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齐》全诗二十四句,毛传将其分为五章,前两章每章六句,后三章每章四句。郑玄作笺,将其改为四章,每章均为六句。相比较而言,毛传的划分更为合理,故后代大多从之。
首章六句,赞美了三位女性,即“周室三母”:文王祖母周姜(太姜)、文王生母大任(太任)和文王妻子大姒(太姒)。但其叙述顺序却并非按世系进行,而是先母亲,再祖母,后妻子。孙鑛对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却从太任发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后以‘嗣徽音’实之,极有波折。若顺下,便味短。”(陈子展《诗经直解》引)说此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极有波折”尚可一听。马瑞辰对此亦曰:“按‘思齐’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任,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任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错综,不必以思媚周姜为大任思爱大姜配大王之礼也。”(《毛诗传笺通释》)
《毛诗序》谓此诗主旨是“文王所以圣也”,孔颖达疏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欧阳修亦曰:“文王所以圣者,世有贤妃之助。”(《诗本义》)按此之意,文王是由于得到其母其妻之助而圣,所以此诗赞美“文王所以圣”即是赞美周室三母。但整首诗只有首章言及周室三母,其余四章片言未提,正如严粲所云:“谓文王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止是首章之意耳。”(《诗缉》)毛传和郑笺是将首章之意作为全诗之旨了。其实此诗赞美的对象还是文王,赞美的是“文王之圣”,而非“文王之所以圣”。首章只是全诗的引子,全诗的发端,重心还在以下四章。
二章六句,包含两层意思。前三句承上而来,言文王孝敬祖先,故祖神无怨无痛,保佑文王。后三句言文王以身作则于妻子,使妻子也像自己那样为德所化;然后又作表率于兄弟,使兄弟也为德所化;最后再推及到家族邦国中去。这三句颇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意味。毛传将此章第四句“刑于寡妻”的“刑”训作“法”,郑玄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除此诗外,“刑”在《诗经》中还出现五次,共有两种解释:一为名词的“法”,一为动词的“效法”。此诗的“刑”是动词,所以还是解释“效法”为好,况且郑玄所说的“礼法”是后起的概念,恐非文王时就有。“刑于寡妻”即“效法于寡妻”,也就是“被寡妻所效法”,所以“刑”逐渐又引申为“型”,即典型、模范,此诗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从第三章开始,每章由六句转为四句。第三章的前两句承上章的后三句而来,以文王在家庭与在宗庙为典型环境,言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后两句“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进一步深化主题。“不显”一词在《诗经》中还有十一见,其中十处作“丕显”(即很显明)解,唯有《大雅·抑》“无日不显,莫予云觏”作“昏暗、不明亮”解,意即:莫说因为这里光线昏暗而无人能看见我。朱熹《诗集传》释曰:“无日此非显明之处,而莫予见也。当知鬼神之妙,无物不体,其至于是,有不可得而测者。”此诗的“不显”亦是这个意思。《诗集传》释此句曰:“不显,幽隐之处也……(文王)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也就是说此句意谓:文王即使身处幽隐之处,亦是小心翼翼,而不为所欲为,因为他觉得再幽隐的地方也有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此处甚有后代“慎独”的意味。第四句的“无射”在《诗经》中凡三见,其他二处均作“无斁”解,此处恐亦不例外。“无斁”是无厌不倦之意。“无射亦保”的“保”即《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的“保”,全句谓文王孜孜不倦地保持美好的节操。
如果说第三章言文王“修身”的话,那么最后两章就是“治国”了,所以方玉润说:“末二章承上‘家邦’推广言之。”(《诗经原始》)第四章的前两句“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谓文王好善修德,所以天下太平,外无西戎之患,内无病灾之忧。诸家有关“瑕”、“殄”二字的解释五花八门,繁不胜繁。其实这二字意义相近,《尚书·康诰》有“不汝瑕殄”,“瑕”“殄”并称,孔安国传曰:“我不汝罪过,不绝亡汝。”可见二字均有伤害、灭绝之义。第四章后两句“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各家的解释亦是五花八门,越说越糊涂,还是《诗集传》说得最简单明了:“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
最后一章不难理解,主要讲文王勤于培养人才,只是最后一句“誉髦斯士”,稍有争议。高亨《诗经今注》说:“‘誉髦斯士’,当作‘誉斯髦士’,‘斯髦’二字传写误倒。《小雅·甫田》:‘燕我髦士。’《大雅·棫朴》:‘髦士攸宜。’都是髦士连文,可证。”其实不必这样推断。“誉”是好的意思,“髦”是俊的意思,在此均用作动词,“誉髦斯士”就是“以斯士为誉髦”。
薛瑄说:“《思齐》一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备焉。”(见《传说汇纂》)确实,它反映出传统道德在文王身上的完满体现。
王翰的《凉州词》是一首曾经打动过无数热血男儿心灵深处最柔弱部分的千古绝唱。诗人以饱蘸激情的笔触,用铿锵激越的音调,奇丽耀眼的词语,定下这开篇的第一句。
“葡萄美酒夜光杯”,犹如突然间拉开帷幕,在人们的眼前展现出五光十色、琳琅满目、酒香四溢的盛大筵席。这景象使人惊喜,使人兴奋,为全诗的抒情创造了气氛,定下了基调。
“欲饮琵琶马上催”是说正在大家准备畅饮之时,乐队也奏起了琵琶,更增添了欢快的气氛。但是这一句的最后一个“催”字却让后人产生了很多猜测,众口不一,有人说是催出发,但和后两句似乎难以贯通。有人解释为:催尽管催,饮还是照饮。这也不切合将士们豪放俊爽的精神状态。“马上”二字,往往又使人联想到“出发”,其实在西域胡人中,琵琶本来就是骑在马上弹奏的。“琵琶马上催”,应该是着意渲染一种欢快宴饮的场面。
诗的最末两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顺着前两句的诗意来看应当是写筵席上的畅饮和劝酒,这样理解的话,全诗无论是在诗意还是诗境上也就自然而然地融会贯通了,过去曾有人认为这两句“作旷达语,倍觉悲痛”。还有人说:“故作豪饮之词,然悲感已极”。话虽不同,但都离不开一个“悲”字。后来更有用低沉、悲凉、感伤、反战等等词语来概括这首诗的思想感情的,依据也是三四两句,特别是末句。“古来征战几人回”,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清代施补华说这两句诗:“作悲伤语读便浅,作谐谑语读便妙,在学人领悟。”(《岘傭说诗》)这话对我们颇有启发。
之所以说“作悲伤语读便浅”,是因为它不是在宣扬战争的可怕,也不是表现对戎马生涯的厌恶,更不是对生命不保的哀叹。回过头去看看那欢宴的场面:耳听着阵阵欢快、激越的琵琶声,将士们真是兴致飞扬,你斟我酌,一阵痛饮之后,便醉意微微了。也许有人想放杯了吧,这时座中便有人高叫:怕什么,醉就醉吧,就是醉卧沙场,也请诸位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早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可见这三、四两句正是席间的劝酒之词,而并不是什么悲伤之情,它虽有几分“谐谑”,却也为尽情酣醉寻得了最具有环境和性格特征的“理由”。“醉卧沙场”,表现出来的不仅是豪放、开朗、兴奋的感情,而且还有着视死如归的勇气,这和豪华的筵席所显示的热烈气氛是一致的。
这是一个欢乐的盛宴,那场面和意境决不是一两个人在那儿浅斟低酌,借酒浇愁。它那明快的语言、跳动跌宕的节奏所反映出来的情绪是奔放的,狂热的;它展现出的是一种激动和向往的艺术魅力,这正是盛唐边塞诗的特色。
也有人认为全诗抒发的是反战的哀怨,所揭露的是自有战争以来生还者极少的悲惨事实,却出以豪迈旷达之笔,表现了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情绪,这就使人透过这种貌似豪放旷达的胸怀,更加看清了军人们心灵深处的忧伤与幻灭。
祭文中的千年绝唱——韩愈《祭十二郎文》
南宋学者赵与时在《宾退录》中写道:“读诸葛孔明《出师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令伯《陈情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读韩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友。”〈〈祭十二郎文〉〉是一篇千百年来传诵不衰,影响深远的祭文名作,不管我们对文中的思想感情作如何评价,吟诵之下,都不能不随作者之祭而有眼涩之悲。
感情真挚,催人泪下
韩愈写此文的目的不在于称颂死者,而在于倾诉自己的痛悼之情,寄托自己的哀思。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调骨肉亲情关系。作者与老成,名为叔侄,情同手足,“两世一身,形单影只”。今老成先逝,子女幼小,更显得家族凋零,振兴无望。这在注重门庭家道的古代,引起韩愈的切肤之痛是理所当然的。二是突出老成之死实出意外。老成比作者年少而体强,却“强者夭而病者全”;老成得的不过是一种常见的软脚病,作者本来不以为意,毫无精神准备,因而对老成的遽死追悔莫及,意外的打击使他极为悲痛。三是表达作者自身宦海沉浮之苦和对人生无常之感,并以此深化亲情。作者原以为两人都还年轻,便不以暂别为念,求食求禄,奔走仕途,因而别多聚少,而今铸成终身遗憾。作者求索老成的死因和死期,却堕入乍信乍疑,如梦如幻的迷境,深感生命瓢忽,倍增哀痛。
不拘常格,自由抒情
祭文原本偏重于抒发对死者的悼念哀痛之情,一般是结合对死者功业德行的颂扬而展开的。本文一反传统祭文以铺排郡望、藻饰官阶、历叙生平、歌功颂德为主的固定模式,主要记家常琐事,表现自己与死者的密切关系,抒写难以抑止的悲哀,表达刻骨铭心的骨肉亲情。形式上则破骈为散,采用自由多变的散体。正如林纾在〈〈韩柳文研究法韩文研究法〉〉中所说:“祭文体,本以用韵为正格……至〈〈祭十二郎文〉〉,至痛彻心,不能为辞,则变调为散体。”全文有吞声呜咽之态,无夸饰艳丽之辞,为后世欧阳修〈〈陇冈阡表〉〉、归有光〈〈项脊轩志〉〉、袁枚〈〈祭妹文〉〉等开辟新径。这种自由化的写作形式,使作者如同与死者对话,边诉边泣,吞吐呜咽,交织着悔恨、悲痛、自责之情,因而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语言朴素,行云流水
这篇祭文强烈的感情力量,能如此深刻地感染读者,也得力于作者高超的语言文字技巧。它全用散文句调和平易晓畅的家常生活语言,长长短短,错错落落,奇偶骈散,参差骈散,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得不止;疑问、感叹、陈述等各种句式,反复、重叠、排比、呼告等多种修辞手法,任意调遣,全依感情的需要。再加之作者取与死者促膝谈心的形式,呼“汝”唤“你”,似乎死者也能听到“我”的声音,显得异常自然而真切。这样全文就形成了一种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气势和令人如闻咳謦的感情氛围。文章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拥抱住了它的读者。
边诉边泣的语言形式
作者采用与死者对话的方式,边诉边泣,吞吐呜咽,交织着悔恨、悲痛、自责等种种感情,似在生者和死者之间作无穷无尽的长谈。如写闻讣的情景,从“其信然邪”到“未可以为信也”,再到“其信然矣”,语句重叠,表现其惊疑无定的心理状态。末尾“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一段,多用排句,情绪激宕,一气呵成。这一切又都从肺腑中流出,因而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词的上片直接点题,夹叙夹议,主要通过史实,引发人们对岳飞蒙冤受屈产生愤慨。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起首从叙事起,引出以下直至终篇的慷慨。残碑的发掘出土,以铁的事实证明高宗当年褒奖岳飞千真万确。这便是“倚飞何重”的证据,可后来为什么又把岳飞残酷地杀害了呢?
“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词人举古来不合理之事相对照,以见岳飞之冤。
“最无辜、堪恨又堪悲,风波狱。”末二句归结到“后来何酷”的事实。上阕略叙事实,深致感叹,于感叹中连发三层疑议,层层紧逼,引起无限激愤,自然导入下片对事理的分析。
下片剖析岳飞被杀的原因。
“岂不念,封疆蹙;岂不念,徽钦辱。”岂不念国家的疆界在敌人侵略下日渐缩小,岂不念徽钦二帝被俘的耻辱。这本不成问题的,作为问题提出来,正在于它出于寻常事理之外,那只能是别有用心了。
“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实乃一针见血之论。鞭辟入里,不仅辛辣地诛挞了宋高宗丑恶的内心世界,也是数千年帝王争位夺权史中黑暗内幕的大曝光,读后令人拍案击节。“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二句揭出高宗必杀岳飞的原因。高宗为了保住自己的帝位,可以置徼钦二帝死活于不顾。岳飞一贯主张抗金,恢复中原,且到朱仙镇大捷,中原恢复有望,再发展下去,势必直接危及高宗帝位。岳飞被杀害,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结尾二句归到岳飞悲剧的产生,乃出于君相的罪恶默契。暴露了高宗的卑鄙自私的龌龊心理,岳飞之冤狱也可以大白于天下了。
此词纯以议论着笔,可当作一篇精彩的史论来读。全词以敕碑引发,渐次深入,既对岳飞的遭遇表示了深刻的同情,又对宋高宗不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残害忠良进行毫不留情地挞伐,语言犀利。此词犹如一篇宣判词,揭示了虚伪自私的宋高宗的真面目。它痛快淋漓,极具史胆史识,可谓咏史词的杰作。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