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祺是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二十九岁成进士,入仕途,居官北京和广西、河南,到六十多岁才告老归家,一生游宦三十多年。古人重乡土。在外地的日子越长,越是怀念故乡,一旦能晤乡人,即使彼此素不相识,也觉得特别亲热,有说不完的话。李昌祺活了七十多岁。当他老年居官异地时,故乡的许多亲朋已经谢世;由于当时交通不便,音书梗阻,这些人的消息他无法一一知道;一旦听到故乡来人说起,老人便不禁伤心泪落,不忍卒听。这首小诗写的就是这种心情。诗中“故旧凭君休更说”的“凭”是请求的意思,“凭君”犹言“请你”,唐宋诗词中常用此义。
不忍心听故旧死亡的消息,是老年人共同的心态。一来,人到老年,心多慈软,不能承受这种刺激;二来,故旧飘零,往往勾起老人许多辛酸往事,陷入复杂痛苦的回忆中,容易引起感伤;再则,亲朋一个个死了,他这位幸存者能不想到自己的来日无多吗?对此,年龄越大的人,越发敏感。因此,这首诗抒发的是人之常情,具有广泛的典型意义。
但是,有趣的是:故旧死亡的消息老人不忍闻,故乡的近事老人却特别想听,哪怕只是一丘一壑的变迁,一时一事的兴革。诗把这两种心情写得非常生动突出。“形容不识识乡音,挑尽寒灯到夜深”:来的这位乡人,尽管老人从不认识,但他那满口乡土语音,老人听来却格外熟悉,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长期在广西、河南游宦,几曾听到过江西吉安人的口音?贺知章说:“乡音无改鬓毛衰”,乡音是一种特殊的乡土文化的印记;在天涯异域,听到乡音便倍感亲切,彼此的心自然靠近了,而且有了共同的话题。今晚,这话题是那样富于吸引力,把老人带入了色彩斑斓的世界。天尽管寒冷,夜尽管深沉,老人却听得津津有味,挑尽寒灯,毫无倦容。诗句对此只作了平静的叙述,我们却借着那“寒灯”的微光,看见了这位老人兴奋的脸色,激动的童心。
于是我们看到:这首小诗揭示了一种有趣的矛盾心态——又是爱听,又是怕听。“爱听”的心情,通过“挑尽寒灯”四字写得盎然欲滴,老人仿佛小孩瞪着大眼,托着腮帮子听人讲故事一样,形象十分鲜明。“怕听”的心情,通过“凭君”二字,也显得深沉迫切,老人的形象又变得皱纹满脸,灯光下老泪纵横。正是这种有趣的矛盾,这种前后截然不同的形象,使这首小诗充满了喜剧情调。你读着它,将止不住发出幑再一想,又不禁感到凄然。
更值得一提的是:诗写得如此自然浑成,你找不到什么“诗眼”,也找不到什么“警句”,诗人只是叙写了这次夜话的过程,他只是顺着生活的本来面目来写一己之哀乐,却无意之中表现出了老年人的普遍的心态,勾画出从童心盎然到老怀凄怆的形象变化。诗,真有不可思议的魅力!
这是一首慨叹人情冷暖的诗作。表面上看,全篇既没有精彩的警句,也很少有环境氛围的艺术描绘,似乎是平平淡淡、语不惊人;实际上它以“直说”见长,指事状物,浅切形象;信口信手,率然成章;言近旨远,发人深省,别具一种淡而有味的诗趣。
全诗结构紧凑,层次分明,步步围绕主题,写得颇有情致。首段六句,作者以概述的笔调,指出妻室儿女态度好坏的关键在于一个“钱”字。拥有钱财时,一切都好,妻室儿女也显得十分殷勤。假如要脱衣服,很快就会有人把脱下的袍袄折叠得整整齐齐;假如离家出外若商,还要一直送到大路旁边。诗人在这里选取习见的生活现象,以凝炼的笔触,不加修饰地叙写出各种场景,给人以平凡而生动的感觉。
接着,作者利用贴切的比喻,进一步刻画出金钱引起的种种媚态:“将钱入舍来,见吾满面笑。绕吾白鸽旋,恰似鹦鹉鸟。”当携带金钱回到家中时,他们一个个笑脸相迎,像白鸽那样盘旋在周围,又好似学舌的鹦鹉在耳边喋喋不休。人们向来把鸽子当成嫌贫爱富的鸟类,而鹦鹉则被视作多嘴饶舌、献媚逢迎的形象。因此诗人用“白鸽”、“鹦鹉”来比喻见钱眼开的贪财者。
最后六句,概括全篇主旨,也是王梵志对世情险薄的愤激之语。句中的“邂逅”、“貌哨”,皆为唐人口语。这几句诗中,作者直率地警告那些庸俗的贪财者,如果只为贪图钱财,而毫不顾及人的情义,那就要看看来时的报应了。这里,诗人率直地写下了他的愤激之情。
这首诗在艺术表现上明显的特点是:以锐敏的观察力捕捉生活中某些不大为人重视的动作和事理,运用通俗凝炼的语言,设想奇巧的对比描写,着墨不多,无意于渲染,但是那种贪钱者的丑态便跃然纸上。与此同时,诗人的不平之气也豁然而出。作者利用比较娴熟的驾驭民间语言的能力,出语自然,质直素朴,言近旨远,从而开创唐代以俗语俚词入诗的通俗诗派,为唐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诗中写到春“眠”、“莺啼”、“花落”、“宿雨”,与孟浩然的五绝《春晓》相似。两首诗写的生活内容有那么多相类之处,而意境却很不相同。彼此相较,最易见出王维此诗的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绘形绘色,诗中有画。这并不等于说孟诗就无画,只不过孟诗重在写意,虽然也提到花鸟风雨,但并不细致描绘,它的境是让读者从诗意间接悟到的。王维此诗可完全不同,它不但有大的构图,而且有具体鲜明的设色和细节描画。写桃花、柳丝、莺啼,捕捉住春天富于特征的景物,这里,桃、柳、莺都是确指,比孟诗一般地提到花、鸟更具体,更容易唤起直观印象。通过“宿雨”、“朝烟”来写“夜来风雨”,也有同样的艺术效果。在勾勒景物基础上,进而有着色,“红”、“绿”两个颜色字的运用,使景物鲜明怡目。读者眼前会展现一派柳暗花明的图画。“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加上“杨柳依依”,景物宜人。着色之后还有进一层渲染:深红浅红的花瓣上略带隔夜的雨滴,色泽更柔和可爱,雨后空气澄鲜,弥散着冉冉花香;碧绿的柳丝笼在一片若有若无的水烟中,更袅娜迷人。经过层层渲染、细致描绘,诗境自成一幅工笔重彩的图画;相比之下,孟诗则似不着色的写意画。一个妙在有色,一个妙在无色。孟诗从“春眠不觉晓”写起,先见人,后入境。王诗正好相反,在入境后才见到人。因为有“宿雨”,所以有“花落”。花落就该打扫,然而“家童未扫”。未扫非不扫,乃是因为清晨人尚未起的缘故。无人过问满地落花的情景,别有一番清幽的意趣。这正是王维所偏爱的境界。“未扫”二字有意无意得之,毫不着力,浑然无迹。末了写到“莺啼”,莺啼却不惊梦,山客犹自酣睡,这正是一幅“春眠不觉晓”的入神图画。但与孟诗又有微妙的差异,孟诗从“春眠不觉晓”写起,其实人已醒了,所以有“处处闻啼鸟”的愉快和“花落知多少”的悬念,其意境可用“春意闹”的“闹”字概括。此诗最后才写到春眠,人睡得酣恬安稳,于身外之境一无所知。花落莺啼虽有动静有声响,只衬托得“山客”的居处与心境越见宁静,所以其意境主在“静”字上。王维之“乐”也就在这里。崇尚静寂的思想固有消极的一面,然而,王维诗难能可贵在它的静境与寂灭到底有不同。他能通过动静相成,写出静中的生趣,给人的感觉仍是清新明朗的美。唐诗有意境浑成的特点,但具体表现时仍有两类,一种偏于意,如孟诗《春晓》就是;另一种偏于境,如此诗就是。而由境生情,诗中有画。是此诗最显著优点。
第二个特点是对仗工致,音韵铿锵。孟诗《春晓》是古体五言绝句,在格律和音律上都很自由。由于孟诗散行,意脉一贯,有行云流水之妙。此诗则另有一工,因属近体六言绝句,格律极精严。从骈偶上看,不但“桃红”与“柳绿”、“宿雨”与“朝烟”等实词对仗工稳,连虚字的对仗也很经心。如“复”与“更”相对,在句中都有递进诗意的作用;“未”与“犹”对,在句中都有转折诗意的作用。“含”与“带”两个动词在词义上都有主动色彩,使客观景物染上主观色彩,十分生动。且对仗精工,看去一句一景,彼此却又呼应联络,浑成一体。“桃红”、“柳绿”,“宿雨”、“朝烟”,彼此相关,而“花落”句承“桃”而来,“莺啼”句承“柳”而来,“家童未扫”与“山客犹眠”也都是呼应着的。这里表现出的是人工剪裁经营的艺术匠心,画家构图之完美。对仗之工加上音律之美,使诗句念来铿锵上口。中国古代诗歌以五、七言为主体,六言绝句在历代并不发达,佳作尤少,王维的几首可以算是凤毛麟角了。
廖燕在1647年初至广州,为时一年。这一年十二月,吴三桂联合耿精忠、尚之信发动叛乱,三藩之乱起。数月之间,连陷辰州、沅州等地,据岭南六省。此时,斗争性质未明,廖燕寄予复明厚望。于是,在广州写了这首诗,时间当在1647年末,或1648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