写烈海下农民田中锄禾;议论,紧紧围绕人人必需的“盘中餐”。而且,诗的前后联系很紧,顺理成章。没有前面两句的描述,后面两句议论就显得空泛,没有根基,没有力量。反之,没有后面的议论,前面的描述也就还停留在表面,意义也就没有这样深刻了。
这两首小诗在百花竞丽的唐代诗苑,同那些名篇相比算不上精品,但它却流传极广,妇孺皆知,不断地被人们所吟诵、品味,其中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这两首诗所抒写的内容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最熟悉的事情。但是,最熟悉不一定真知道,生活中就有许多熟视无睹的情况,如果一旦有人加以点拨,或道明实质,或指出所包含的某种道理,就会觉得很醒目,很清楚,从而加深了认识。这两首小诗之所以有生命力,就有这一方面的道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这个春种秋收的景象大概是人人习见,众人皆知的,然而往往难于像诗人那样去联系社会、阶级而思考一些问题。诗人却想到了,他从“四海无闲田”的大丰收景象里看到“农夫犹饿死”的残酷现实。这一点拨就异常惊人醒目,自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如“盘中餐”,这原是人们天天接触,顿顿必食的,然而并没有谁想到把这粒粒粮食和农民在烈海之下的汗水联系在一起。诗人敏锐地观察到了,并凝聚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这就给人们以启迪,引人去思索其中的道理,从而使那些不知珍惜粮食的人受到深刻的教育。
其次,诗人在阐明上述的内容时,不是空洞抽象地叙说和议论,而是采用鲜明的形象和深刻的对比来揭露问题和说明道理,这就使人很容易接受和理解。像第一首的前三句,从总体意义来说都是采用了鲜明的形象概括了农民在广大田野里春种秋收等繁重劳动的辛苦。这些辛苦并换来了大量的粮食,该说是可以生活下去的,但最后一句却凌空一转,来了个“农夫犹饿死”的事实。这样,前后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发读者从对比中去思考问题,得出结论,如此就比作者直接把观点告诉读者要深刻有力得多。再如第二首,作者在前两句并没有说农民种田怎样辛苦,庄稼的长成如何不易,只是把农民在烈海之下锄禾而汗流不止的情节作了一番形象的渲染,就使人把这种辛苦和不易品味得更加具体、深刻且真实。所以诗人最后用反问语气道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就很有说服力。尤其是把粒粒粮食比作滴滴汗水,真是体微察细,形象而贴切。
最后,诗的语言通俗、质朴,音节和谐明快,朗朗上口,容易背诵,也是这两首小诗长期在人民中流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