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五言古诗,作于垂拱元年(685)诗人赴梓州(今四川三台县)任司法参军途经巫峡时。诗人此次由太子詹事司直光崇文馆学士调出为梓州司法参军,是受从弟杨神让附徐敬业叛乱的牵连,带有贬谪的性质,因此心境郁悒,沿途写下的几首山水诗都有忧郁不平之气,而本诗是较典型地体现了作者当时的心灵活动的一篇。
全诗十六句,分为两部分,前八句写所见,后八句写所思。首四句总写巫峡的气势,先化用古歌“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盛弘之《荆州记》)之意,叙述巫峡之长,然后通过对悬崖峭壁的描绘衬托巫峡之险:岩峦重叠一望无际,层层壁立的峭崖上摩云霄(苍苍,天色,出《庄子》)。三四两句用平视和仰视的角度展现了巫峡的幽深窅远和两岸峭壁的险峻。郦道元《水经注·江水》曾这样描写三峡:“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月”。杨炯这里显然是受其影响的,但诗人并没停留在这一般的描绘上,从第五句开始,诗人对巫峡的险状进行了具体刻划。“绝壁岩天险”四句应是写一处具体的险要,它岩立江中,上面长满青苔,就是在夜里也看得很清楚。下面流急浪险,哪怕没风也波涛喷激,令人心惊。这是诗人夜中乘舟途经、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看来诗人不知其地名。难以称名指实,但这么一来,就使得它由实变虚,部分地超脱了现实,带上一种象征意义——与诗人的境遇相映衬,成为仕途凶险的象征。
诗人遭到政治上的打击,远贬殊方。此刻面对巫峡风波之险,自然就联想到仕途的凶险莫测,于是一连串的感触油然而生。从第九句开始,诗转入后半部的情绪抒写,与前面的景物描绘构成对称的格局。“忠信”四句承上用比喻表达自己的信念:只要自己光明磊落,恪守着以忠事君、以信处世的准则,象这样泛舟历险又有什么可忧惧?“砥柱”在河南三门峡,俗称三门山,黄河分流包山而过,是水流极险急之处。“吕梁”即吕梁山,在山西省西部,相传大禹治水曾闢吕梁洪通黄河。“可以涉砥柱,可以浮吕梁”两句一言其险,一言其远,泛言可以行于四方,化险为夷。诗人由行舟所历的天险联想到宦途所遭人祸,就信笔借行舟为喻,表达自己坚定的信念。虚实之间,过渡巧妙自然,了无痕迹。至此为止,诗中的情调一直是开朗自信的,前途充满了希望。然而诗人毕竟身处逆境,当走上贬谪之途的此际,怎么可能没有一丝伤感呢,尤其是自己遭贬纯属无故株及,自不免怨愤不平。“美人”两句就表达了这种情绪。古诗中美人常用来比喻理想或君主、友人,这里是比喻君王,而以灵芝自喻,两句意思说自己远离朝廷,空有忠贞和才干不能进用、报效。托词虽婉,心情却颇为激切,诗人对自己忠而见疏、怀才不用的遭际深觉不平,可是又无可奈何。在这种心情下,听到峡中凄厉哀绝的猿啸,他不由得一阵伤感,潸然泪下了。《水经注》载:“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屡引凄异,空岫传响,哀转久绝。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诗人在这里将典故与现实、环境与心情融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情景交融、联想丰富的艺术境界,读来令人对作者的遭遇产生深深的同情。
写山水而寄托自己的情思,是中国古代山水诗的一个特色。在这样的山水诗中,山水景物不再是单纯的观赏对象。而成为与作者的心境相感发相映衬的表现媒介。作者寄意于山水,是为了抒发情感,因此,诗中的景物描绘有时就不那么刻意求工。杨炯这首诗就是如此,它写景雄浑开阔而不求工细,为主体的情感活动构成了恰当的背景。
此诗的头四句以陇上流水来映衬诗人的独身远行。“远行客”是诗人自称。诗人登上陇山之巅,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诗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非常相似的。“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鸣声呜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以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无尽。
诗的后四句是诗人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浅才通一命”,这里是指诗人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实际上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诗人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孤剑适千里”,大有慷慨行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指明了诗人此番远行的原因。诗人并非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呵。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当时世风,要作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作不成官的,因此高适说“从来感知己”。“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原因则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正是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波澜起伏,曲折多变。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由此诗可见一斑。
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