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一个女子痴心地渴望着,等待着重新见到那位朝思暮想的“君子”,她望穿秋水,等得心碎神伤。其实那位“君子”,恐怕压根儿已将她忘个罄尽。这首诗的内容实有揶揄嘲弄这位“君子”“二三其德”的况味。
全诗三章,章六句。首章用鹯鸟归林起兴,也兼有赋的成分。鸟倦飞而知返,还会回到自己的窝里,而人却忘了家,不想回来。这位女子望得情深意切。起首两句,从眼前景切入心中情,又是暮色苍茫的黄昏,仍瞅不到意中的“君子”,心底不免忧伤苦涩。再细细思量,越想越怕。她想:怎么办呵怎么办?那人怕已忘了我!不假雕琢,明白如话的质朴语言,表达出真挚感情,使人如闻其声,如窥其心,这是《诗经》语言艺术的一大特色。从“忘我实多”可以揣测他们间有过许许多多花间月下、山盟海誓的情事,忘得多也就负得深,这位“君子”实在是无情无义的负心汉。不过诗意表达得相当蕴藉。
“山有……隰有……”是《诗经》常出现的起兴成句,用以比况物各得其宜。上古时代先民物质生活尚不丰富,四望多见山峦坑谷正是历史的必然。那颙望着的女子瞥见晨风鸟箭样掠过飞入北林后,余下所见就是山坡上有茂密栎树和洼地里有树皮青白相间的梓榆。三章则换了两种树:棣和檖。之所以换,其主要作用怕是在于换韵脚。万物各得其所,独有自己无所适从,那份惆怅和凄凉可想而知,心里自然不痛快。三章诗在表达“忧心”上是层层递进的。“钦钦”形容忧而不忘;“靡乐”,不再有往事和现实的欢乐;“如醉”,如痴如醉精神恍惚。再发展下去,也许就要精神崩溃了。全诗各章感情的递进轨迹相当清晰和真实可信。
这首《胡笳歌送颜真卿使赴河陇》从对悲壮的胡笳声的描写中,表现了与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
胡笳吹奏之声如人之悲鸣。汉末蔡文姬曾作过《胡笳十八拍》,用以配合胡笳的伴奏而歌唱,倾诉乱离的悲苦。但岑参的这首诗,悲中有壮,表现出特有的风格。诗人从三个方面,用不同的手法,反复、深入地表现胡笳的悲壮。
第一个方面,是开始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与“胡人”的吹奏情形结合起来写。诗中用红胡子、绿眼睛的“胡人”形象,来渲染异域情调,同时用“楼兰征戍儿”的“愁杀”来衬托胡笳声音之悲,“君不闻”三个字,隐隐透露出豪壮的情调。
第二个方面,是中间四句,将胡笳之声与边地的荒凉冷落情景结合起来写。这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安排在晓月欲坠之时,那刺骨的寒气,那呼啸不停的北风,与胡笳的悲声融为一片,似乎充塞宇宙,使天地也为之寒栗,这边塞的荒寒之境,使得胡笳之声倍增其悲。
第三个方面,是最后四句,作者把胡笳之声与送别直接结合。这四句在深情的诉说中,表现了诗人对友人的无限厚意。“秦山遥望陇山云”,是指自己对颜真卿走后的怀念,但云遮雾障,望而不见,流露出一丝怅惘,正与胡笳的悲声相一致;“边城夜夜多愁梦”,又从边地着笔,悬希望颜真卿对自己的思念,直接与笳声相连。这两层意思,把送别时依依难舍之情,与笳声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收到了动人的效果。尽管如此,诗中并无寻常送别那种凄然悲切的情调,从“秦山”、“陇山”、“边城”等字面中,仍然透出一种雄壮气魄。特别是最后一句,但用问句作结,意思并没有那么肯定,其中也包含着“不喜闻”而不得不“闻”之意。这些深长的余味,给全诗增加了悲而且壮的气氛。正如周啸天先生所说:“诗中的边关是那么哀怨又那么令人神往,月下胡笳的声音那么催人泪下又那么富于魅力,读者感同身受。大抵诗人这时已隐约下定亲历塞垣的雄心,此诗可谓其边塞诗的前奏。”(见《岑诗综论》)
这首诗为七言古诗,但开始却用八字句起头,用“君不闻”三字领起,显出陡然而起的气势。首句是问句,末句也是问句,前后呼应十分紧密。“胡笳怨兮将送君”,又用了楚辞句式,倍增激情。中间使用“顶真”手法,如“紫髯绿眼胡人吹。吹之一曲犹未了”、“胡人向月吹胡笳。胡笳怨兮将送君”,语势贯通。全诗换韵频繁,开始四句作一韵(支微通押),较为舒缓;中间四句两句一转韵,平仄交替,由舒缓而变得特别急促;最后又四句作一韵,逐渐回复舒缓。这种错综交织的安排,恰切地表现了起伏顿宕、悲壮淋漓的激情。
此诗写一位尊贵的男子驾车驱驰在浚邑郊外的大道上,车马隆隆,旗帜飘扬。接下来是对旗帜和车马的特写:旄是“素丝纰之”,用素丝织的流苏镶在旗帜的边上,可见其色彩鲜明及飘扬姿态;马是“良马四之”,四匹高头大马驾车而行,十分气派,意气风发。
第二、三章意思相近,但比第一章旗帜越来越漂亮,距离浚邑越来越近,车马排场越来越盛。而离目的地越近,其情越怯。
此诗全用赋体,采用重章叠句的结构,但完全重复的句子仅“彼姝者子”一句,这似乎也突出了那位“姝者”在全诗中的重要性。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西方美人’,亦称圣王,则称贤以姝,亦无所疑。”持“美好善说”的毛诗说以为“姝者”是卫国好美善的大夫,持“访贤说”的朱熹则以为“姝者”是卫国的贤人,但他们都认为“之”指代的是卫大夫。毛诗说以“之”为“贤者乐告以善道”(《毛诗序》)的对象,朱熹以“之”为“答其礼意之勤”(《诗集传》)的对象。“之”指代的应是上文的“彼姝者子”,若取“访贤说”,那“之”必然是指被访的贤人。“何以畀(予,告)之”,正是访贤大夫心中所想的问题:将赠送他们什么东西以示礼敬?将告诉他们哪些事需要请教?
关于诗中是“四之”“五之”“六之”,《毛传》解为“御四马也”“骖马五辔”“四马六辔”,认为“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是说大夫驾车建旌旄而行。对此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服马四辔皆在手,两骖马内辔纳于觖,故四马皆言六辔,经未有言五辔者。”又引孔广森语曰:“四之、五之、六之,不当以辔为解,乃谓聘贤者用马为礼。三章转益,见其多庶。《觐礼》曰:‘匹马卓上,九马随之。’《春秋左传》曰:‘王赐虢公、晋侯马三匹。’‘楚公子弃疾见郑子皮以马六匹。’是以马者不必成双,故或五或六矣。”
从诗艺上说,“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由远而近,“良马四之”“良马五之”“良马六之”由少而多,章法是很严谨的,而“何以畀之”“何以予之”“何以告之”用疑问句代陈述句,摇曳生姿。如果按“访贤说”,那么此诗反映访贤大夫求贤若渴的心理可谓妙笔生花。
这首诗看似仍在描写人美、舞美,但君臣迷乱,荒淫无度,已经让原本美好的女性变为了毒药。
曹植由备受亲宠的子臣变成了被监管的罪人,他对当权者的淫逸腐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亲眼目睹君臣迷乱、荒淫无度的生活,对魏国朝政焦急忧虑。诗中细致入微的描绘,集中表现权贵们酒肉女色的彻夜之欢,酒具、酒菜、女饰、女舞等无不显示出主办者的地位、身份,篇末又通过客人的言辞反衬出主人的淫乐无度。这首诗纯以叙述、描写出之,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让读者好似亲眼所见一般,这是颇有匠心的。长时间处于“危疑禁锢”之中,曹植不能不谨小慎为,“改心回趣”,但只要人们把那些描述百姓痛苦生活的诗拿来对读,便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诗人埋藏在权贵淫乐图背后的真正用心:他是把憎恶、愤怒的主观情感溶进了平和、冷静的客观描写中,表面上是波澜不惊,实际里却是激流飞湍。这是曹植去世前几年诗歌创作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