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赋通过想象描写了屈原的经历,刻画了屈原孤愤无奈、悲伤绝望的心情,不仅表达了作者对于屈原这位伟大诗人的景仰之情,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国家命运的忧思,更是表达了他不屈服现实、勇于抗争的决心与勇气。全文熔叙事议论抒情为一炉,语言明畅,感情真挚,充盈着一股奋发向上的豪气,被认为是发屈原之心的作品,其词气与屈原暗合。
此赋开篇交代了出峡适楚的行程以及造访屈原故居的感受。屈原的故居在屈原死后被改建为屈原庙,但时过境迁,此时屈原庙已荒废不堪。苏轼目睹此景,百感交集,心潮澎湃。
接着文章刻画了屈原孤愤、无奈、彷徨以及绝望的心态。屈原虽被放逐,然系心于国事,徘徊江上不忍离去。赋吟《怀沙》诗章自伤怀抱。这些都是屈原内心的挣扎,他作为楚国的大夫,却没有尽到责任。尽管这些都不是他主观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但是他没有尽到责任这是一个事实,屈原感到的是懊悔,是自责,是无奈,是悲痛。最终这些情绪彻底压垮了他。对于他而言,唯有一死才是解脱。这并不意味着他在逃避责任,而是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承担责任的可能了,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国家以及人民的忏悔。
苏轼正是看到了屈原内心最为真实的情感,因此他在赋中为屈原代言:为了忠君报国,为了国家人民,不逃避不苟活,活着要力争强谏,即使死了也希望自己的死能感动君主使其从而改变作风。对于屈原而言,是可以选择逃避和苟活的,是可以把所有的责任完全推卸给那个不负责任,甚至是没有责任的国君身上的,甚至像屈原这样名满天下的人,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安身立命,甚至享受荣华富贵,但是屈原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是一个至情至性之人,他对于楚国的爱是深入骨髓的爱,是超越生死的爱,是发自灵魂的爱,正是这种爱超越了千古,为一代又一代人所敬仰。屈原不是为了一个不争气的国君自杀的,他是为了楚国而死的,他是一个殉国者,一个殉道者,这是屈原作为一个伟大知识分子与历代腐儒的不同之处。
接着作者写了屈原宁愿为国而死也不随从流俗的决心。对于很多人而言,屈原的确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这样一个国家去死,但是他就是去了,原因何在,因为这个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形式,而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正如齐奥朗所言:“一个国家的偶像灭亡了,那么这个国家就灭亡了。”偶像就是文化,就是精神。屈原悲伤的不是国破家亡,而是神器被毁,楚国就此不复存在了,这是令他感到绝望的根本之处。作为一个人,一个有良知的人,他是不能够就此苟活于世的,是不能够没有灵魂、行尸走肉一般地活下去的。屈原是一个贵族,他有着无与伦比高贵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不能够受到一丝一毫玷污的,同时越是高贵的灵魂越是脆弱,越是不堪一击。
文章最后表明“君子之道”不必苛责求全,对屈原的精神表示肯定和赞赏。苏轼通过一种跨越时空的、一种精神上的对话,完成了对于屈原精神的一次深刻的分析与理解,最后他终于明白,作为一个君子,所要思考的,所要接受的,不是利害,不是现实,不是生死,而是一种道,这种道类似于儒家所谓的“仁者”之道,类似于孟子所谓的“舍生取义”。有些人总是要为了某些东西做出牺牲,这种牺牲并不是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更好的东西,而是为了捍卫信仰,捍卫真理。屈原的死,是出于对自身的绝望,他只有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抗争,但是这种绝望不是彻底的绝望,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为了唤醒更多麻木的灵魂。这就是屈原的希望。
《屈原庙赋》是采取“骚体赋”的形式写成的,同《离骚》一样,大量运用句尾助词“兮”字,使文章唱叹有致,哀婉缠绵而又悲壮遒劲,读来使人有荡气回肠之感。全赋熔叙事议论抒情为一炉,叙写了江峡的崔嵬山峰、峭壁惊湍、江畔荒凉寂寞的屈原故居和屈原徘徊江上、怨慕楚王、思念故园的矛盾心情,抒发了作者追慕屈原高洁的人品,渴望匡时济世的情感。这是作者与屈原灵魂的对话之作,不论在思想内涵或是艺术表现方面,都堪称赋学史上独树一帜的作品。
《竹枝》,是长江中游地区流行的民间曲调,词人即用它来歌咏当地的史事和传说。
“十二山晴花尽开。”“十二山”,即巫峡十二峰,在今四川巫山县东,长江北岸。其中以神女峰最为纤丽奇峭。起句点地,将风光奇丽的巫峡写得花团锦簇。而此地又不仅以风景胜,更有着古老的历史遗迹与浪漫的神话传说,于是乃于第二句“楚宫汉阙对阳台”让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楚宫”,是春秋战国时楚王的离宫,俗称“细腰宫”,在巫山县西北,三面皆山,南望长江。“阳台”,一名“阳云台”,在巫山来鹤峰上,南枕长江,高一百二十丈。相传战国时楚怀王曾梦与巫山神女交欢,神女临去时自称“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后来,怀王之子顷襄王也梦见过这神女。说见旧题宋玉所撰《高唐赋》和《神女赋》。此句言楚王离宫正门两侧的对称形门楼与神女出没的阳台遥遥相对,明显是影射神话传说中怀王父子与巫山神女间所发生的风流韵事,牵出了楚王荒淫好色的内容。第三句“细腰争舞君沉醉”即进一步渲染之。“细腰”,代指楚宫美人。春秋时,楚灵王以细腰为美,其臣下为了邀得灵王的宠爱,遂皆节制饮食,束紧腰带,甚至于饿得有气无力,须扶着墙壁才能站起身来。事见《墨子·兼爱》。据此推论,则楚宫中的美人自必为细腰了。美人投楚王之所好,扭动纤细的腰肢,争先翩翩起舞,而楚王也就在这欢快气氛中饮酒作乐,终至沉醉。三句层层铺垫,一笔笔勾出了一幅热闹喧天的“楚王行乐图”,其实都是在为第四句蓄势,势既蓄足,即开闸放出一库冰水,只“白日秦兵天下来”七字,就将前二十一字的歌舞升平气象收了个干干净净。据《史记·楚世家》,怀、襄二王统治时期,秦国曾多次举兵攻打楚国,其中以公元前278(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攻破楚国都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焚烧楚国先王祖坟夷陵(今湖北宜昌东南)的那一次最为惨烈。自此,楚国一蹶不振,五十余年后终于为秦国所灭。此篇结句,就形象地集中地概括了这段史实;虎视眈眈的强秦瞅准了楚王沉醉于酒色之中的机会,光天化日之下,长驱直入楚境,将这富庶而美丽的南方大国并吞了去。
其实,《高唐》、《神女》二赋是否真是宋玉所作,向来就有争议,即便真是,文学作品容许虚构,怀王、襄王父子梦交神女之事也未必属实。二王在历史上并不特别以好色著称,楚国之所以亡于秦,自有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诸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在相互作用。然而,咏史词毕竟是“词”而不是“史”,作者不必拘泥于具体的历史事实,他有权遗貌取神。大凡历代的误国、亡国之君,未有不纵欲的,好色贪杯固是一大通病。所以词人攻此一点,也算抓住了要害。
此篇在选材上,它熔铁于金,糅合正史与稗官小说,虚实相济,乃显得活泼而不拘谨。隶事时,又移花接木,叙怀、襄二王的行状而不假外求,信手拈出其祖先灵王好“细腰”的典故,给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楚君好色其来也有渐的历史暗示,手法十分机巧。不过,推究其本身的格律,它又符合于一首纯粹的七言绝句,而咏史七绝正是中晚唐作家的拿手好戏,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还不宜夸大它在咏史词发展进程中的意义。
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是在内容上相互衔接的姊妹篇,两篇赋都是写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爱情故事,但两篇赋的神女形象差别很大。
《高唐赋》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胆追求爱情的举动,所谓“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欲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束缚的人性的直接张扬。这种随意放任的性关系并非宋玉的凭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爱情生活的真实反映,是对于原始时代“自由”婚姻的朦胧回忆。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确实存在着无限制的随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关系。并且,原始社会结束后,这种状况还有延续。不要说更远,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经建立起来,配偶关系相对稳定的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社会初期,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性关系还是相当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旧时性交关系的相对自由,绝没有随着对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至于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如一些重大的节日,性关系更是随意而放任。古罗马的沙特恩节要举行群众性的盛宴和狂欢,同时“盛行性关系的自由”,沙特恩节因而也就成为纵情欢乐的代名词。中国古代也是如此,《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郑玄注:“阴讼,争中冓之事以触法者。”从“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争讼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性关系也是相当自由的。《周礼》所记反映的大约是商周时代的事,是传统习俗的延续和发展,由此不难想像神话产生的原始时代性关系的更大自由和放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巫山神女“愿荐枕席”,主动寻求匹偶交欢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个时代(即神话时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为。
巫山神女神话特征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她的神奇变化:“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巫山神女没有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即直接变为朝云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这种情况根本无法通过经验和理智去解释,而只能通过神话的逻辑——变形法则——去说明。在原始人看来,“在不同的生命领域之间绝没有特别的差异。没有什么东西具有一种限定不变的静止状态: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如果神话世界有什么典型特点和突出特征的话,如果它有什么支配它的法则的话,那就是这种变形的法则。”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于轻而易举地越过决定事物性质的界限而显得丰富和大胆。
以上两个方面即追求爱情的方式和神奇变化,充分说明《高唐赋》中的神女是一个具有明显原始神话特征的神话式人物,一个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赋》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这是一个服饰华美、容貌姣丽、举止端庄、神态娴静的女性。宋玉除了强调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强调她的内在的精神和气质,主要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温柔和顺,安闲自得,骨法奇美,适于侍奉君上;一是贞谅清洁,意态高远,以礼自持,凛然难犯。可以看出,以上两个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与原始神话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属于另一个时代。《高唐赋》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赋》不是一个形象。
关于《高唐赋》的主题思想,有学者认为高唐神女化为云雨是一种艺术想像,由于这种想像表现了男女交欢时那种像云一样飘忽,像雨一样空灵的感受,符合人们接受的心理基础,因而成为一种文学意象并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而这种艺术想像正是宋玉突发奇想的神来之笔,是宋玉对中国文学的重要贡献。这些听起来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不符合实际。
事实上,把男女交欢与云雨联系起来并非宋玉的发明。有学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这种联系实乃出于一种古老的宗教观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观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认为人与自然是交相感应的,人的主观意念和行为可以影响客观事物的发展,巫术“相似律”原理认为,“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诱发降雨正是这种神秘的交感观念的反映。他们认为,行云降雨是天地阴阳交会的结果,所谓“天地相会,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系辞下》:“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而云雨则是使万物化生的最重要条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种多样,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便成为他们比较常用和普遍的一种方式,有的民族还因此形成了有关的宗教仪式。
有了雨露滋润,草木得以茂盛,五谷得以丰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进一步发展为可以促进丰收、富足乃至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闻一多先生在研究《诗经》婚俗诗时曾指出:“初民根据其感应魔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没有人的两性的真正结合,树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长繁殖的”。弗雷泽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亚洲的原始民族之后得出结论:“他们仍然有意识地采用两性交媾的手段来确保大地丰产”,并相信与传说中的神灵交媾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类似的观点在其他宗教文化学和人类文化学著作中也时有所见。
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产物,是多次发生过的“现实”,高唐神女与怀王交欢之后化为云雨的故事不过是它的神话反映而已,是宋玉对传统宗教和神话所做的比较忠实的记录。宋玉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大胆地吸收民间神话,巧妙地运用它为自己的立意构思服务:借助神话所固有的观念内涵和文化意蕴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这就是说,《高唐赋》正是在这则神话所固有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基础上的再创作。明确了《高唐赋》与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文化观念意蕴之间的关系,实际也就找到了认识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赋》由序和正文构成,实际写了三个内容:一、高唐神女神话及其所体现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观念。之所以在作品的开头先讲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观念意蕴统摄全文。二、云雨之后山河更加宏伟壮丽,万物充满勃勃生机。这部分篇幅最长,是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的形象表现。三、鼓励襄王往会神女,希望通过与神女交欢给国家和个人带来福祉。这部分是全文的结尾,表明往会神女的目的。这个目的与上述宗教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据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宋玉在赋文中鼓励襄王往会神女,与神女交欢,希望借此达到政治清明、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以及个人身心强健、延年益寿的目的。同时,由衷赞美山河大地的宏伟壮丽和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赞美由神女所化的云雨给世界带来的生机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赋》的立意完全建立在传统的宗教神话观念基础上,是按照古老神话的文化观念意蕴展开铺写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并促进丰收、富足和强盛的观念为统摄。也正是因为如此,从文中对于山河大地和云雨的由衷赞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观念的踪影。这样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种说法导致的“两回事”的缺欠,并可以从神话故事本身得到进一步的印证:《渚宫旧事》之三引《襄阳耆旧传》写怀王游高唐梦神女与之交欢,神女临别时说:“妾处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灵,幸妾之搴。将抚君苗裔,藩乎江汉之间。”原文可能有脱误,大致意思是:“蒙你不弃我的陋质,爱幸于我,我将保佑你的子孙使他们世世代代藩昌于江水和汉水之间。”神话故事本身就说明与神女交欢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兴旺。这对于理解《高唐赋》的主题思想很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