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章,每章的意思都差不多,反复吟咏,突出主题:女子遇人不淑,最终痛苦、悲伤、愤怒。妇女在春秋时代被男子遗弃的情况,说明男权主义在那个时代已经成为社会伦理观念的主流。女子择偶不慎,嫁了个忘恩绝情的丈夫,最终被抛弃,落得个自怨自艾的下场。可见中国妇女地位的低微,已经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了。
诗歌每节开头,都用山谷中的益母草起兴。益母草是中草药,据李时珍《本草纲目》,益母草对妇女有明目益神的功效,现代也常用益母草作妇女病治疗调养之用。益母草有益于妇女养生育子。诗歌用益母草起兴,作用有二:一是这种植物与妇女关系密切,提起益母草,可以使人联想到妇女的婚恋、生育、家庭、夫妻,由草及人,充分发挥诗歌联想作用;二是益母草已经干枯了,益母草晒干,可入药。妇女被抛弃,入药的益母草的意义在于:促进夫妻感情和有益于生儿育女的药草,与被离弃的妇女摆在一块,对比强烈,给人的感觉是这位妇女命运真太悲惨。因此,“中谷有蓷”一句,是起了隐喻作用、感情引导作用和启发联想作用。
每章最后一句,都是妇女自身觉悟的感叹。被薄幸丈夫抛弃,她不仅仅是一昧怨天尤人,而是痛定思痛,得出了“遇人之艰难”、“遇人之不淑”和“何嗟及矣”的结论。这是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小结,也是对今后生活的警诫。吟唱出来,当然是对更多已婚未婚妇女的提醒和劝告。在这位被抛弃的妇女身上,仍然保留着妇女自重自觉的品格,这正是她灵魂中清醒而坚强的一面,启迪着人们。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