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送行诗很多。但送行有种种情况,诗的情味也就大不一样。这里是送一个年轻人去探望他的叔父,而他的叔父,又是那里的州官。恰逢时节在初春,正是游历的大好时光。对一个刚成年的人来说,游历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闻。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尽管离别免不了引起依惜别之情,但也被替对方高兴的心情掩盖了。这就决定了这首诗的明快基调。
诗的首联点明了送人春日出游的意思。诗人化用了前人的诗句。谢灵运《悲哉行》说:“萋萋春草生,王孙游有情。”王孙是对年轻人的尊称。《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漂母对韩信说过这样的话:“ 吾哀王孙而食之,岂望报乎!”王牧恰好姓王,所以用在这里更显恰当。汀洲,说明送别的地点在水边。细草绿,时值早春,小草刚刚发芽。古人常常把春草和离情联系在一起。《古诗十九首》说:“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浓,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所以一说“细草绿”,惜别之意也就蕴含其中了。
第二联是对被送者的介绍和赞许。古代男子二十而冠,束发戴帽,表示已经成年了。这正是人生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时候。不仅如此,王牧承继了家学,擅长诗赋,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四弓裘”,用的是《礼记·学记》的典:“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后来便用“弓冶”、“弓裘”比喻父子世袭的事业。这里既是对王牧的赞许,又是对他所要拜见的叔父的称誉。当然,应酬之作中这类词句难免也有溢美之处。
第三联设想王牧旅途中的见闻。“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这两句描写山野春天雨后的景色。一场春雨过后,山华竞放,争奇斗妍;春水潺流,喷珠溅玉。这才是真正的春天,是身居市朝的人们领略不到的春天的真正的美。这两句诗不仅形象地概括了春日山野的美,而且写得生机勃勃,清新流丽。前人评论道:“ 李袁州(嘉祐)中兴高流,与钱(起)、郎(士元)别为一体,往往涉于齐梁。绮靡婉丽,盖吴均、何逊之敌。如“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朝霞晴作雨,湿气晚生寒”,文章之冠冕也。”(《唐音癸签》卷七引刘辰翁语)
第四联设想王牧的叔父见到他后,一定十分怜爱,舍不得他离开。所以嘱咐说:你母亲还在倚门而望,日日盼着你归来呢。小阮,阮籍的侄子阮咸,叔侄二人都在“竹林七贤”之列。这里用以喻王牧叔侄。
全诗清丽流畅,气韵生动,是应酬诗中难得的佳作。沈德潜评论此诗云:“天然名秀,当时称其齐梁风格,不虚也。”(《唐诗别裁》卷十一)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时值盛夏,诗人落第还乡,虽然早早就起床,却直到中午才出门。“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首联描写天气、时间和地点,作者屡次落第,自觉无颜面对熟人,于是就在正午时出发。虽然汗流浃背,却少了一些烦恼。
多年在外流浪,虽然非常想家,但是仕途上没有着落,诗人觉得愧对家人,于是能拖就拖,一来是省些盘缠,二来也因为交通不便,最主要的是怕听到父母唠叨,更怕看妻子脸色。可是他现在确实感到累了,也就无所顾忌了。
诗人不顾炎热,一路跋涉,终于走到一处林荫茂密的地方,便想喘口气。“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蝉儿在枝间肆无忌惮地鸣叫,仿佛希望尽情地释放自己的激情,根本不管外界的感受。蝴蝶在阳光下闪亮着翅膀,同伴之间也任意地戏耍,毫不在意旁边有人在注视着它们。
热风扑面、蝉声鸣噪,作者以景衬情, 却彰显出内心的愁闷。诗人在心中默想,若是回到童年时光,自己一定会爬到树上,或是追赶蝴蝶。而如今他只会旁观,而且更感到孤寂。
作者心情低落,看见眼前的景象,也觉得无比怅惘,“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这里采用拟人手法,作者用一个“欺”字,传达出内心的真实感受。日光照射到水面,诗人却感到刺眼,仿佛太阳也欺人太甚。其实都是自己情感的投射,因为落第而感到不悦,于是看什么东西都不顺眼。
“槐膏”二字,照应首句中的“炎”字,也委婉地展现出诗人对于这样的天气叫苦不迭,加上人生到了低谷,几乎就快挺不住了。
前三联写景,尾联抒发感慨,“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作者直抒胸臆,前后相承,水到渠成地抒发了情感。“归故里”三字,进行了概括,交代了这些都是作者夏日归途所见之景。
诗人并非要强,古代书生除了参加科举,没有别的出路。而贫寒之家为了改变命运,省吃俭用,也让学子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唯有金榜题名、仕途成功,才能对得住全家人的辛苦付出。所以“少光辉”三字,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却饱含了辛酸和泪水。
诗人李廓名不经转,几乎没有人听说过,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似乎也是司空见惯,可是这首诗却道出了很多寒士的悲凉心境。诗人孟郊若不是感到进士及第太不容易,也不会一日看尽长安花。而诗鬼李贺也因为未能如愿,才一直闷闷不乐,最后悲惨的结局也令人唏嘘。
作者在这首诗中将议论、描写、抒情、叙事紧密结合,并交替使用这几种表达方式,既呈现了形象的画面,又含蓄地表达了凄楚的心境,不愧为唐诗中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