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创作此诗时正处于危难的境地,他因为皇室政治突变而被送入死牢。他在诗中用四言的句式与大量的典故说明自己跟随永王完全是为了平灭叛乱,并恳请当时的宰相崔涣能够理解他的做法,免除自己的罪名。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头十六句为第一部分,诗人运用神话传说作比喻,写安史之乱带来的灾难,国土板荡,生灵涂炭,自己也蒙冤入狱。“共工”以下八句,概括出安史之乱造成严重局面,有如凶神恶煞摧折天柱,鲲鲸鱼龙兴风作浪,战乱中生灵涂炭,玉石俱焚。“仰希”以下四句,盼望早日平定叛乱,解民倒悬。连用了李广射石、鲁阳挥戈的典故,非常切合当时冠军平叛战争紧急而艰苦的形势。“邹衍”以下四句,暗喻自己尽忠保国反而蒙受冤狱。诗人不敢正面抗争,而以邹衍含冤、六月飞霜的历史传说和自己的“微诚不感”,身陷囹圄的悲惨遭遇作鲜明对照,委婉曲折地表达悲愤的心情和希望对方为之昭雪的意愿。
中间十二句为第二部分,诗人慨叹自己未能效法先贤见机行事,及时引退,以致蒙受屈辱,备尝铁窗系囚之苦。“苍鹰”以下四句,将当时法律烦酷、狱吏森严和贤才凋敝、朝政衰败现象对比出之,讽喻之意,言外可见。“斯文”以下八句,惋惜自己没有能及时隐退。其中“斯文未丧,东岳岂颓”两句是借孔子来比喻朝中贤臣。接着以穆生和邹阳两位先哲因能见机而退,终于摆脱灾难的事迹,对照自己的困境,发出“二公所咍”之叹。感叹之余,颇含愧悔之意。“骥不骤进”,典出宋玉《九辩》,“麟何来哉”典出《家语·辩物篇》。李白用此二典一方面是表白自己出山从政本意是出于爱国,并不是趋炎附势、搞政治投机;另一方面也是痛惜自己参加永王幕府不是时候,触犯了当局。
最后十六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诗人联系家庭妻离子散的悲惨情况,表达自己内心深沉的哀愤和忧愁;同时也表达了对崔涣的希望。“星离”八句,抒写变乱中家室离散,内心如焚的情景。李白在浔阳狱中时,其妻宗氏在豫章(今南昌),女平阳,儿伯禽流落穆陵关(今山东沂山北),其他亲戚也散于各地,所谓“穆陵关北愁爱子,豫章天南隔老妻。一门骨肉散百草,遇难不复相提携”《万愤词投魏郎中》,就是当时境遇的写实。这使他十分忧愤,因此即使有金瑟奏乐,玉壶斟酒,也只能成为忧愁的媒介物。“台星”八句,则希望崔涣等朝廷大臣执法量刑,宽大为怀,能为自己昭雪伸冤,使自己这块有瑕之材,为李唐王朝效力;使自己这堆覆盆下的寒灰,能再沐三光,重新燃烧发热。
作者在诗中以大量典故申诉自己的冤情,这是此诗的第一个显著特点。全诗用典二十来处,举凡古代神话、历史故事、名人轶事、成语警句等,莫不拈以为诗,而且都显得十分精确贴切。
叙事简洁,抒情委婉,两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是此诗的第二个艺术特色。诗中以“见机苦迟”四字表达自己懊悔就李璘之辟入幕,并以穆生、邹阳的故事来反衬,联系自然,显得十分真实,没有丝毫虚伪做作。诗写个人遭遇时,联想到一家离乱的悲惨处境,用“星离一门,草掷二孩”两句来概括,既洗练简明,又婉转悱恻,催人泪下。紧接着“万愤”一下六句继以强烈的抒情,倾吐自己内心的悲愤忧愁,已达到饮食奏乐“尽为愁媒”的地步。其忧愤之深,可以想见。简洁的叙事结合强烈的抒情,使此诗具有感人肺腑的魅力。
全诗感情悲愤,沉郁典雅,节奏急促,用典切当,在李诗中较为少见,体现了李白诗歌风格的另一侧面。
这首小诗遣词用字极为平易简淡,状物抒情活泼生动。它出现在“因仍历五代,秉笔多艳冶”的宋初,尤为难得,也传达了诗人高洁不俗的精神情趣。
第一、二两句描绘了夕阳西下,余晖斜照,江面上飘着一只搭有苇蓬的小船,“半日”说明小船已经飘荡很久了,坐在船舱里的诗人通过蓬顶透下的日光,也知道天色已晚,时近黄昏。从江面的吟诵声中可以看出,此刻诗人既无意过江又不急于返岸。这吟诵声在这风平浪静、薄雾降临的江面上显得格外清晰。无人欣赏与唱和,是那样的孤寂,从而看出江面只有作者一人一舟。这两句描绘了一幅有声的图画,画面孤寂而冷清。
第三、四两句,写尽诗人孤独之感,那一只只单足翘立、曲颈对窗的鹭鸶,仿佛理解人情、通晓事理。他们静静地伫立着,不时伸头探脑窥视着船舱里的诗人,似乎在聆听诗人吟诵。伴随着诗人泛舟,诗人于是对它们倾诉衷肠。诗人之“意”就是直道而行及“成败观千古,施张在思维”(《滴居感事》)的抱负,“屈于身兮不屈其道”(《三黜赋》)的决心,以及“薄宦苦流离,壮年心更衰”(《春日官舍偶题》)的苦闷等,诗人的“意”是复杂的,而这里用“唯有”二字重重勾勒,则他人不知“我意”,不言而喻。愤懑之气、寂寞之心见于言外。给读者留下无穷的寻味余地。同时鹭鸶便是诗人的知音,所以他逗留船上半日孤吟未过江,他要把所有的“意”向鹭鸶倾诉。“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诗人的这种写法正符合此刻他的心境。后两句通过写鹭鸶对他有情,从而表现他对鹭鸶的喜爱和对污浊官场的厌恶,正反映了人世对他的无情以及孤独的处境,这正是这首诗的“奇趣”之所在。
此诗以动静结合的特点着力渲染写景,人与野禽和谐相处的动人画面,使诗意与画意相互生发,趣味隽永,引人无限想遐思,风格朴素而饶有风韵,自然而颇见情趣清新悦目。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是一首充满禅趣的妙诗,全篇抓住嘉陵江水声展开构思。
发端两句借大禹治水的传说写嘉陵江水声的由来。意思是说,大概由于大禹的神奇力量,他凿开险峻的山崖,使飞流急湍奔腾直泻,发出巨响。起笔即紧扣诗题,显得气势雄伟。
诗的三、四两句写诗人夜宿出门店,由于水声的喧闹,通夜无法安寝。这两句一方面承接上文,进一步具体写出嘉陵江水声之大;另一方面又极自然地引发出下文对水性的议论。这是阐发禅理、表现禅趣的转折点。
而五、六、七、八四句借水声与山石激荡出巨响的自然现象展开议论,颇含哲理。大意是说,水性本来是安静的,山石也不会发出声响,可是两者一激荡,竟发出惊雷一样的巨响,完全丧失了水石的本性。我们从这一自然现象中,可以悟出很深的禅理:人在社会中,应当以无念为宗,不取不舍,不染不著,任运自然,自在解脱,应当象水石一样保持安静和无声的本性,清静无为,也就具备了佛性。水石保持住本性就具备了佛性,人向自性中求取,保持住清静无为的本性,也就具备了佛性。韦应物这种思想带着很浓的消极成分,应予批判。不过,从这首诗中,却可看出韦应物禅学修养是很深的。
诗的最后两句,表示自己写这首诗的目的是以此赠给深上人,彼此交流禅学心理,并对深上人彻悟物我之情的禅学修养无限向往。诗的结尾颇有意味,诗人提出了问题,但是自己并不去回答,而是把疑惑推给了老友,有一种故意责难的狡黠。另一方面传达了一种深奥的禅意,表达了诗人对于物性和人情的感悟。因为人的心性在遇到外物相激时,也会产生强烈反映,物性和人情本来就是相通的。我们不知道深上人是如何作答的,事实上,这个问题也不需要回答。这个结尾,写得既很切题,又留有余味,不失韦氏平淡有味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