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后,不久便被诬下狱。仪凤四年(679)六月,改元调露(即调露元年),秋天,骆宾王遇赦出狱。是年冬,他即奔赴幽燕一带,侧身于军幕之中,决心报效国家。《易水送别》一诗,大约写于这一时期。
从诗题上看。这是一首送别诗。从诗的内容上看,这又是一首咏史诗。诗人在送别友人之际,发思古之幽情,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无限仰慕,从而寄托他对现实的深刻感慨,倾吐了自己满腔热血无处可洒的极大苦闷。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这两句通过咏怀古事,写出了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此地指易水,易水源自河北易县,是战国时燕国的南界。壮士指荆轲,战国卫人,刺客。《史记·刺客列传》载,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奉命入秦刺杀秦王,太子丹和众宾客送他到易水岸边。临别时,荆轲怒发冲冠,慷慨激昂地唱《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然后义无反顾,勇敢地启程。这位轻生重义、不畏强暴的社会下层英雄人物,千百年来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受到普遍的尊敬和爱戴。诗人骆宾王长期怀才不遇,侘傺失志,亲身遭受武氏政权的迫害,爱国之志无从施展,因而在易水送友之际,自然地联想起古代君臣际会的悲壮故事,借咏史以喻今,为下面抒写怀抱创造了环境和气氛。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两句,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昔时人即指荆轲。没,死亡。荆轲至秦庭,以匕首击秦王未中,被杀。这两句诗是用对句的形式,一古一今,一轻一重,一缓一急,既是咏史又是抒怀,充分肯定了古代英雄荆轲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倾诉了诗人的抱负和苦闷,表达了对友人的希望。陶渊明曾有《咏荆轲》诗说:“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达了对荆轲的崇敬与惋惜之情。宾王此诗,同陶诗交相辉映,但在意境的创造上更为含蓄有味。“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寓意丰富,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首先,“寒”是客观的写景。此诗作于冬天,冬天北方的河水自然是寒冷的。其次,“寒”是对历史的反思。荆轲这样的古代英雄,虽然奇功不就,但也令人肃然起敬,诗人是怀着深切缅怀之情的。荆轲其人虽然早就不复存在了。可这位英雄疾恶如仇、视死如归的英风义概还在,作为历史见证的易水河还在。诗人面对着易水寒波,仿佛古代英雄所唱的悲凉激越的告别歌声还萦绕在耳边,使人凛然而产生一种奋发之情。复次,“寒”也是对现实的概括。诗人于易水岸边送别友人,不仅感到水冷气寒,而且更加觉得意冷心寒。“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咏怀)的骆宾王,有着远大志向,他愿洒满腔热血,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然而现实是“天子不见知,群公讵相识”(《夏曰游德州赠高四》),生不逢时,沉沦寂寞,诗人心中充满孤愤不平之气,如易水河一样,悠悠不尽。诗人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孤独中,只好向知心好友倾诉难酬的抱负和无尽的愤懑。诗人感怀荆轲之事,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也是将别时对友人的一种激励。
这首诗的中心在第四句,尤其是诗尾的“寒”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寒”字,寓情于景,以景结情,因意构象,用象显意。景和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描绘,情和意,是诗人对客观对象在审美上的认识和感受。正如古人所说:“象者,出意者也。”诗人在自然对象当中,读者在艺术对象当中。发现了美的客观存在,发现了生命和人格的伟大表现,从而把这种主观的情和意,转移到客观的景和象上,给自然和艺术以生命,给客观事物赋予主观的灵魂,这就是诗歌创作和欣赏当中的“移情作用”。“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正是这种移情作用的物质符号,这是此诗创作最为成功之处。这首诗题为送别,可又没有交待所别之人和所别之事,全诗纯为咏史抒怀之作。但吟诵全诗,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壮别场景如在目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所咏的历史本身就是壮别,这同诗人送友在事件上是相同的。而古今送别均为易水河岸,在地点上也是相同的。易水跨越古今,诗歌超越了时空,全诗融为一体。一古一今,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同时交待,最后统一在“今日水犹寒”的“寒”字上,诗的构思是极为巧妙的。
这首诗以强烈深沉的感情,含蓄精炼的手法,摆脱了初唐委靡纤弱的诗风影响,标志着唐代五言绝句的成熟,为唐诗的健康发展开拓了道路。
这首诗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慨心情。
诗共十二句。开头四句,紧扣“不遇”题旨,连用四个“不”字,反复叙写自己困顿失意的情形。北阙,指朝廷。首句是说自己,向朝廷上书,陈述自己的政见,表达用世的要求,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次句化用汉代杨恽《拊缶歌》:“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的句子,意思是说自己退隐躬耕,因为天时不顺,没有获得好收成,衣食无着。第三句反用晋伏滔参加孝武帝召集的百人高会,受到孝武帝垂青的故事(《世说新语·宠礼》),借指自己不能挂名朝籍的不幸遭遇。五侯,用汉成帝同日封其舅王谭等五人为侯的典故(《汉书·元后传》),此处泛指权贵。第四句意思是:阿谀奉承权贵,可以获得利禄,但自己的性格刚正不阿,不愿这样做,只能沉沦困顿。
接着的四句,描写主人公不遇失意后漂泊困窘的生活。河朔,。茂陵,。主人公落魄以后,远游河朔,投靠一位朋友为生。但滞留他乡,依附他人的生活,使他心中产生了深沉的乡思。家人住在京城,风尘阻隔,音信全无,他们都平安无事吧?还是暂且留在北地,登山临水,流连赏玩吧。即使春天已经来到人间,和风吹拂,杨柳依依,最能惹起人的旅思,也全然不管。既思乡怀人,却又宁愿继续漂泊他乡,主人公这一矛盾的心理,极深刻地反映了他失意以后凄楚、哀伤悲愤的心情。
最后四句,主人公向友人陈述他对世俗的态度和自己的人生理想。他说:今天世上的人,只为自己着想,自私自利,我对这种现象大为不悦,内心十分鄙视。这一点,你是应当了解的。我希望先济世致用,然后功成身退,去过闲适的隐逸生活,岂肯一辈子庸庸碌碌,毫无成就,枉做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主人公在失意潦倒、栖迟零落的境遇下,仍然说出如此高亢激昂的誓言,表现出他仍然有强烈的用世要求。
这首诗每四句一转韵,诗意亦随之而转换,是七古体裁中典型的“初唐体”,说明了王维的诗歌创作受初唐的影响很深。但诗中所表现的虽失意不遇,仍然昂扬奋发的进取精神,则是盛唐封建知识分子普遍的精神风貌和人生态度。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