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州昼锦堂记》是一篇记事散文。文章名为昼锦堂记,实际上主要写了魏国公韩琦非凡的志向和功绩,赞扬了他“德被生民而功施社稷”的远大理想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的丰功伟业。
文章先写了古往今来对官至将相、富贵还乡的看法,然后以苏秦(季子)、朱买臣为例,说明读书人穷困时,连庸人孺子都可以轻侮他,一旦他成了达官显贵,那些庸夫愚妇一而俯首请罪,一面懊悔嗟叹,而春风得意的一介之士则趾高气昂。这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衣锦还乡。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 一句话,“收拾前文, 振起下意”。作者简要介绍了魏国公的身世经历之后, 着重说明了做将相, 得富贵, 都是他早就应当有的; 而且作为仪仗的大旗和三公的命圭, 礼服都不足以显示他的荣耀和显赫; 只有恩及百姓, 功在国家, 并名垂青史、光照后代, 才是他的志向。然后, 作者介绍了相州昼锦堂的来历, 由昼锦堂的石碑上的诗又谈到魏国公对富贵的态度和他的志向, 并描述了他为官从政的不凡表现。因而赞叹道: 魏国公的丰功伟绩, 被刻于钟鼎, 谱进乐章,乃国家之光荣, 不单是乡里的荣耀啊。最后作者表明了写作此文的动机。
为了突出魏国公的超凡脱俗, 反映他高远的抱负, 欧阳修主要采取了对比的写作方法。官至将相,衣锦还乡,是一般读书人所追求的,也是常人所羡慕和赞叹的。作者先对此渲染一番,然后写“惟大丞相魏国公则不然”,对比十分强烈;什么将相富贵,是他早就应该有的;他不象侥幸得志的人,在庸俗的世人面前自夸炫耀;常人引为荣耀的作为仪仗的大旗,不足以表现他的荣耀,常人所追求的三公的命圭和礼服,不足以显示他的显赫;他“不以昔人所夸者为荣,而以为戒”,等等。这些文字都是在进行对比。通过大量、反复的对比,利用对比所产生的强烈反差,表现出魏国公的出类拔萃,使这个确比一般的封建士大夫高出一筹的鲜明形象屹立在了读者面前。
文章结构精巧,连接自然。以议论开始,在对比当中推出“主人公”,从写主人公的简要经历和志向,又自然引出相州昼锦堂,从写昼锦堂处石碑上的诗,又自然进入对魏国公的描写。名为记物,实则写人;写人与记物融为一体。通篇浑然天成,确无雕琢的痕迹。
文章语言婉转流畅,叙事简洁,议论精辟,十分生动传神。例如,文章没有实写魏国公如何处理具体政务,只是简单地写他“至于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笔墨很少,却把魏国公的性格特征和封建政治家的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文章文字虽简,但内涵丰富,富有感情。通过对魏国公的反复赞叹,充分表达了作者对魏国公的敬佩之情,也表现了作者对为官从政的理解,寄托了作者本人的追求。
作者在遣词造句时,十分注意语气声调的变化,使文章富有生气,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据说,就在《相州昼锦堂记》完稿送出数日之后,他又专门派人另送一稿给韩琦,声明前稿有疵,可换此本。韩琦再三核对,只发现文章开头“仕宦”、“富贵”之下,各添了一个“而”字,从而增加了抑扬顿挫之感,与文意更加协调,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此事为历代所传诵,成为文字不厌千回改的佳语。又如,“岂止夸一时而荣一乡哉”和“而其志岂易量哉”两句,采用了反问的句式,通过反问的语气,使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更加突出。“可谓社稷之臣矣”一句,通过感叹句的形式,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魏国公的衷心赞叹。
欧阳修作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主张兴复古道,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反对浮华的文风。在文和道的关系上,既强调道对文的决定作用,也不忽视文采对表现道的重要作用。《相州昼锦堂记》篇幅不长,但内容充实,叙事简洁有法,议论精辟有力,章法曲折变化,语言自然流畅,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文风,也反映了作者的一些政治见解。
《木兰花慢·丁未中秋》是宋代刘克庄的一首关于中秋节的词。
上片写闺中思妇,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下片进行了想象,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思考,流露出一点点的伤感。
虽然在通常情况下,集思广益,从善如流,往往能在做事时有事半功倍,锦上添花的效果.但如果不经思考就接受别人的意见,连旁人的“馊主意”也言听计从,结果只能像那个笨人一样赔了骆驼又折了瓮。
世上不可能有那种“既杀驼,而复破瓮”的傻子,但思想方法呆板,机械的人是不少的。
以譬喻的手段,来使人们获得无上的智慧,这是《百喻经》的根本所在。譬喻的形式就好像用来裹药的树叶,当人有病时,就取出药来用,而自然地将裹药用的叶子扔掉。所以有智慧的人读了这部书,应当抛开譬喻故事的形式,抓住其中所蕴含的意义。这个故事就启示我们:凡事要认真思考,仔细研究,不能因小失大,更不能盲目听从他人的建议。
此诗可分为两层。前四句一连使用了三个典故。“借箸”,用张良的故事。不仅用来代“筹划”一词,而且含有将元载比作张良的意思,从而表明诗人对他的推重。“衣冠就东市”,是用晁错的故事。意在说明元载的主张和遭遇与晁错颇为相似,暗示元载留心边事,有经营的策略。杜牧用晁错来作比较,表现出对晁错的推重和惋惜。“忽遗弓剑”采用黄帝乘龙升仙的传说,借指宪宗之死,并暗指宪宗喜好神仙,求长生之术。这里,诗人对宪宗被宦官所杀采取了委婉的说法,流露出对他猝然逝世的叹惋。以上全用叙述,不着议论,但诗人对河湟迟迟不能收复的感慨却溢于言表。
后四句用强烈的对照描写,表达了诗人鲜明的爱憎。河湟百姓尽管身着异族服装,“牧羊驱马”,处境十分艰难屈辱,但他们的心并没有被征服,白发丹心,永为汉臣。至于统治者,诗人不用直接描写的手法,而是抓住那些富贵闲人陶醉于原先从河湟传入京城的轻歌曼舞这样一个细节,便将他们的醉生梦死之态揭露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的写法有两个特点。一是用典故影射时事。元载、宪宗、张良、晁错、苏武等皆已作古,而其故事各具内涵。二是转折和对比。前四句在意思上即为两组转折,突出壮志难酬的历史遗憾;后四句是将白发丹心的汉臣与沉迷歌舞的“闲人”对比,这里的“闲人”又与前四句中有安边之志的元载、宪宗形成对比。全诗寄寓了很深的讽刺含义。
这首诗的前四句叙元载、宪宗事,采用分承的方法,第三句承首句,第四句承次句。这样写不仅加强了慨叹的语气,而且显得跌宕有致。第三联正面写河湟百姓的浩然正气。“虽”和“尽”两个虚字用得极好,一抑一扬,笔势拗峭劲健。最后一联却又不直抒胸臆,而是将满腔抑郁不平之气故意以旷达幽默的语气表达出来,不仅加强了讽刺的力量,而且使全诗显得抑扬顿挫,余味无穷。这首诗,写得劲健而不枯直,阔大而显深沉,正如明代杨慎《升庵诗话》所说:“律诗至晚唐,李义山而下,惟杜牧之为最。宋人评其诗豪而艳,宕而丽,于律诗中特寓拗峭,以矫时弊。”这首《河湟》鲜明地体现出这种艺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